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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隐之国

    ?飘洋过海,在距离魔都遥远的南边,有一块大陆,大陆的边缘上有一个小国家,叫作隐之国。
    这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国家,普通人根本不知道它的存在,即使知道也很难找到它的踪迹。
    但中立庭是知道的,这个国家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吸血鬼之国。
    隐之国拥有近三千年的历史。
    这个国家周围烟雾弥漫,普通人根本无法进入,只可能在烟雾中迷失方向,方向定位的器械都将失灵,运气好还能回去,运气不好就只有在寻找出路中化为枯骨。
    这雾其实是吸血鬼一开始为了隐藏自己所设置的结界,为了预防外敌,也为了预防普通人误入,但这雾对吸血鬼无效。
    虽然隐之国被叫作吸血鬼之国,但它的国名大部分都是人类,居住在这个国家的人类血缘、肤色、外貌、习俗各不相同,但他们都信奉着吸血鬼,将血族贡为神,成为吸血鬼对于他们来说是无上的荣耀。
    这些人类并非是血族通过卑鄙的手段抓来的,也不是蛊惑来的,而是因为战乱,古时候一些人们为了躲避战火,不得不举村迁移,背井离乡,但天下之大竟无容身之处,这真是令人心里发寒。
    人类为了权力,为了领土,为了欲望,以生存、矛盾作为借口发起了无休无止的争斗。
    那时继位的血族之王是一位非常善良的年轻人,他不想卷入人类的战争中,也不希望其他吸血鬼掺合进去,从中谋取利益,便率领手下在大陆荒芜的边境之地开疆扩土,建立一座只属于血族的城市,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世外桃源。
    但没过多久逃难的人们来到了这座城市,那位血族之王生前是一位人类,因此对于遭受苦难的人们动了恻隐之心,虽然当时其他血族极力反对,但血族之王还是收留了无家可归的人们。
    人们在血族的城市附近建起来村子,那位善良的血族之王还不时的给予帮助,并杀掉了前来征兵的队伍,一开始人们对于吸血鬼的杀人吸血的行为感到非常害怕,但吸血鬼并未实质性的伤害过人,所吸去的血液也不多,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吸血鬼为人类提供庇护,人类为吸血鬼提供血液,双方互惠互利。
    逐渐的人们开始信奉吸血鬼,将他们奉为神一样来对待,在这三千年的变迁中,相继不断的有人为了逃难或各种其他的理由来到了这里定居,于是逐渐的这座城市,发展成了一个国家,后来吸血鬼在这个国家的边缘设立了结界隐藏起来。
    虽然人类很多,但吸血鬼的数量却非常少,比例为9:1,虽然吸血鬼可以任意的转化人类,但他们却不愿意那么做,正常情况下吸血鬼希望自己的同类增加,因为这伴随而来的后果不堪设想,吸血鬼寿命很长,而人类的寿命很短,数量增加就意味着他们需要的血液也会增加,这样对于人类来说是噩耗,对于吸血鬼来说同样也是噩耗,血液不足会让吸血鬼为了吸血而大打出手,而人类面对这样的灾难,对吸血鬼的崇拜将会变为恐惧,心生反叛之心,那时一切都糟透了,迎接吸血鬼的只有死亡。
    吸血鬼是高傲的物种,通常看不起人类,不愿转变人类也是有这个原因在里面,但可笑的是他们却要吸人类的血液来补充力量。
    随着科技发展,吸血鬼发明出了血凝方,这是一种由少部分人血种植出来的植物所炼制而成,其效果非常显著,血凝方呈小型的方块状,完全可以代替人血,对吸血鬼来说非常美味,仅仅一小粒就可以满足好几天的需求,制作的成本也非常低,不过吃一粒以后的效用比吸食血液要低很多,通过血液能获得更强的力量,因此不少吸血鬼就是喜欢吸人血来补充力量。
