派出所派了两名公安同志前来调查,这两名公安同志只花了一个上午就把整件案情调查的清清楚楚。
昨天朱蓜的确去普济医科大学骚扰过陆明轩,当时是被陆明轩骂走的,许多师生都亲眼目睹了。
而今天早上也的确是朱蓜拦下陆明轩,把他带到小竹林里,这一幕被不少赶来上班的职工看见了。
虽然朱蓜痛哭流涕,指天发誓说她的衬衫扣子是被陆明轩扯开的,是陆明轩对她图谋不轨。
可是事发时有那么多职工经过那片小树林,没人听到她喊非礼,只能说明她暗算陆明轩行迹败露,所以反咬他一口。
最终公安根据取得的证据,判定朱蓜流氓罪成立,把她带到了派出所,移交给了法院,法院判了她五年有期徒刑。
会判的这么重,是因为陆明轩身份特殊,他是医学界的新星之秀。
如果被朱蓜陷害得手,不仅仅他自己前途尽毁,对国家医学界来说,也是重大损失。
所以朱蓜的行为恶劣,法院才会严判重判,这是后话。
楚云没想到陆明轩这么厉害,将计就计,这么快就收拾了朱蓜,实在是大快人心。
为了收拾朱蓜,已经耽误了一上午的时间,陆明轩索性请了一天假。
托关系找人买了一副以前有钱人家包了铁皮的厚木板院门,把楚云家的那副院门给换了下来,然后安了一把碰锁,又弄来一只小土狗给楚云看家守院。
吴造兴跑了,终究是个隐患,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窜出来伤害楚云,弄一只小狗看家护院很有必要。
如果换在以前,楚云坚决不养狗,人都养不活还养狗。
可现在她家条件好了,养一只狗没多大问题的。
有了狗,又有了结实的院门,家里的安全系数提高了不少,楚云很是满意。
毕业考试的分数在考完后的第三天出来了,楚云以满分的成绩拿到了毕业证。
王楠以超过及格分数线五分的成绩也勉强拿到了毕业证,高兴得半死。
要知道,全班二十多个同学,只有十一个同学拿到了毕业证。
王楠最感激的人就是楚云,如果没有她的帮助,他很难拿到毕业证,因此想请她和陆明轩去饭馆大吃一顿。
楚云现在早就今非昔比了,不馋饭馆的饭菜,再说陆明轩肯定不会去赴约,因此拒绝了他的邀请。
见王楠郁郁寡欢,便道:“不一定非要请我们去吃饭,可以送点别的小礼物谢我的。”
如果一点礼物都不收,他心里肯定难受,那就象征性的收他一点礼物吧。
可是没想到,王楠买了一大网兜苹果和两瓶麦乳精、一大块排骨送她,这份礼可真厚重。
拿到毕业证后,十一名同学立刻分往不同的医院实习三个月。
实习结束,成绩好的留在医院工作,成绩平平的,则分配到各单位医务室工作。
成绩不达标的,以前干什么工作现在依旧干什么工作。
留在医院里当医生和分到各单位的医务室当医生待遇是大不同的。
留在医院里当医生是正规的医生编制,而在单位医务室当医生是没有正规医生编制的。
在这个架空的六零年代,正规编制的医护工作者的待遇是很高的。
基本工资三十块一个月起步,如果医院效益好,福利就好。
杂七杂八的加起来一个月收入四五十也不是没可能,得到的各种供应也比普通工人要多一些。
但是分到单位医务室就要根据单位的效益拿工资了。
比方像铁路物资厂这种油水丰厚的单位,在医务室当医生的每月总收入虽然没有在医院当医生的总收入高,但一个月四十块还是有的,比工人的工资高多了。
可是如果在纺织厂的医务室当医生,就没这么高的工资了,一个月能拿三十块就不错了。
不是任何一家医院都有资格招实习生的,有教学资格的医院才能招实习生。
普济医院不仅是华中最著名的医院,也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有招实习生资格的医院。
不过这座医院太过出类拔萃,对实习生的要求很高,必须是本科毕业的大学生,或者是其他医院推荐前来进修的优秀年轻医生。
像楚云她们这些夜校毕业的医学生是不可能去那么好的医院实习的。
