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一楼的客人们全部沸腾了,看向二楼的焦点所在,猜度着是哪个不怕死的,竟然连这画像都敢强摘。
但从他们的角度往上看,都只能看见那人的黑斗篷,从头盖到了脚,竟是连一丝肌肤都不肯示人。
立刻有店伙计冲上楼准备擒拿。但这时,黑衣人说了句话:“听说,若想嫁给宜王陛下,就需得比这画像上的人美,对吗?”
声音细细软软,清灵如烟,绵延如水,又脆磁如铃。
——女人?
在场众人全部呆住了,店伙计也停在了原地。
然后,黑衣人又说了第二句话:“那么,我来应征了,请带我去见宜王陛下。”
酒楼里死般的安寂了一会儿后,爆发出一片哗然。
在众人的哗然里,酒楼掌柜走上楼梯,对黑衣人拱一拱手:“小姐请跟我来。”
两人很快就消失在了楼梯的拐角处。
“那是个女人?女人!她比画像还美?”
“既然敢掀那画像,肯定应该是吧。不然可是欺君,要砍头的……”
“天啊,刚才怎么就没把她的斗篷扯掉呢?好想知道她长什么样子!”
“别傻了。如果那人真的比曦禾夫人美,且真的成了宜国的皇后的话,她的容貌能轻易就让你见吗?”
“话虽如此,但还是好想知道啊啊啊啊啊……”
哀叹声、惊讶声、好奇声以及七嘴八舌的声音汇集在一起,令得酒楼比平常越发热闹。
而此时,黑衣人,已在酒楼掌柜的带领下,进了二楼的其中一个房间。
两名侍卫上前准备搜身,里室的赫奕摆了摆手:“不要唐突美人啊。你们退下,让她进来。”
黑衣人慢慢地走到了他面前,距离一丈处停下。
赫奕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后,笑了:“你运气真好,竟然朕今天还真的在这里。”
“不要小看我在宜国的人脉。”
“哈哈。”赫奕开朗而笑,“我自然是清楚你的势力的,只不过我却不知原来这些势力如今还能为你所用。”
侍卫们听到这里,算是明白了——原来这位姑娘和皇上竟是旧识!
黑衣人拿起画像,缓缓道:“我听说,要想嫁给你,就需得比她美。”
赫奕笑吟吟地看着她。
黑衣人放下画像:“可我没她美,还能嫁给你吗?”
赫奕的眼神一下子幽深了起来:“把斗篷脱了吧。”
黑衣人缓缓解开带子,双手一松,原本从头罩到脚的斗篷就如水一样地滑到了地上。
侍卫们在见到来人的容貌后,无不睁大了眼睛。
赫奕环视了一下众人的反应,微微一笑:“如果你在看到这些人的反应后,还不够自信的话……”他站了起来,走过一丈的距离,停在来人身前,抬起手,轻轻地拉住了她的手,“那么让我告诉你,在我眼中,曦禾夫人,根本不及你之万一。”
那人战栗,颤声道:“三年之约已过……又是两年,可还有效?”
赫奕柔情无限地凝视着她:“对你……我想应该是永远有效的吧……”
停一停,叫出她的名字:
“小虞。”
新平一年,有女子揭了龙凤楼上的曦禾画像,自称容颜比伊更美。宜王见后,果然大悦,遂娶之,藏于深宫人未识。
新平二年,宜王禅位其侄——宜人昵称“小公子”的贤王——夜尚。
宜王携其后退隐后,四海经商,好不惬意。
新平三年,有史官恳请重书璧史,落笔于姜沉鱼时,词多诋毁,谓之祸国。
璧王新野适逢九岁,看后,命人杖责之。
史官大慌,欲做修改,璧王却于朝堂上,淡淡道:“就这样吧,不用改了。”
于是,璧史记载——
梨王姜沉鱼者,前璧右相姜仲小女,容貌甚丽,为璧王昭尹所喜,娶入宫中,赐封淑妃,后又晋封为后。伊善谋权术,心狠手辣,兼涉文史,极富才气。于加冕当夜,毒杀璧王,令其卧病不起,趁机临朝称制,掌握政权。图璧六年,璧王病逝,姜氏姐妹争权,伊得丞相薛采相助,杀其姐,自此得以即位,自称睿帝,改国号梨。
梨晏五年,薛相病逝,不久姜氏亦甍。
后附评述:
梨王在位期间虽然做了许多好事,但她先杀夫后杀姐,并连其父也不放过,因为与姜相意见相左,而将他罢免,数年不得归京,因此此人可以说是寡情冷血之至。泱泱图璧,险些毁在这一妇人之手,哀哉痛哉!望后人引以为鉴……
“青山远近带皇州,霁景重阳上北楼。雨歇亭皋仙菊润,霜飞天苑御梨秋。茱萸插鬓花宜寿,翡翠横钗舞作愁。漫说陶潜篱下醉,何曾得见此风流……”
悠然的语声,在青翠苍柏间轻轻回旋,轻袍缓带的男子边吟边行,显得说不出的惬意。
他身后,一个丫环模样的人搀扶着一个大腹便便的女子,女子闻言一笑:“瞧你如此高兴,重阳将至,难道你就半点没有遍插茱萸少一人的忧愁么?”
