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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4章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呼气兮成白虹……”
    “爹爹,这是什么曲子,感觉好悲伤啊。”
    不同的人听《易水歌》有不同的感受,千泷还小,不懂得家国大义,也不知道仰天呼气为何能成贯日白虹。
    她只是用小孩子纯真的心,感觉到了一股难以言说的悲伤。
    狄光磊把千泷抱在怀里,道:“这是一个勇决之人面对难以战胜的强敌时的慷慨悲歌。”
    “那他成功了么?”
    “成不成功不重要,我们要记住的是他的勇气。”
    “小月儿很勇敢的。”
    狄光磊捏了捏千泷的小脸,道:“作为勇敢的小月儿的奖励,爹爹给你讲一个‘兔子蹬鹰’的故事。”
    千泷好奇的问道:“兔子能打败飞鹰么?”
    “一只兔子当然不行,但只要所有的兔子齐心协力,稳步向前,终有一日,小小白兔也能掀翻白头巨鹰……”
    “爹爹,兔子为什么要这么努力?”
    狄光磊眼中闪过金阳赤月的虚影,仿佛透过重重迷雾,见到了时光长河,少见的露出了几分沧桑。
    “因为指望他人的怜悯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失去的东西,一定要亲手拿回来。”
    千泷自是不知狄光磊说的是什么意思,只是感觉到了狄光磊话语中的沉重。
    千泷神秘兮兮的问道:“爹爹被人抢走过什么东西么?”
    “没有,我这么厉害,谁敢抢走我的东西。”
    “那小月儿的东西被抢走了,是不是也要想办法拿回来。”
    “当然,有人抢你的玩具?”
    “不,爹爹昨天把小月儿的木马踩坏了,爹爹大坏蛋!”
    说着,千泷爬到狄光磊的背上,撒娇道:“我要玩骑大马。”
    狄光磊心知这是千泷感觉到自己心绪变化,变着法子安慰自己,心中大为开怀。
    “骑大马有什么好玩的,爹爹给你做一个会飞的天马。”
    手一翻,玄武印出现在手中。
    水汽自行凝聚,凝成水晶一般晶莹剔透,且肋生双翼的天马。
    肩膀微微用力,把千泷托放到了天马的背上。
    真气催动,天马载着千泷在半空中飞来飞去。
    “哦~飞喽~飞喽,再飞高点,飞高点~爹爹真厉害~”
    东皇太一感觉到狄光磊在催动玄武印,提起几分戒备,看了一眼,发现是在逗孩子玩,暗骂一声有病,继续参悟天人感应去了。
    千泷玩的最开心的时候,燕国使节到了咸阳。
    迎接燕国使节的,正是韩非。
    荆轲武功高深,耳聪目明,感觉到了浓郁的水汽和精细入微的真气操控,又看到灵秀非常的千泷,心中大为惊讶。
    “韩大人,敢问此女是谁,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这个……”
    荆轲本想说“纵马”,但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
    别说荆轲,哪怕是最擅辩论的名家人来了,也不敢说这是纵马。
    一来这是水汽凝成的马,本质是水,不是马;
    二来人家在天上飞,没在地上跑。
    这又不是修真世界,没有“禁空”这种限制。
    韩非笑了笑,道:“这是玄明先生爱女,先生视之如掌上明珠,最是宠溺。”
    荆轲自然知道狄光磊是何等人物。
    游学天下的“儒侠”张良、大秦第一剑客“飘渺剑圣”盖聂、流沙之主“圣灵剑圣”卫庄,都曾经在他门下学剑。
    数年前,狄光磊和阴阳家教主东皇太一巅峰一战,打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战场遗迹至今还遗留着武道刻痕,是江湖散客的圣地。
    甚至还有传闻,狄光磊传授过嬴政剑法。
    身边这位法家之主,也曾在狄光磊门下求学,文章中多次表现对于狄光磊的推崇。
    这样的一个人,若是阻止他刺杀,他没有半分胜算。
    荆轲不怕死,只怕不能完成任务。
    “传闻玄明先生学识渊博,有教无类,颇有孔孟遗风,还望韩大人引荐一二,让我等匹夫也能聆听先生教诲。”
    韩非笑道:“这话千万不要让先生听到,否则少不了一顿教训,先生学识渊博不假,却生性懒散,让他教导三千弟子,怕是一日都受不了。”
    说话功夫,千泷已经玩够了,狄光磊把天马散去,化为滑梯,千泷张开双臂,大笑着滑了下来。
    只是远远看着,荆轲便感受到了其乐融融的天伦之乐,不由自主的想起自己素未谋面的儿子。
    天明应该也这么大了吧?他过得好么?有没有受人欺负?