可谁叫陆明轩是医院的骨干,为她争取一个实习生的名额还是能争取到的。
十一名夜校医学毕业生就她一个能去普济医院实习,羡慕死其他同学。
去普济医院实习,只要实习合格了,那身价就比他们高多了。
鉴于普济医院离楚云的家有五站路的距离,为了节约上下班的时间,陆明轩给她买了一辆女式的二六自行车。
楚云不是没有想过给自己买一辆自行车,可是她去百货大楼看过,全都是那种有横杠的二八自行车,当即打消了买自行车的念头。
她身体比较娇小,身高不足一米六二。
虽然在这个年代一点都不矮,但是骑带横杠的二八自行车还是觉得有些驾驭不了。
她前世骑的是没有横杠的女式自行车,从前面上很方便,那种有横杠的二八自行车上车对她来说就是个不小的挑战。
虽然陆明轩给她买的女式二六自行车只比二八自行车小一码,看起来又笨重又结实的样子。
但是因为没有横杠,可以从前面上,楚云还能hold住。
尽管有自行车上下班,可是往返一趟还是要花上半个多小时。
楚云给钱给票让楚月在学校吃饭,省得她为了给她做午饭每天疲于奔命,而她也在实习单位吃午饭。
第一天去上班,楚云简简单单穿了一件白衬衫,配一身浅灰色的衣服。
作为实习生,不能打扮的太过耀眼,会让女性前辈反感。
楚云骑着自行车到达普济医院的住院部时,陆明轩已经等在住院部大楼下。
先带着她去了自行车棚,让她把自行车放进去,还告诉她最近的食堂的位置。
并且还说,通常情况下,他会和她一起吃午饭,但就怕吃饭的点他还在做手术,手术不结束他是不可能离开的,这种情况,她就别等他了,买了饭自己先吃。
楚云乖巧的点头。
陆明轩还打算陪她去报到,被楚云拒绝了,她又不是处处需要人照顾的废材女孩,她自己也能独挡一面的。
报了到,领了白大褂和实习医生的胸牌,楚云被带到了住院部的内分泌科,交给了一个四十多岁、头发有些谢顶的穿着白大褂的男人。
带她来的那个工作人员向楚云介绍,这个男人是万教授,对糖尿病颇有研究。
楚云恭敬的叫了声“万教授好。”
万教授是位和蔼的中年大叔,笑着回应道:“你好。”
简短的交待了一下她在这个科室要学习的内容:帮助老师做一些常用操作,比如床边心电图,开相关的检查单。
跟着老师去看病人的时候学习如何询问病史,学习专科医生的专科查体等等。
交待完了实习事项,万主任便给她安排了办公桌,让她赶紧把包包放好,穿上白大褂,戴上胸牌,跟着他和一群等候已久的实习生去查房。
楚云快速的穿好白大褂,戴上胸牌,拿着笔和笔记本,跟着万教授和一群师兄师姐去查房。
查完房快到十点了。
普济医院的教授不仅看诊,还要搞科研和教学,通常情况下,查完房就去上课了。
不过上完课还是会返回住院部,了解当天危重病人的情况,总之一个字:忙,两个字:超忙。
所以在查房时所授的课得学生自己理解和消化,万教授是不可能留下来解惑的。
实在不懂的地方,自己做笔记,等他再来科室时请教。
查完房后,楚云并没有跟着师兄师姐们一起回办公室。
而是把整个内分泌科全都走了一遍,弄清楚目前这个科室有多少病人,这些病人都是因为什么症状住的院。
大多数病人和病人家属都很配合,但也有少数病人和病人家属看见楚云的白大褂上挂的胸牌是实习医生,就特别瞧不起她,不愿跟她说话。
楚云并不是个知难而退的柔弱小姑娘,她只是表面看起来很柔弱,内心却是很强大的。
她内心的强大,来自于她不屑于对无关紧要的人和事浪费感情,只专注于做好自己的事。
她现在要做的就是弄清病人住院的原因,不可能在乎人家的冷言冷语。
楚云笑着对那几个不配合的病人和家属道:“是教授让我来询问情况的,方便他做出病情诊断。”
“那让教授来问,让你一个实习医生来问算怎么一回事?”一个极度不配合的病人家属翻着白眼道。
楚云微笑着道:“你觉得教授会亲自来过问这些吗?他抽的出时间来问这些吗?”