男子迅速回身,示意丫环退开,自己搀住了女子的手道:“我有娇妻在身边,又有未出世的儿子在等待,有什么可忧愁的?”
女子眨眨眼睛:“你就这么肯定是儿子?”
“女儿更好,像她娘一样美丽,就又是一个祸国的料。”
女子刚待要笑,这时前方来了十几人,看样子也是来登高踏青的,那些人全都做文士打扮,边走边谈论道:
“啊,你听说了吗?璧王命人新编了前璧史册,里面把梨王写得可坏了!”
“她本来就祸国殃民,依我看,那么写还轻了呢。”
“难怪她死后自己的墓前没有碑。不像前唐时期的武后一样还立了块无字碑。”
“武则天再怎么样,也没对丈夫下毒啊,比起姜沉鱼,可仁慈多了。”
“可我也听说那毒不是梨王下的,而是那个所谓的四国第一美人曦禾夫人下的。”
“得了吧。哪有人会下毒下到自己身上去的?别忘了曦禾最后死得有多惨……肯定是姜沉鱼嫉妒她的美貌,璧王一病,她就立刻把曦禾给处死了,还对外宣称是病死的,谁信啊!”
“那看来这个姜沉鱼果然是大祸水一只啊!”
“幸好老天有眼,让她也病死了。作孽太多,就是这种下场。”
“我觉得,让她病死还便宜她了,这种恶毒妇人,就该拖出来游街凌迟鞭尸才解恨啊!”
“算了,谁叫咱们皇帝心慈手软呢,不管怎么说,他可是那女人一手带大的,就跟母亲一样……换了我也左右为难。可怜的皇上,才九岁就要面对这些……幸好他还有疼爱他的外公和姬太后……”
文人们的谈论声渐行渐远,谁也没朝这边看上一眼。
而等他们都走得看不见了,丫环才“呸”了一声,恨恨道:“这些所谓的读书人最是讨厌,乱议时事,胡说八道!”
男子嘻嘻一笑:“那依怀瑾看,应该怎么罚他们?”
“嗯……让他们都去种田!看他们还有没有这个闲情逸致!”
男子露出惊悚之色,转向女子道:“你这个丫头,还真是够狠啊!”
女子微微一笑。
怀瑾不满道:“小姐,他们这么说你,你都不生气吗?还有,皇上是怎么搞的,竟然同意让史书这样写你!还有老爷,他怎么也同意呢……”
女子柔柔地打断她道:“一朝天子一朝臣,为了巩固政权,把过错都推到前朝之上,是明智之举。”
“可是……”
“没关系。反正……姜沉鱼已经死了,后人如何评述她,她也无所谓的。”
“对嘛对嘛!”男子凑了过来,目光里满是欣赏,“我家小虞最是想得通透,所以才能每天都如此幸福。”
小虞抬起头,仰望着比自己高了半个头的男子,眸光闪烁着,有点感慨,又有点感谢:“我的幸福……难道不是夫君所赐吗?”
