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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冰河山谷

    “喂,你上来很危险的,真的。”
    “去死吧,我不信你还有人类的武器。”
    “那是真没有。”
    “那就去死吧!”
    “未必哦!”
    王天一仔细观察了下附近的树枝的走向,顺着大树的枝丫向上攀爬,准备尽量离这个疯子远一点。
    公豹奋力的爬上主杆枝桠,看见猞猁已经向着更高的旁枝跑去,怒吼一声“不要跑……”,然后奋力的追逐上去。
    二者一追一逃,很快来到了树冠部位,这里的枝条只有手臂粗细,对于花斑豹来说已经是极限了。
    “跑……我看你还向哪里跑?”
    公豹一步步的依然在逼近,灵巧的猞猁眼中露出决然之色,忽然返身跑了两步凌空飞跃。
    它飞跃过20多米的距离,跳在另外一棵大树伸展出来的枝条上,这个枝条也有手臂粗细,微微颤了一下就接住了它。
    成功,一次完美的树冠跳跃。
    王天一得瑟的扭了扭屁股,动作优雅的向树枝下方走去,这样子是准备离开这棵大树跑路了。
    公花斑豹也有这样的技能,它紧接着跑两步同样凌空飞跃,但是在飞跃的一刹那,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
    这只猞猁迅疾如闪电的掉头飞窜了回来,两个前肢搭在一个更粗的树干上,强健有力的后肢踩着正要落下的枝干,用力的摇晃起来。
    嘴里面大叫着;“踩不到,踩不到……掉下去了。”
    按照常理
    弱势的一方应该能逃多远逃多远,能逃多快就跑多快,从来没见过半路回头的道理,这是要逆天的节奏啊!
    空中的公豹吓得肝胆欲裂,那个胳膊粗的树枝摇晃的令其眼晕,难度何止增加了十倍。
    我勒了个大草……
    公豹在空中强行扭动身躯,尽量让身体伸展开,想抓住剧烈晃动的树枝。
    落下的时候
    看见堪堪能够到的样子,这下公豹一颗心放下了大半,只要带着弯钩的利爪牢牢的抓住树枝,就没有性命之虞。
    谁知这时又发生变化,这头猞猁忽然跳起来重重的向下一踩,100多公斤的份量让树枝向下猛地沉了几十公分。
    完了……
    心里刚刚闪过这个念头,公豹极力伸展的前肢利爪划过树皮,怪叫着摔了下去。
    这个地方离地面足有八十多米,差不多26层楼的高度,想想看260公斤的动物摔下去是什么概念?
    又是一个把自己玩死的蠢货。
    在智慧面前,一切只凭直觉蛮干的野兽都是渣渣。
    王天一愉快的摇摇尾巴,迈着优雅的步伐下树去了。
    大树底下
    相隔100多米躺着一公一母两只丛林花斑豹,母豹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公豹直接死翘翘。
    行,该进早餐了。
    二天后
    王天一离开了这处山林,这两天的豹肉吃的他有点反胃,何况已经不新鲜了。
    他现在每顿可以吃到十五六公斤鲜肉,放开肚皮能够吃到20公斤,两天下来吃了百多公斤豹肉。
    感觉豹肉蛮有嚼劲的,豹肝脆邦邦味道也很好,豹心蛮鲜嫩的,至于肚子,大肠这些东西他是从来不吃的,忒不干净了。
    黑石营地里
    这些天来忙着治疗伤者,收拾硝制动物皮毛,尤其是100多头银背野狼毛皮,利爪和牙齿,带回去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由于拥有充足的肉食,加上随身带来的药膏治疗,一些皮肉伤好的很快。
    可人类营地里始终弥漫着一股悲伤的气息,黑石队长还是死了,自从他吞下黄色石头那一刻起,注定就不可能有好结果。
    图腾的力量不是谁都可以亨用的,爆发出超强战斗力的同时,最好的结果就是筋脉尽断,从此成为一个没用的废人。
    甚至连饭碗都端不起来,黑石队长吞下黄色石头那一刻起,便下了必死之心。
    他一世英雄可不愿意苟活,宁愿战死山林。
    万幸的是黑南风少寨主虽然腿上的伤非常重,大腿肌腱全都撕裂了,以后只能是个瘸子,可总算是救回来了。
    整个人类营地战死了约一半猎人,大部分被野狼群带走吞噬,只有寥寥的几个人能够魂归故里。
    这种局面,可能是黑石队出征时万万没料想到的。
    现在,他们准备天亮之后就回去了。
    夜色朦胧
    一个灵巧的身影穿行在营地里,这里的猎狗全都被咬死了,月影貂同样被斩成三段,几乎没有能够阻碍他探查的人。
    王天一躲在高高的皮毛堆旁边,警觉的嗅了会儿,发现有一座营帐是空的,另外一座营账却有两个人在里面议事。
    他机警的四处看了看,悄无声息的闪入空着的营帐内,仔细的查看一番。
    营帐里面的东西并不多,带着黑石队长浓烈的体味,用皮毛做成的柔软褥子,一个明亮的月亮石挂在床头,一张铁胎弓带着箭壶,床头还有一把短刀。
    此外就是零零碎碎的东西,王天一看过就不感兴趣了,没有神秘的黄色石头,只有床头摆着两本书。
    王天一走过去翻了下,一本是关于草药的书,画的很多药草的图画,书上还有浓烈的药味,看来是一个地位颇高的郎中住在这个帐篷里。
    另一本写的什么王天一看不懂,这些蝌蚪一样的字对他来说就是天书,从来没学过怎么看的懂。
    略一考虑
    他叼起两本书便悄悄地溜了出来,这两本书他准备还是藏到大树上,和一柄双股鱼叉放在一起。
    以后有机会时,再学习这种困难的语言吧。
    离开人类营地,他神色复杂的回头望了下,带着一丝留恋,带着一丝向往,然后决然的冲入黑暗中。
    出来浪了那么久,应该返回冰河山谷了。
    全力赶了两天路之后,冰河山谷已经遥遥在望了,王天一站在巨岩上露出感慨的神色。
    就是这片无尽的山林,养育了英雄的我。
    从上辈子一位快递小哥成长为树梢上的舞者,初步具备了在这个危险世界自保的能力,一步步走过来战战兢兢,我特么容易吗?