其实再牛气轰轰的教授也要亲自问诊的,以防别人给他的资料不准确。
可病人和家属不一定知道这些,所以楚云才故意这么说。
那个病人家属不甘道:“那也不能派你这个实习生来了解病情吧,至少得派个正规医生。”
楚云点了点头:“那好,我把你的要求往上反映一下,看哪个正规医生有空来一趟。”说完,便走了。
反映是不可能反映的,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反映的。
不然会让万教授以及其他医生觉得自己能力太差,连和病人及其家属沟通的能力都没有。
晾他个一两天,再去了解病情,他们肯定会配合。
回到办公室已经十一点多了。
楚云坐在办公桌前整理早上查房和她自己去了解病人病情所做的笔记。
一个师姐走了过来,看着她一手娟秀的字赞叹道:“你的字写的真好看,你是哪所医科大学的学生?”
楚云泰然道:“我不是医科大学的学生,我是夜校的学生。”
那个师姐难以置信的问:“那你怎么有资格在我们医院实习?”
楚云微笑道:“我单位舍得掏巨额实习费,我就进来了呗。”
虽然她是陆明轩开后门进来实习的,但是铁路系统为她交了昂贵的实习费,这是事实,不算说谎。
那个师姐一脸鄙夷的走了,还跟别的师兄师姐交头接耳。
楚云猜想,大概在说她的坏话。
说就说吧,她又少不了一块肉。
还没学几分钟,就不停的有前辈指挥她去拿病历啦,看某床病人目前的情况啦。
上午最后的时间基本上在跑腿中度过。
下班之后,楚云去食堂吃饭,没打算陆明轩会来陪他,可他已经等在住院部大门口了。
陆明轩明目张胆的牵着她的手去食堂吃饭,引得不少人纷纷侧目。
特别是走在她前面或者后面的那些师姐师兄全都惊讶得下巴掉地。
陆明轩作为整个医科大学最年轻有为、最帅气逼人的教授,几乎没人不认识他。
而楚云的那些师兄师姐又都是普济医科大学的学生,就更认识陆明轩了。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楚云居然和陆明轩关系这么亲密。
大家纷纷猜测楚云和陆明轩的关系,有人说是恋人关系,有人说是表兄妹关系,还有人说是长辈与晚辈的关系。
一个暗恋陆明轩的名叫杜娟的女生斩钉截铁道:“你们都别瞎猜了,不可能是恋人关系,只可能是长辈与晚辈的关系。”
众人都好奇的问她:“你怎么那么肯定?”
那个叫杜娟的女生道:“陆教授已经二十七了,那个渣渣才十七,两人相差十岁,怎么可能是恋人关系,只有可能是长辈和晚辈的关系!”
杜鹃的声音有点大,楚云在前面听得一清二楚,小声对陆明轩道:“我是渣渣耶,不配得到陆教授的爱。”
陆明轩微微一笑,转身盯着杜娟:“你说我未婚妻是渣渣?”
所有人都惊呆了,楚云竟然是他未婚妻!比女朋友的关系还亲密!
陆明轩是不少女生和女同事想要攻克的难关,却没想到被一个长相俏丽的夜校生给拿下了。
这说明什么?
说明有趣的灵魂男人不屑一顾,只喜欢漂亮的外表。
不然怎么解释他放着那么多优秀的未婚女同事和女学生不选,却选了一个夜校生当未婚妻?
杜娟有些尴尬。
她刚才故意那么大声,是想羞辱楚云,没想到陆明轩会为她出头,早知道就不那么大声了。
“我……我没有,是您听错了。”
陆明轩冷笑:“我听错了?再让我听到你叫我未婚妻渣渣,我决不轻饶你!”说罢,牵着楚云走了。
杜娟已是一身冷汗,冲着楚云的背影磨了磨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