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方若华正拿自己做得小马车逗弄康亲王家的那个小妞妞。
她手上的能力值,本来就有八点以上,算是超高,毕竟开了挂的,这些年下来,虽没有特意练过,却也是年年增长,如今差不多十点加了。
小马车上了弦,自己咔嚓咔嚓能满屋子跑上两圈半。
一开始小妞妞挺害怕,一看到马车跑起来,登时就把脑袋往方若华怀里钻,后来渐渐不怕了,看到马车停下,就手脚并用飞蹿过去捡。
不是方若华想给康亲王带孩子,事实上,这是个麻烦事,能不沾手最好。
可实在是康亲王这人有时候着实精通说服技巧,再加上孩子确实亲近她。
方若华自己觉得生孩子是件大恐怖的事,可是玩人家洗白白,香喷喷的宝宝,她到是挺喜欢。
在现代社会,三岁的孩子已经和小大人差不多,上了幼儿园,与小朋友们交朋友,固然还天真无邪,却已经形似一个小社会。
但是眼下,这小娃娃身体孱弱,处处入入的总有乳母抱着,还在吃奶,辅食吃的都很少,瘦瘦小小,站都站不太稳,路也不大会走,连说话都不灵便,只能说会说一点。
这孩子养得娇弱,模样却很漂亮,方若华有着大半的怜惜,见她喜欢和自己玩,也不算大事,心里有数,便哄孩子玩了。
小妞妞磕磕绊绊地追着马车跑,方若华给自己煮了一碗果茶,刚喝了两口,大屏幕就开始震动。
她把目光转移过去,只见水友们发出一连串彩色的字幕——“前方高能预警!”
“三妹注意,康王府的正牌王妃即将上线!”
刷了一会儿屏,方若华才发现,因为她把摄像头放出去拍京城的市井人家,竟拍到了种灵进京城的画面。
“……这人是种灵吧?反正她自称种灵,瞧瞧,可是高调地包了整个酒楼,真豪气,不愧是正牌子的女主。”
“那么说正文要开始了?小说里怎么记载的?哦,女主与康亲王相处三年,便觉生命无味,宛如一潭死水,再也不能在康王府的后院待下去,恳求皇帝许她与康王和离,否则便要去水月庵出家为尼。”
“康王为她求情,皇帝为她周旋,后来女主阴差阳错,嫁了丧妻的林如海,故事正文开始。”
“……三妹,你可做好了退位让贤的准备?”
方若华失笑:“早再等这一日。”
她已经准备得非常齐全,自己的行囊都收拾妥当,前些日子托太后娘娘的福,卖出去些焕颜丹,赚了一千多两金子,另有若干药材。
后来太上皇又垄断了她一批强身健体的丹药。
方若华说得很清楚,再好的丹药也只能滋补身体,说长生那不大可能,但太上皇还是要了不少去。
有上面的两尊大佛给做广告,方若华在勋贵中不缺少客户。
现在的问题是,她没把药放出去太多,还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即便是没敞开了供应,方若华最近赚钱不少,这笔钱暂时存去钱庄。
目前,她大部分东西已经让人搬到已经建造好的道观里去。
还有一些零零散散的,睿亲王妃,和其他女眷送的小礼物,也都打包收拾好,一趟就能运送走。
道观暂时还不能住人,装修好了也要晾一晾才成。方若华便找人在附近的客栈赁了一个院子。
院子清幽的很,暂时住个十天半月不成问题。
一切准备妥当,方若华招手叫了杏儿:“去,跟前面说一声,王爷若是得闲,让他过来一趟。”
康亲王刚从宫里回家,跟皇帝哥哥比武来着,出了一身臭汗,正准备洗澡,小厮就过来报,说是王妃有请,那边又有人来送信。
送信过来的是种家的人——种灵回来了。
康亲王愣了下,慢慢坐下来喝了点水,心想,回来了也好。
这件事,终归还是要有个了结。
但是,一回去见到方若华,转头看到已经收拾好的行囊,显然方姑娘也得到了消息,登时也有那么点不是滋味。
“何苦这么快?京城最近还是不太平。”
康亲王叹气,“采花大盗捉了这么长时间,前几日又有一家女眷遇害,另一家差一点遇害,那些个酒囊饭袋,真让人生气。”
“不如再等一等,京城杂事了了,你再搬出去也不迟,何况,华清观不是还没收拾好?”