两人纵然已经成婚多年,但此刻对视,依旧是情意绵绵。
一旁的怀瑾早已习以为常,转过头去当做没看见。
女子忽然发出一声轻呼。
男子顿时变了脸色,急声道:“怎么了?”
“宝宝……踢我了……”
“走,我让小周他们把车赶来,我们快回去!”男子说罢就要叫人。
“别……别这么急急躁躁的……只是踢了我一下而已,又不是要临盆……”女子被他的反应逗笑,横了他一眼,“你总是不让我出门,都把我给憋坏了。今日好不容易肯带我出来爬山,说什么我也要到山顶了再说。”
“我哪是不让你出门。”男子满脸冤枉,苦笑道,“是你之前胎位不正,动不动就呕吐,你师兄说你气虚体弱,不易多行。”
“师兄师兄师兄,你到底是听他的,还是听我的?”
“我当然是……”男子说到这里,眼珠一转,忽地俯下了身,“听我们家双黄连的喽!”
一旁的怀瑾“扑哧”一声笑出来,捂唇道:“姑爷真不厚道,竟给未来的小少爷起这么难听的名字!”
“虽然难听,却是独一无二的贴切啊。你想,我曾经是皇帝,而我的夫人曾经也是个皇帝,两个皇帝连起来,有了这个孩子,可不就是‘双黄连’么?”
“你怎么不叫双蛋黄?”女子嗔了他一眼,转身前行。
男子居然还很认真地想了想:“双蛋黄……好像也不错啊!”
“喂,我只是随便说说的!若你真敢这么起名,我可不依!”
“哈哈哈哈……”三人往山上走着走着,竟又遇到那帮文人下山,他们的讨论声仍在继续,却是换了另一个话题——
“听说程王上月被暗杀死了?”
“嗯,而且听说就是她的兄长干的。”
“她的兄长不是都死了吗?”
“还有一个逃亡在外呢。就是那个害死咱们淇奥侯的!”
“哦……好像叫颐什么、颐非来着?”
“对!他可真够能忍的啊,整整十年,终于被他复国成功了。”
“果然是狼一样的男人啊……”
议论声远去了。
怀瑾想起那个被评价为“狼”一样的男人的真实面貌,不禁又“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哪儿是狼啊,分明是只孔雀!”
“十年……”男子的眼中则满是感慨,“原来,已经十年了……”
“是啊,我风云变幻的十年,却是颐非卧薪尝胆的十年。”女子说到这里,也露出了复杂的表情,“他虽然表面笑嘻嘻的没个正经,但真的是个很了不起的男人。幸好,他也不是我的敌人。”
男子诡异一笑。
女子不禁道:“你笑什么?”
男子悠悠道:“颐非不可能是你的敌人的。”
“你为何如此肯定?如果我当年不肯答应收留他……”
男子打断她:“你一定会收留。因为,你发过誓要为师走报仇,绝不原谅颐殊。那么,还有什么比收留颐殊的眼中钉肉中刺更好的报复办法呢?”
女子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后,嫣然而笑:“你果然很理解我呢。”
“而我之所以说颐非不可能与你为敌,除了你们的敌人相同以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
“是什么?”
男子忽然卖关子,不肯说了。
“快说啊!快说快说……”
“不说。”
“赫奕!”
“大丈夫说不说,就不说。你叫我的名字也没用。”
一旁的怀瑾,目光在两人身上转来转去,然后也笑了。其实,那个原因她也知道,不过小姐……好像是真的真的不知道呢……
小姐果然是很迟钝的人啊。
当年眼睛里只有一个姬婴。别人对她的心思如何,完全不知道。如果不是姑爷最勇敢地第一个表白,估计今天跟小姐在一起的,就不一定是姑爷了。
这样说起来,最可惜的就是丞相,他要是早点儿说就好了,偏偏临死前才说,害得小姐哭得眼睛都差点儿瞎掉了……
一想到当年种种,她打了个寒噤,再看一眼前面依旧询问不休和诡异地笑就是不说的两个人,一种情绪慢慢地从脚底升起来,软软地蔓延到全身。
这种情绪的名字就叫——幸福。
千秋功过,后人评说。
幸福欢喜,却在今朝。
新平二年冬,程颐非称帝。四国历史,再次更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