    “你似乎很悲伤?”
    “韩大人能够感觉到?”
    “如果你听过我的故事,就该明白,我的悲伤不比你少。”
    “韩大人是如何克服的呢?”
    “不去想,如果承受不了十指连心的痛楚,就别去拼凑记忆的碎片。”
    荆轲是一个很健谈的人,虽然和韩非是敌人,但他并不怨恨韩非,更不觉得韩非投秦有什么不妥。
    换作是他,他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只可惜两人分属敌对,荆轲知晓韩非聪明绝顶,说多错多,几句话后便住口不言,更没有美酒佳酿彻夜长谈。
    一切都是那么的寻常。
    寻常的就好像,这是一次普普通通的外交活动。
    ……
    俯瞰八百里秦川上的咸阳城,犹似一条盘踞在关中腹地,安稳沉睡的巨龙。
    咸阳四周地势开阔,河流密布,田地肥沃。
    随着秦国统一大业的进展,宫殿自渭河两岸不断向四周延伸扩展,记录着秦军攻无不克的辉煌战绩。
    咸阳城内的氛围很火热,不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而是一连串的胜利带给秦国百姓的信心。
    作为一国使节,荆轲很重要,嬴政做足了礼数。
    作为弱国使节,荆轲没那么重要,所以并不是只要来了,就能见到嬴政。
    燕国使节团必须在秦国多停留几日。
    荆轲觉得不错,这代表他可以提前踩点,确认田光给的情报的真假。
    对于秦舞阳而言,那可真是糟透了。
    秦舞阳是燕国名将秦开的孙子,燕国有名的勇士,十二三岁就敢杀人,旁人不敢和他对视。
    听起来很勇,实际上呢?
    一个寻常老百姓,看到身高体壮,身上描龙绣凤的壮汉,敢随意接近么?
    如果这个壮汉手中拿着刀呢?
    如果这个壮汉不仅拿着刀,还一怒就杀人呢?
    如果这个壮汉是杀人之后,能逃避追责的官三代呢?
    普通老百姓怎么可能闲着没事招惹这种人。
    说白了,秦舞阳就是一个小地方的世家子弟,靠着家世作威作福,百姓不敢招惹。
    坐井观天,他觉得自己真的强无敌,是真正的勇士,实际上就是个大混混。
    有句话说得好:再大的混混进了局子,坐在“后悔椅”上,也是哽咽着对警察蜀黍说后悔。
    把一个混混送到世界第一强国行政中枢,要他刺杀被世界第一强军护卫的千古一帝,不尿裤子就已经很不错了。
    荆轲本来就没把秦舞阳放在心上,若非燕丹执意如此,他绝不会带这样一个副手。
    三日时间,通过农家的情报网,荆轲把一切都算计好。
    他本想拜见一下狄光磊,狄光磊拒绝了。
    没必要,没意义。
    这是一个无解的死局,不存在暗中盗走丽姬、天明,让三人隐居的可能。
    荆轲为人千古传颂,是因为他出刀并非为了自己,也不是为了妻儿,而是为了燕国。
    更别说此时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要是拍拍屁股走人,那就不是荆轲了。
    站在秦国的角度,就更不用多说了,刺王杀驾乃必死之罪,没有任何借口,韩非也会判他死刑。
    更别说天下一统乃是历史的必然,狄光磊岂会干涉这种事。
    一个陌生人而已,弹奏一曲已经足够。
    “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素骥鸣广陌,慷慨送我行。雄发指危冠,猛气冲长缨。饮饯易水上,四座列群英。渐离击悲筑,宋意唱高声……”
    ……
    清晨的阳光洒遍咸阳城,为大地带来温暖。
    荆轲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日出的灿烂了。
    从易水诀别开始,荆轲记忆中的太阳,便只剩下苍穹落日。
    残阳如血,时刻提醒着他:莫要忘了自己背负的使命,莫要忘了为自己的使命流过血的人,莫要忘了自己注定要为使命而流血。
    “今日染红苍穹的,应该就是我的血了。”
    荆轲叹了口气,进入到了大殿之内。
    明亮的大殿内,除了赞礼官洪亮的声音,竟是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跟随在荆轲后面的秦舞阳在这种庄严肃穆的氛围中,不由低下了头,两腿竟微微颤抖起来。
    嬴政目光灼灼的看着荆轲和秦舞阳,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也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
    单单只是千古一帝的霸气,就吓得秦舞阳两股颤颤。
    荆轲心中感叹,就凭嬴政身上这份霸气,若是进入江湖,至少也能入“十大高手”之列。
    荆轲不知,嬴政虽无一日舞剑,却无一日不悟剑。
    天子剑法不是苦练能够练成的,重要的是平天下,安万民,国力越强,剑法越强。
    太阿剑亦是如此,剑未出鞘,剑意却无时无刻不在蕴养。
    嬴政多疑,见秦舞阳姿态,道:“使者为何如此?”
