霈霈 作者:兔子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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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她。
齐霈霈手忽然间就放松了。
齐穆抽出自己的手,上了楼。
齐霈霈一直看着他走进自己的卧室,还在回想刚才他通红的眼睛。
见了鬼了,为什么要哭。
最终,齐霈霈没有提起要搬回去的话。
整整一天,除了下楼吃饭,齐穆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他真的看起来很消沉,食欲不好,吃饭的时候也会出神。
凌晨,齐霈霈起夜去喝水,却发现齐穆躺在客厅沙发上,旁边放着喝了一半的酒杯。
不知道他是醉倒了,还是睡着了,齐霈霈没有贸然弄醒他,只是给他盖上了毯子。
第二天去问他,他沉默了很久,说:“失眠,喝点酒会好一些。”
齐霈霈忍不住说:“你疯了吗?不看看你自己身体什么样。”
他把自己缩进毯子下,脸埋进去,只留一头毛茸茸、乱糟糟的黑发在外头,低声说:“不会了。”
当天晚上,他在客厅里枯坐到天明。
齐霈霈联系了一家心理诊所,带着齐穆去了。等齐穆出来,齐霈霈偷偷问心理咨询师:“他是不是……抑郁?”
心里咨询师有点年纪了,慈眉善目的,先把齐霈霈训了一顿,“你总这样想,他受你的暗示就会越来越抑郁,会先把他吓死了。多陪陪他,跨过这个坎,以后就好了。”
齐霈霈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齐穆是真的有问题。
齐穆成了家里最脆弱易碎的工艺品。
到除夕了,黄助理、司机和家里的家政都回家过年了,齐霈霈跟齐穆两个连最基本的吃饭都成了问题。
齐霈霈围着围裙,在pad上找菜谱,问坐在餐桌旁的齐穆:“想吃什么?”
齐穆穿着领口很大的羊绒毛衫,露出了锁骨,看着有点消瘦的样子。
他说:“什么都可以。”
齐霈霈从来没做过饭,她把家政留在冰箱的蔬菜、生肉和鳕鱼都拿了出来。
“这个跟这个应该可以炒一炒,我吃过……这个好像要清蒸?”她又拿起两条长长的骨头,“这是什么的骨头?怎么弄?”
她在厨房里辛辛苦苦忙了两个小时,做出来的几盘菜全倒进了垃圾桶。
她拿起手机,“你等等,我来叫外卖。”
打了几个电话,还好找到了没有停业的餐厅。
一顿午饭吃完都到下午了,一直很安静的齐穆忽然说:“你来帮我剪一下头发,行吗?”
“是有点长了。”现在齐霈霈根本不会对齐穆说“不”,她挽起袖子,“先来洗洗吧。”
齐穆躺进浴缸里,齐霈霈拿着花洒说:“闭上眼睛。”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的头发长长的缘故,摸上去没有以前那么硬了,被水打湿后,柔顺地散在她的手心里。他闭着眼,因为失眠,面容憔悴苍白。
他就是在这个浴缸里被发现割腕的。
没人跟她仔细说过齐穆被发现时是什么样,但她不难想象。
一直开着的水龙头,泡在水里的左手腕不断涌出鲜血,被染成红色的浴缸,慢慢的,血水溢了出来。
光是想象就让她心慌难受。
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
她给齐穆身上围上浴巾,拿了剪子和梳子,仔细端详着他的脸。
“我尽力而为吧。”
“嗯。”他极为温驯信任地闭上眼。
齐霈霈鼓起勇气,剪了第一下。
觉得没什么可以动剪刀的地方了,她停了手,用吹风机给他吹干头发,转到他正面去看。
齐穆睁开眼,问:“好了吗?”
齐霈霈顿了一下,“好是好了……就是先别照镜子……”
齐穆没有异议,“那就不照了。”
外面彻底黑了,传来隐隐约约的鞭炮礼花声,客厅的电视已经响起了春晚节目主持人闹哄哄的声音:
“中国中央电视台。”
“中国中央电视台。”
“亲爱的观众朋友们,大家——”
“过年好!”
齐穆听了一会,“过年了。”
“嗯,新年好。”
他笑了,“新年好。”
他们没有看春晚,而是在家庭影院里看起了原版英文老电影。
房间很大,灯全关了,屏幕上的棕发女人和一个男人正贴在一起跳舞。他们坐在双人沙发上,没有人说话。
电影里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两人情不自禁地接吻了。
齐霈霈很早就看过,知道最后是一个死了,另一个怀念终生的结局,不想再看。
她把视线移开,看着齐穆的侧脸。
他很快觉察了,“不想看?”
“过年,看点让人高兴的多好。”
齐穆微微笑了笑,“也是。”
他保持着侧身看齐霈霈的姿势,他的脸一半被屏幕亮光照着,一半藏在阴影里。
齐霈霈看不懂他的表情。
齐穆看着她,把她靠近他的左手腕轻轻握住,笑了一下,低头往她无名指上套上了一个圈。
齐霈霈手指动了一下,还是让他戴上了。
戒指上的钻石在黑暗中熠熠生辉,带着粉色的光芒,齐穆低头在她戒指上轻轻印上了一吻。
太沉重了,她的手都要抬不起来了。
从头到尾,他没有说一个字。戴上戒指后,他也只是握着齐霈霈的手,把视线转向了投影屏。
十二点了,要进入一个新的农历年了。
小区有人放起了礼花,礼花弹带着长长的尾巴,冲着天际,嘭地一声在天空中炸开,让他们的房间里明亮了一瞬间。
齐穆握着她的手微微出汗,她以极小的幅度呼出了一口气,似乎这样就能排掉心里的不安恐慌。
兜兜转转,两个人变了这么多,却还是要在一起。
作者有话要说: 哼哼。
☆、第三十六章
新年伊始,市里下了雪。
齐霈霈出去扫了门口的雪,哆哆嗦嗦地回来了。
齐穆捂住她的手,“冷吗?”
“还行,戴手套了。”
齐穆把她的手贴在自己脸上,“下午我要出去一趟。”
无名指上的钻戒光芒璀璨夺目,她分神看了一眼,“嗯……”
齐穆跟着她的目光,看了看戴在她手上的戒指。
这颗钻石是几年前在国外买的,一起去的朋友还问他买钻石干什么,他当时回答,是为了保值。回来后,他设计了样式,让人拿去做了,并没特别交代过尺寸。
现在戒指戴在她手上,不大不小刚刚好。
或许一切都是天意。
一切都是天意,他没有做错。
时隔一个多月,他又回到了公司里。
他受伤的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另一只手提着礼品盒,对着迎面而来打招呼的员工点头。
他看得出那些人眼神里的好奇,听得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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