方若华轻笑:“无妨,还是早做了断,早点安心。”
她顿了顿,又道:“有缘分做夫妻,那是几世修来的,无论你和种大小姐之间有什么问题,总要先跟我这个外人撕扯清楚,你们再去解决内部矛盾。”
康亲王:“……”
他终究还自认为是个君子,见方若华是心意已决,便亲自出面与种将军交涉,带着方若华把她母亲接出来,让她母亲自立一户。
整件事办得十分顺利,也悄无声息,谁都想不到,一夜之间康亲王府的王妃便换了一个人。
种灵人没到,好好的亲王府就为她空了出来。
但是女主角种灵,却好似有些近乡情怯。
半月酒楼就在朱雀大街上,临近内城,街面颇为繁华,生意自然也好。
种灵一进门,丢下一袋金叶子要包酒楼,店小二也没慌乱,其他客人们更是半点磕绊都不打,麻利地走人。
京城贵胄多,那些贵人们的花样多得很,在京城做买卖,都得心明眼亮。
他们开酒楼的还好,那些开赌坊的,开青楼的,等等等等,比较刺激的娱乐项目,人人心中有一本帐,一眼打量过去,就能把来客的身份摸个八九不离十,哪一位要好好供着,不能出差错,哪一个是可以随便宰的大肥羊,众人心里门清,这要是错了,可是要人命的大事。
种灵面生,却是一口官话京腔,穿的不起眼,鞋子却不是一般人家能穿的,众人一眼便看出这大约是贵胄家的千金,别管她要做什么,躲远点便是。
一楼的客人走了个干净,种灵坐在二楼,吃着熟悉的京味佳肴,却只觉得舌根发苦,心里乱糟糟一片。
她回来了。
可她要去哪儿?
她是种灵,种家的大小姐,是爹爹的爱女。
可是世人皆知种家的小姐嫁给了康亲王,已经是康亲王妃,她大模大样地回种家,当真好吗?
那她要去找深哥哥?
刚才在路边,还有人提到康亲王妃登台祈雨的壮举,不知多少人要供她的长生牌位。
种灵自己是不信这些,虽然她进了庙门,也拜一拜菩萨。
但……就算有高人,也不可能是在种家生活了十六年的那个方若华。
可如今人人都说她……很厉害。
深哥哥会不会也觉得她很厉害。
种灵想不起方若华长什么模样,但她其实知道,自家后院有这么一个人。
下人们不会和她一个小姐,说些有的没的东西,但她奶娘是娘亲留下的老人,有时候,会和她说一些家里的琐事,就提起过意外出生的那个孩子。
那时候她还小,不怎么懂事,只听奶娘说不必在意,那就是个玩意,奴仆,连庶出的姐妹都不算,爹爹连自己的姓氏都不肯给她。
她听奶娘的话,也的确没怎么在意过,后来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人家都像自己家一样,爹爹后院里只有娘亲一个人,不让任何人爬到娘亲头上,连个妾也没有。
那些人家,庶出的子女都挺多的,看起来虽然没大碍,却很是有点烦人。
至少她的手帕交们都不喜欢。
种灵因为这个,也觉得方若华不怎么顺眼,好在她向来很少出现在自己眼前,眼不见心不乱,想必以后也打不到交道,不会有交集,渐渐就能淡忘了。
“谁能有前后眼,谁又能想得到,还会有今天?”
一想起来就烦,她实在有些不乐意直接去康亲王府,她去做什么?难道要自己去和那个假的说,用不着你了,麻烦你让一让位置?
她可做不来。
真要纠缠不休,岂不难看的很?