    隐之国的文化非常杂,因为人类来自不同的地方,所以其习俗也就不同,但还是设立不少的节日,都是混搭,虽然与世隔绝但其科技却不比外界差。
    相对外界这里夜晚的要比白天长,这是吸血鬼结界的作用。
    这就是隐之国的由来,说了这么多设定,该看看本章的主角了。
    维尔斯狼狈的走在街上,跌跌撞撞的,走路不稳,与芳枂芽的一战中他伤的有些重,衣服划破好几道口子,可谓衣衫褴褛,已经很多天没有进食了,面容憔悴,像个邋遢的流浪汉,形象早已跟芳枂芽初见时相差甚远。
    他好不容易拖着重伤的身子苟延残喘的回到了隐之国。
    在隐之国的首都月隐城中,有一位脸色惨白的吸血鬼带领这四位下属,正等候着他的归来。
    “怎么会这样……”上前迎接的维诺茨脸色大变,他没想到自己额弟弟会伤成这样……
    “出了一点意外,被猎人缠上了,不过那个狼人已经死了,我们的目的达到了。”维尔斯狼狈的笑着,不过这种笑容非常费力。
    “活着回来就好,没有引起中立庭的注意吧。”维诺茨担心的问道。
    “应该没有引起注意,我一路回来也没有看到中立庭的任何身影。”维尔斯体力不支,四肢乏力,向下倾倒,好在哥哥及时扶着他,才不至于跌倒。
    “那就好,别站着了,边走边说吧,离开这么久应该也饿了吧。”维诺茨示意几位手下搀扶着维尔斯往回走。
    “城市有什么变化吗?”维尔斯问道。
    “没什么变化,和你离开时差不多,不过你倒是变了很多,变得沧桑,似乎变得成熟了。”维诺茨记得维尔斯离开已有半年了。
    “有吗,我自己都没感觉到。”被哥哥夸奖了,维尔斯虽嘴上这么说但心中窃喜。
    两兄弟就这么叙旧了半个小时……
    维诺茨跟维尔斯属于吸血鬼贵族,所分配的住所自然富丽堂皇,维尔斯在贵族中属于年轻气盛的那种类型,年龄算比较小的了,而维诺茨可老练成熟多了。
    维诺茨本人是吸血鬼贵族的高层,他跟其他高层一起构成了吸血鬼一族的核心,整个血族都是由这些高层掌控的,除了血族之王……
    铲除那个名为米伊克狼人是整个高层的决定,这事血族之王并不知道,而这一任务落到了维诺茨身上,因为自己位高权重难以脱身,所以就委托自己的弟弟维尔斯去完成。
    米伊克老了但怎么说也是狼族的战士,年轻的维尔斯怎会是对手,不过维诺茨知道的,他曾和米伊克交过手,的确很厉害,不过米伊克身有残疾,已经大不如前了,并且孤身一人,只要逮到机会就可以暗杀他。
    这也好让维尔斯好好历练一番,为日后的战斗做准备,当然维尔斯也欣然接受,过程虽艰难但至少完成了,维尔斯也没有损失什么,不过现在问题来了……
    维尔斯喝到了久违的鲜血,这让他振奋了起来,气色好多了,脸色变得平和,果然吸食鲜血是一种非常享受的事情。
    用水清洗了身体,重新换了一身衣装,在喷一点香水,英俊潇洒的维尔斯又回来了。(嗯吸血鬼都帅)
    维尔斯看了看身上的伤痕,已经消失不见,如果当初那个猎人用的是针对性的光属性子弹,那么维尔斯的伤口将很难愈合,会留下一道道难看的伤疤,这会影响吸血鬼对自身的美感,这与狼人完全不同,狼族身上留下的伤痕越多,就越容易受到同伴的尊敬。
    “王指名道姓的要见你……”维诺茨对维尔斯说道。
    按理来说,被血族之王召见是吸血鬼的荣幸,不过这事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
    “王……已经察觉到了什么吗?”维尔斯疑惑的问道。
    “确切的说,王隐约知道我们这些家伙在做什么,他召见你不过是为了确定一些事……”维诺茨不愧是老奸巨滑,相对略显慌乱的维尔斯他镇静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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