    荆轲道:“北蕃蛮夷之鄙人,何曾见过大王威严。”
    罗网已经确认樊於期身死,樊於期的人头也被大臣验证过,嬴政没兴趣看一颗腐烂的人头,道:“取督亢之地地图来。”
    荆轲缓缓靠近,呈上地图,打开,图穷匕见。
    在群臣惊讶无比的目光中,残虹宝剑刺向嬴政的心脏。
    刺杀不是比武,讲求一击必杀,速度越快越好,劲力越强越好。
    荆轲的“五步绝杀”不如“百步飞剑”玄奥,也不如“横贯八方”恢宏,更没有“纵横捭阖”的霸道无伦。
    但出手之迅捷,杀气之浓郁,尤在三者之上。
    冲冠一怒非为儿女情长,五步一杀剑气所向披靡。
    如此近的距离,如此强的杀招,便是韩非这等高手都没有反应过来。
    寒光一闪,残虹已经到了嬴政的胸口。
    嬴政的面上不见任何惊慌,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讥笑。
    除了数年前对战白亦非那一次,嬴政没有全力出手过,无人知道嬴政的武功究竟到了何等地步。
    剑气即身的一刹那,太阿剑自行出鞘,挡在了残虹之前。
    浑厚无匹的真气从体内倾泻而出,太阿剑上爆发出耀眼的剑芒。
    荆轲再怎么有勇气,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得不退。
    “你竟然会剑术!!”
    “此乃天子之剑,寡人受命于天,万民所钟,天下无敌!”
    此乃朝会,群臣并未携带武器,但有一人是例外——韩非。
    韩非的武功不在于真气修为,而在于那把天刑宝剑,或者说是天刑宝剑的剑灵。
    在荆轲退却的一刹那,韩非想都不想,立刻召唤出剑灵,喝道:“护驾!”
    自从韩非突破心之逆鳞,逆鳞宝剑重新聚合为一体,变为“天刑剑”,剑灵的实力也大大增强。
    随着韩非一声暴喝,剑气领域轰然爆发,把荆轲牢牢束缚。
    剑灵宝剑一挥,剑气如同雨点一般轰下。
    天刑剑法——飘飘渺渺渺风云!
    嬴政握住太阿剑,开两千年封建王朝的龙气爆发而出。
    太阿剑上迸射出千百道剑气,组成一条张牙舞爪的剑气长龙,冲入到韩非的剑气领域,随剑灵一同围攻荆轲。
    如果说嬴政修行的是帝王之剑,韩非修行的就是臣子之剑。
    最早提出近乎绝对的忠君思想的不是儒家的孔孟,而是法家的韩非,这也是他当初没有选择称王的原因。
    帝王和臣子相辅相成。
    嬴政和韩非更是有心灵上的惺惺相惜。
    两种剑法以一种诡异的默契融合在了一起,看的李斯嫉妒心差点要蹦出嗓子眼。
    此等“君臣剑术”,便是盖聂卫庄也破解不得,只能催动至强绝招对轰,更何况是荆轲。
    荆轲连出数剑,也没能寻到一丝一毫的破绽。
    他知道,自己完了。
    刺客要做的是“一击不中远遁千里”,他“一击不中”,没能“远遁千里”,等待他的唯有死亡。
    ……
    “没想到,我最终还是失败了,没能诛灭你这残暴之徒!”
    嬴政厉声道:“寡人之心,岂是你能够明白的!你方才那一剑若是成功,天下将会再次陷入百年混乱,你们才是天下的罪人。”
    荆轲直视嬴政,道:“杀我可以,让我屈服,万万不能!”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
    “月儿,想不想去王宫玩啊。”
    “王宫闷闷的,一点都不好玩。”
    “那咱们去阴阳家玩。”
    “爹爹,告诉你个秘密,娘也喜欢去阴阳家玩。”
    “她找谁玩?”
    “月姨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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