“哎,真讨厌。”
种灵有些生气,深哥哥怎么这个样子,让人做了替身,那有自己的责任,对方做了也就做了,可替身不安安静静的,还……
她忍不住去想,深哥哥是不是和那个人相处得久了,便生了感情。
她很熟悉深哥哥,知道他虽然是王爷,也不是没见过女人,却是心底柔软,很善良的一个人,对身边的朋友都很关照,也很细心体贴。
那人便是替身,做了康亲王妃,深哥哥也一定对她很好。
“可有时候,滥发好心,挺让人讨厌。”
少女眉头轻蹙,心事重重,可是她长得好,饱满的脸颊,健康的皮肤,自然而然也吸引人的目光。
店小二都忍不住劝了两句:“小姐还是别在外头徘徊,最近京里闹采花大盗,先时说是抓到了,后来又说不是,众说纷纭,沸沸扬扬,女孩子家,需得小心,能别出门就不要出门。”
“采花大盗?”
种灵冷笑,“就算他是另一个王兆明,撞到我头上,算他倒霉!”
店小二见她腰里配着长剑,心里猜测,这是个有功夫傍身的,也就不再多言,好好奉上茶水点心便退了去。
种灵百无聊赖地四处打量,从楼上看去,目光落到一人身上,登时亮了亮,高声呼喊:“云飞哥哥,云飞哥哥。快来,我请你喝酒。”
声音未落,楼下好几个人跟着抬头。
老百姓们或许没怎么听过云飞的名号,但是,江湖人却少有人不知道这位快剑云飞的。
尤其是贺家老爷子贺路发英雄帖,号召武林同道讨伐他的事,更是让他名声响亮得很,虽然是坏名声。
如今贺路与云飞,相约惊秀山庄决斗,虽说双方都没有给出确切的消息,可江湖上还是风起云涌,少年英杰也好,早就闯出偌大名号的人物也罢,都想凑一凑热闹。
云飞一手剑法,在江湖上数一数二,已经有两年未曾一败,便是当年云中一剑,华山吴峰,也说自己远不及他,在他面前,有不敢出剑之感。
至于贺路贺老英雄,弈剑堂老堂主,年轻的时候那也是一代风云人物,他当初从劈柴,扫地等寻常事中体悟到剑法,自创二十三路贺家剑,创建弈剑堂,三十年来罕有对手,这些年差不多算是退隐状态,在家含饴弄孙,但是剑法从未放下,众人不敢有半分轻视。
现在江湖前辈,与江湖新秀对决,人们不好奇才怪。
如今云飞露面,登时招来目光无数。
云飞本人却好似并没有感觉到旁人的注视,慢吞吞地走在京城的青石板路上,头也不抬。
他个子不高不矮,身体看着瘦,但仔细看,却让人觉得匀称,就是没有一处多余,也没有一处有缺,再看他这张脸,所有人都静了静。
“我终于想明白,为什么云飞挑战旁人,一定要戴面具了。”
面对这么一张脸,这么一个男人,哪怕是身经百战的杀人豪杰,也要走神。
两人对决,一人走神,岂非不公平?
京城里容貌好的公子哥多得是,那些世代书香,富贵锦绣养出来的贵公子,显少有长得不好的,但是,想挑出一人比眼前这位还俊秀,恐怕是件难事。
所以,这人哪怕不搭理酒楼上娇俏的少女,众人也没有觉得不平。
他要是谁喊都答应?那岂不要累死了。
种灵却有些懊丧,可显然也是见识多了,只是趴在栏杆上鼓着脸生气。
“姑娘,云飞不喝,他怕手抖,我却不怕,你肯不肯请我喝一杯水酒?”
种灵顺着声音看去,有些意外,可看见说话那人,心里却不觉得讨厌,也不觉得对方轻佻。
这人长得自然是比不上云飞,气度却丝毫不差……脸也很好看。
种灵还没说话,对方已经轻盈地拾级而上,到了二楼,寻了个位置坐下。
“姑娘有礼,在下洛风,不知道能不能讨一杯水酒喝?”
种灵:“……给他上酒。”
说起来,在这样寂寞的日子里,有个不讨厌的人陪着喝酒,感觉其实也还不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