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鹿日记[重生] 作者:o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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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良心,那时候的我真是对男男之间的事一点不开窍啊。他都抱着我哭了,我都没给他顺毛,多可惜的机会。)
第19章 bsp;19
11月4日周三
上次一口气写了这么多字之后,就是这一个月都不想动笔了。
腕子酸。
沫沫的是最终没能瞒过朱浚,天知道他从哪里知道的。
他直接把我叫进书房,警告我何林的事就此一回。
“刚有点人样,又想会泥坑里?”朱浚竖着眉毛问我。
他是“长兄如父”的骨灰级粉丝,但凡有摆谱教训我的机会绝对不会放过。
说起来他比我的实际年龄还小好几岁,权当他是弟弟,我让着他。
旁的事我不跟他计较,但是这件事我是对不会认错低头,我起初是这样想的……
朱浚掌握着这么大一个公司,别的本事没学多少,但他嘴皮子功夫“只应天上有”。他即兴演讲能说得像相声贯口那么顺,张嘴都是一套套的。
我觉得就算再活二十五年我也不是他对手……
朱浚义正言辞地教育我:“你当这是原始社会,武力为尊?好啊,你要喜欢用力量来生存就去野生动物啊,你这种稀有动物还能给你个生存最低保障。”
我肚子xxoo,面上只能保持沉默,不是不敢怼他,我是怕自取其辱……
“我要是再听到你跟人主动动手,我就先打折你的腿,让你瘸两天现现世。”朱浚卧在老板椅里翘着脚撇着头说。
就他现在这德行,比我像混混多了。
“那三个人是谁我都知道了。你报复完了,不代表我就会放过他们。这次哥让你看看什么叫手段,别天天张扬舞爪的。”朱浚说。
我朝他点点头,低着脑袋掩饰我憋不住的不屑。
“我跟周围人打了招呼,他们仨的父母这两年内是别想找到工作了,除非他们搬到别的城市。朱渌,你可能没见过人穷起来是什么样。记住哥的话,你想报复一个人最有效的方法不是揍他,甚至不是折磨他,而是折辱他。
“虽然钱没了可以再赚,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丢掉尊严。尊严这个东西确实很值钱,因为一旦丢掉,就永远染了尘埃,哪怕再找回来也已经面目全非。
“在他们最意气风发的十几岁,很可能要放弃学业去挣钱养家,而且这不是他们本来的人生轨迹。不过这很公平,犯了错,就是要付出代价用未来去偿还。所以你给何林那一脚,还算是……可圈可点。如果他们后面发展得不错,那么我也会再 ‘帮点小忙’,如果我气消了,也许就算了。这是个长期项目,后面的是以后再说。”
我被他的混蛋逻辑唬得目瞪口呆,这是不是真正的作恶?
我不仅打个寒战,如果朱浚打算用他的聪明才智报仇,其威力仅次于□□爆炸。
然后他又说:“哦对了,你让你的小朋友闭紧嘴巴,我可不希望再有别人知道这件事。”
“谁是我的小朋友?”我问完就差点咬舌自尽。
这事就还陆允修和陆静修知道,不过陆静修刚摘到红领巾两年小朋友也就小朋友了。陆允修和我一边大啊,哦好吧,我在朱浚眼里的形象也不怎么光辉,像小了他五百年似的。
我承认只要一提到陆允修,我就有点反应过激。
我就是这样汉子,要维护朋友。
朱浚显然不明白我的情深义重,自从上次陆允修在我家住过一晚,朱浚就总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11月16日周一
最近我和我哥之间处得很微妙,他心血来潮开始逼我看一大堆经济学类的书。
晚上他回到家话特别多,在我耳边啰嗦各大学的经济学金融学的排名,旁敲侧击地让我早点进公司。
可有时他一个人捧着杯热茶,坐在沙发上对着电视上我妹都不看的偶像剧发呆,跟个孤寡老人似的。
我听陆允修说,陆静修经常在学校门口的那间酒吧看到朱浚和高峰那一伙儿混在一块。
其实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只是高峰他爸和陆叔不太对付。
高肃玄只朱氏集团的运营经理,作为曾经和我爸一起创业的兄弟之一,他在朱氏的影响力不小,但是董事会没他的事。
他一向看陆叔这个半路来的不顺眼,想把朱浚往他们阵营里拉。
老家伙们和我爸都有革命友谊,而且大多不是经验公司的料,所以是坚定的□□,牢笼朱浚,想尽方法和他搞好关系。但是陆叔是为了报恩,为了保住并壮大我爸四十几年的心血,他的一切决定倒都是以朱氏出发,然而没有“人和”,他费尽心思也只能事倍功半。
这是教科书式的新老派纷争,这种形势下,朱浚现在这个ceo很有点垂帘听政的意思。
难道高峰他们给朱浚吹了什么耳边风,打算拿我开刀?
静观其变吧。
倒是沫沫近来好了很多,前段时间她总是沉默,这两天也开始说笑了。
明明只是十几岁的女孩而已,不简单。不愧是我妹妹。
11月24日周二
今天中午宣委开会,又要开始准备元旦联欢的节目了。
可惜备受期待的陆朱组合今年要息影了,陆允修一再表示不想出这个风头,而且他们班也有人跃跃欲试。
我们班呢,有一身文艺细菌的方哲在,也不愁没节目。
这次和去年完全不一样,曾经腼腆的少男少女们都释放出了野性的一面。如其男生们,像动物求偶一般大展身手。
3016年1月2日周六
昨天是我家的年、度、大、戏。
原本想记录下我们这次非常成功的元旦联欢,但是还没等我动笔,更劲爆的事情就发生了……
如果日记本也有前置摄像头,大概能录下我的满脸苦笑。
其实我现在的心态还算稳定,因为这件事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准确的说在前世我高三的时候发生过一次,无论是人物、地点还是对话内容都所差无几,只是时间上提前了一年。
可能是我翅膀太小,蝴蝶效应这事轮到我时都扇不起什么风暴。
事情要从十二月下旬说起,朱浚一周七天得有五天每晚都去和朋友出去撸串喝酒。
我妈挺不高兴的,但是她对朱浚充满个人崇拜,以前年纪小当他是神童,现在二十了,就当他是成年的天才,很少约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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