    让王天一感到侥幸的是,幸亏重生一只猞猁,最少还能够挽救下。
    若是重生一只兔子,一条鱼,一只麻雀或者干脆是钻在泥土里的蚯蚓……
    他忍不住打了个寒战,那也太可怕了。
    相比较起来
    咱这个重生起点虽然不如北上广深,也没有出生在富豪之家或者拆二代,差不多也是小城市的普通之家级别,像那些重生一只兔子,一条鱼差不多就等于偏僻小山村了,还是面前大山横亘,交通极为不便的那种。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啊!
    怀着这种阿q的心理,王天一感觉心里好受多了,最起码用不着自怨自艾。
    做野兽也不错的啦,天天都有肉吃,花斑豹肉都能吃到吐,没事还可以抓一些飞禽换换口味,知足吧!
    王天一上辈子是社会底层的快递小哥,心理调节能力超强。
    看着远处空旷山野上悠闲吃草的棘骨野牛群,银环角鹿群,还有花斑瞪羚,来回搜寻的黑尔狐,天空飞过的十几只亡灵秃鹫,一幅动物世界的壮美图景展现在眼前。
    耳边仿佛响起浑厚的男中音;
    塞伦盖提大草原苦苦等待的雨季不期而至,广袤的荒原上披上了一层新绿,成群结队的食草动物从远处迁徙而来,望眼欲穿的食肉动物盛宴开始了……
    “呱呱呱……”
    亡灵秃鹫难听至极的声音传来,这只美丽的猞猁警觉的望向远方,他能够听出这些食腐动物嘈杂叫声中的欢快之意。
    仔细嗅了下,山风中传来一丝极淡的血腥味。
    这……
    还是什么鹿血的味道,因为这里是猞猁家族的领地,出于谨慎还是应该去察看一下。
    这只猞猁轻盈的跳下巨石,迈着优雅的步伐向远处跑去,看起来是那么的有韵律感。
    一片山谷灌木丛里
    “喂,大佬,你这段时间变了好多诶,哇哦……不但比以前更强壮,而且更威武帅气咧,是不是血脉变异啦?”
    拖油瓶又惊又喜的看着威风凛凛的大哥,眼神里露出的羡慕怎么也掩藏不住,摇着尾巴就凑上来了。
    “嗯,是有一点点。”
    王天一脚步优雅的走了过来,看了看前方的空地低吼道;“怎么回事?”
    “没什么好看的,卡戴珊狮群在捕猎,杀了一头成年银环角鹿。”
    拖油瓶对空地上的杀戮并不在意,反而是对于更加帅气漂亮的大哥产生了浓厚兴趣,走在王天一的后面仔细看了看。
    她对大哥强健有力的后肢肌肉,光滑闪亮的毛发十分羡慕,凑过去舔了一下他的屁股,被对方的尾巴抽打在头上。
    “闹啥呢?”
    “大佬,你怎么变化这么大呢?给我讲讲吧。”
    “回去再说。”
    王天一可没有耐心见一个说一个,只要省去自己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就好,省的解释起来麻烦,说正好捡一个便宜就行。
    独自毙杀了两头成年丛林黑斑豹,还有一只低阶妖兽,这玩意儿听着怎么都玄幻。
    即便王天一愿意说,那也得有猞猁愿意相信才行。
    至于吞噬妖兽血肉变异,这玩意儿没什么可隐瞒的,在低一层次的野兽群中可能算是秘密,可在妖兽那里仅仅是常识。
    王天一之所以渴望成为一只妖兽,就是希望能够获取最宝贵的知识,知识就是力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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