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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三章 唱歌吧,老爹

    老爹虽然来了魔都,但路小苏的生活其实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他去天方娱乐后,老爹就会去吴冬青的家里,每天基本如此。
    没有外人知晓,原来大魔王已经回来了。
    如今,《新贵妃醉酒》和《将军》的差距已经越拉越大,下载量已经反超《将军》五百余万,导致李信这段时间都没有接受任何采访,也没有再活跃于群众的视野里。
    天王级的擂台赛,天方娱乐以着压倒性的优势,力压磁石唱片一头。
    本身这首《将军》就有跟风的嫌疑,哪怕磁石唱片再如何的不承认,这类将戏曲融入流行歌的潮流,就是由路小苏引领的。
    跟风也就罢了,如若出的作品的确更胜一筹,那么一切都好说。只可惜路小苏又玩出了新花样,相比较之下,大家就觉得《将军》有点换汤不换药了。
    早上七点,路小苏早早的起床吊嗓子,他永远是那么精力旺盛,光凭这点,怎么着也饿不死,很多特殊的机构就喜欢这类少年郎。
    老爹毕竟上了年纪了,起得比他还要早一点,正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晒着冬日的暖阳。
    看着在阳台上吊嗓子的路小苏,老爹的手指轻轻敲击着藤椅的扶手,几次差点跟着旋律哼哼出声。
    路小苏看着想唱歌却憋着的老爹,只觉得有些好笑。
    他很清楚,那个年代很多唱歌的人,不只是为了赚钱,很多人是真的热爱唱歌。
    路小苏瞄了老爹一眼,干脆唱起了老爹的《小鸟》。
    高亢的歌声穿透力极强,还好隔壁住的是叶胖子,路小苏也不怕吵着他。
    唱罢,路小苏还不忘撇过头来问道:“爸,怎么样?”
    “还凑合。”老爹微微点头,手指头继续轻轻敲着扶手。
    厉害了,张明宇果然是学他的!
    其实啊,刚刚路天在心里是跟着唱的,喉结都忍不住动了两次,全部落入了路小苏的眼睛。
    “爸,唱给我听听吧。那么多人看过你的演唱会,我是你儿子,还没听过你唱歌呢。”路小苏搬了一条小板凳,坐在旁边道。
    老爹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然后点了点头。
    他慢慢站了起来,以前笔挺的后背已经微驼,头发也已经微微泛白,最主要的是,他的嗓音是那样沙哑,高音根本就上不去了。但是唱给儿子听,他不觉得丢人。
    这是路天退出歌坛后第一次唱歌。
    曾经台下的是上万疯狂的歌迷,现在只有一个刚长大的大男孩。
    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曲罢,隔了良久,路小苏才开口道:“爸,回来唱歌吧。”
    ......
    ......
    “小苏总监,早。”
    面对天方娱乐的一声声招呼声,路小苏都是笑着点头,没有丝毫少东家的架子。
    理所当然,老爹刚刚拒绝了他。
    路小苏在心中不免嘟囔了几句。
    小时候,他经常在路天的房间里看到一堆a4纸团,有几次他好奇地捡起来看了看,里面全是一些话,好似写完后不满意,亦或者是觉得自己不该写这种东西,全部都被黑笔划掉了。
    那个时候的路小苏还觉得很好笑,一个开出租车的,难不成还自己偷偷写诗?
    现在他知道了,那哪里是诗啊,是路天忍不住手痒,写下来的一句句歌词。
    这个退出歌坛的男人,偶尔还是会怀念的吧,偶尔还是会忍不住和年轻时候一样,坐在桌子前面进行创作的吧。
    十几二十年前的歌手,和地球上老一辈的歌星差不多,经常会有退出歌坛的现象发生,然后过个几年又开一场复出演唱会,重回歌坛。
    路天离开歌坛太久了,哪怕重回歌坛,也很难再有以往的风光,更何况天方娱乐现在也根本不缺钱,也不缺人气歌手。
    只是路小苏始终觉得这个瘸子还是想唱歌的。
    嗓子嘶哑,唱不了高音了,又有什么关系呢?
    路小苏一样能给他写出适合的歌。
    由于记忆融合的缘故,很多路小苏小时候发生的事情他也记得一清二楚,他还记得那会儿一个废弃纸团被笔划得稀烂,里面写的歌词已经看不清了,但歌名隐约还是能认出来,歌名叫《凡人》。
    这个歌名给了路小苏灵感,或许可以在《凡人》的基础上修改一下。
    所以他没有多劝,而是给了老爹两张纸,上面写着一首歌。
    “作词:路天,路小苏。”
    路小苏走后,路天看着这行字,将纸放在了小板凳上。
    他躺在藤椅上,继续晒着太阳,什么也没说,但是手指还是忍不住轻轻敲打着。
    ......
    ......
    录歌房内,路小苏终于把新歌的工作给解决了。
    情人节还有两天就到了,还好他的效率足够高。
    吴波早就把路小苏当做快枪手了,直接就把任务扔给他,也不管他来不来得及。
    依旧是方文山写词,周杰伦作曲的歌,收录在他最新的一张专辑里。
    很多人都说周杰伦近几年的专辑一张不如一张,这根本就是瞎扯淡,只是大家对周董的期待值越来越高了。
    最新一张专辑的名字叫做《周杰伦的床边故事》,很明显,专辑名是因为生了个女儿才这么取的,一如当初他把“叶惠美”作为专辑名一样。
    这个天赋异禀的男人因为女儿的小手在琴键上瞎弹了几个音,他靠这几个音在新专辑写了一首歌,叫《前世情人》,是唱给女儿的。
    路小苏挑选的自然不是这首,而是一首带有强烈周杰伦个人风格的歌,也是这张专辑里最火的一首。
    当初无数歌迷一听前奏,就忍不住打了个响指:没错,就是这个味!
    他想了想,既然时间还充裕,要不拍个mv吧。这首歌是要加入新专辑里面的。
    两天时间,拍个小制作的mv,足够了。
    他取出手机,给苏灵犀发了条微信:“新歌我准备拍个mv,现高价聘请苏灵犀大明星强势加盟。”
    “为什么?”
    苏灵犀不懂,她没拍过mv,根本就没经验。
    “因为我看着别的女人唱不出这首歌。”
    初恋碰上高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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