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TM暗恋一只泰迪! 作者:暗夜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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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慌乱的情况下,根本不会有人去注意他是逃了还是死了。
“他真的太可怕了,利用了所有的人!”卫展心有余悸,“幸好他根本不知道岳云洲的身份……”
卫展此刻才察觉,岳云洲之所以在陆铭身边当卧底,而不是在陆尊或陆宗远身边,也是为了避免被怀疑——陆铭是陆宗远的私生子,身份始终不被陆家待见,又不插手陆家的事,外人自然也不太可能紧盯着他。
陆尊的目光闪了闪,对oscar的心机和岳云洲的远见并不关心,只是问:“就只有这些吗?”
卫展想了想,说道:“还有什么啊……刚才那么一撞,我快把所有的事情都忘掉了。你真的挺冒险的,当初一个人对付oscar,今天又这样……如果再晚点,我们都要死了。”
“这不是冒险,我不会浪费时间等着别人帮我救你。”陆尊笑了笑,把毛巾搭在卫展的头上,说道:“你等一等,我找找看有没有吹风机。”
卫展裹着毛毯,缩在软皮沙发上看着陆尊翻东西。他知道陆尊刚才在试探,试探oscar有没有把父亲死亡的真相告诉他。
他一定要捡起摔坏的手机,一定要“失手”掉进海里,是已经决定好了将这件事永远掩藏。
那时候年纪小,无法面对那样的事,又想好好活着,所以只能果决一点。可是,遗忘痛苦的同时也遗忘了太多美好的回忆。换作如今,卫展知道,自己绝不会再那样做。
看着陆尊仔细寻找吹风机的背影,卫展在心里默默说道:“陆尊,人为之外还有天注定。我爸爸给了我最好的爱,我又遇见了教授、师娘还有肖,曾经我已经很感激了。遇见你,我更觉得老天已经给了我太多。我已经,很满足很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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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艘游艇在黄海领域相撞爆炸的新闻,当天下午便出来了。但oscar和岳云洲的行踪,并不见任何报道,也没有任何人来找陆尊或卫展问话。倒是后来凌渡受到了调查,生生被打扰了几个月,回欧洲的时间都被推迟了。凌渡没有任何犹豫地把这笔账记在了陆铭的头上。陆铭表示:wtf???
那天五个人顺利返航上岸,陆尊和卫展去医院处理了一下身上的擦伤,之后又跟没事人一样参加聚会,仿佛那场和死亡擦肩的惊心动魄从来没有发生过。
陆尊和卫展都不知道岳云洲到底有没有将oscar成功追捕,直到三天后陆宗远那边传来了一则消息。过去的六年里,因为陆尊和oscar曾有过的“亲密关系”,陆家一直被有关部门怀疑跟某组织有关联。这一天,这个怀疑终于打消了。
这意味着,oscar没有成功逃脱,背后势力也被成功阻击。陆尊和卫展才真正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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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t并不知道岳云洲是警方卧底,一直很奇怪他怎么突然不见了,经常时不时地跑陆铭跟前打听,弄得陆铭特别郁闷:“怎么感觉你们都恋爱了就剩我一个单身狗……”
不久之后,陆铭终于结束了束缚自己的一切,去追寻想要的自由了。阿t再也无人可打听岳云洲的下落,倒是渐渐淡了挂念的心思。
又过了一段时间,有一天阿t看到卫展在看庭审新闻,凑过去瞥了一眼,瞥见一闪而过的镜头里,一位证人警察长得有几分肖似岳云洲。但是岳云洲的那张脸太平凡了,他只以为是撞脸,并没有太在意。
又过了很久很久,久到阿t都觉得奇怪,自己并不是一个长情的啊,明明都淡了心思的,怎么总感觉还没忘干净岳云洲,难道跟那条很丑的墨绿色围巾有关?
他最后一次跟踪岳云洲的时候,岳云洲在胡同里弄晕了他。醒来的时候,阿t发现自己竟然睡在自己的家里,而岳云洲做好了早餐,在替他收拾乱得不行的客厅。
阿t走过去,特别不要脸地说:“能帮我把内裤洗了吗?”
那天岳云洲走的时候,带走了几大袋的垃圾,却忘了自己的围巾。阿t美滋滋地拿起那条围巾戴了戴,然后发现……款式和颜色都丑得不行。
阿t给岳云洲打电话,岳云洲说道:“你最好别留着,上一个我喜欢过的人,也戴过那条围巾。”
阿t问:“你还喜欢他吗?”
岳云洲道:“他喜欢别人,所以我放手了。”
阿t莫名觉得开心:“那你别放开我啊,我空窗很久了。”
后来阿t就一直留着那条墨绿色的围巾。他才不管谁戴过呢,他只管这是岳云洲的东西。
但围巾太丑了,阿t根本戴不出去,就一直挂在衣帽架上,大夏天的也挂在那里,落满了灰。
有一天阿t休息,突发奇想打扫房子,把围巾扔洗衣机里洗了,然后晾在了窗台上。
那天晚上,阿t在酒吧玩到很晚才回来,喝得半醉,还勾搭了一个小1。走到公寓楼下的时候,阿t突然闻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烟味。
他没有在意,倚在小1的怀里,直接刷卡开门。推门的时候,斜刺里忽然伸过来一条胳膊拦在他的面前。
他听见了失踪很久的岳云洲的声音:“不用约炮软件了,直接从酒吧带人,你真是一天都不亏待自己,嗯?”
但这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久到岳云洲的身份又换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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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的清明,卫展带陆尊回老家扫墓。
老家已经大变样,曾经很破败的地方如今车水马龙,甚至还修建了很多小景点。六年前显得鹤立鸡群的图书馆,如今倒没有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了。
但卫展没有进去,只是在图书馆前搭乘公交,和陆尊晃晃悠悠地去了郊外的墓园。
在卫父和卫母的坟前,陆尊献上带来的花束,郑重地鞠躬四次,然后说道:“我会把卫展照顾得很好,九泉之下,请你们安心。”
卫展跟着点头,口气显得轻松:“是的,陆尊这个人别的本事没有,找我挺有能耐的。”
陆尊无语看他,知道他在说什么。
卫展从献给父母的花束里抽出一根白色的小雏菊,然后插在了坟墓旁边的空地上。陆尊好奇问:“你这是干什么?”
卫展撇了撇嘴:“那只救了你的狗啊,你要一辈子记得它。要不是它,你说不定就死了呢。”
“嗯。”陆尊顺从地点了点头。
卫展想起了什么:“那只狗有名字吗?”
陆尊毫不迟疑:“没有,是一条长得挺丑的串串。金毛跟泰迪串的,看起来总是脏兮兮的。”
说着,他也抽了一朵菊花,放在了小雏菊的旁边。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却几乎同时在心里说道:“八月,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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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完墓,他们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又步行了一段路。墓园附近荒芜,不见人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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