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岁月,对于暮朝歌来说,何其惨淡。
他哪怕不顾一切,也找不到任何一点可以挽回太叔妤生命的办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在他的怀里,逐渐虚弱,逐渐衰竭。
终于瞒不住。
太叔妤后来意识到了什么。
她起初也有点怕,她毕竟还年轻,原本在最好的年华里,眼看着就要嫁给她最喜欢的少年……
可她看着暮朝歌哀伤的惶恐的眼,还是努力收敛起情绪,一如既往。
云淡风轻。
爱笑。
偶尔闹。
安抚他。
太叔妤暗自安排好自己手上积攒的力量代替她在之后保护暮朝歌。
最后她说:“朝歌,你的人生还长,我希望你以后都好好的。喏,知道你最小气了,看不得旁人夺走心爱的东西。不是有奈何桥么?我保证,我在桥上等你五十年,谁也拉不走。”
然而……她还是失言了。
暮朝歌又怎么能什么都不做,眼看着太叔妤死去?
这时候薛雪出现,他说他可以救太叔妤,条件很简单——他要暮朝歌永失所爱。
永失所爱。
要如何,才能算是永失所爱?
【阿妤十六岁,十一月十一。
那日是钦天监测出来的良辰吉日,我终于要迎娶我的姑娘。
十里红妆,凤冠霞帔。
入殿的时候我还在想,哪怕这一切都是虚妄,如果我不那么贪心,是不是也可以当做是一种得偿所愿?
然而做再多的准备,在看见阿妤对我满怀戒备的那瞬间,我依旧……心如刀绞。
我知道她不是故意,她只是暂时忘了我,不得不虚弱又提防。
呵。
她也该防的。
我剜了她的心,以“爱上了旁人”的名义。
(落款)暮朝歌】
字字入骨。
【阿妤】
【阿妤】
【太叔妤】
【朝歌爱阿妤。】
【暮朝歌只爱太叔妤。】
……
【太、叔、妤,是谁?】
智脑拟人态的小姑娘抬手,半透明的手掌穿过虚空,轻轻覆盖住太叔妤的眼睛。
机械音低而平静。
“太叔,别看了。剩下的我来告诉你。”
“暮朝歌和薛雪其实是异父同母的兄弟。他们母亲薛宓曾是南疆巫女,智多近妖,也心冷如铁。在宠绝后宫之时生下了暮朝歌,后来失宠,为了报复帝王,又和不夜城楼主生下了薛雪。然后以自己的性命作为筹码,设计了这桩兄弟阋墙的仇恨。”
“暮朝歌为了求薛雪救你,付出了五十年寿命和容貌的代价,又在薛雪篡改了你的记忆之后,按照薛雪的要求亲手剜了你心让你恨他。”
“最后,薛雪犹觉不够,要剥夺暮朝歌关于你的记忆……暮朝歌为了不忘记你,给自己下了情毒。”
“你上次要离开之前喂给暮朝歌的解药是真的,只是他在忘记之前,一字一句把回忆重新刻录了下来。”
走至最后,灯火阑珊。
“而现在,你胸口里正跳动的……其实根本不是薛雪的半颗心脏,而是用暮朝歌的五十年寿命和薛雪最初利用你找到的几样天材地宝的药物,做成的续命蛊。”
这样啊,太叔妤一步一步,走到宫殿最后的角落,那里有一面偌大的斑驳墙面。
再然后呢?
她忘了朝歌,对薛雪动了心。
墙面的角落里,一个清瘦的人影安静地倚坐在边缘处,仰首,透过宫殿飞檐间的空隙,出神地看着沉沉的苍穹。
沉静如画的眉眼下一点泪痣,风尘又婉转。
冰凉的积水沾湿了他一身。
暮朝歌握着一块尖利的石块,指尖渗着血,月白的衣袍污秽不堪,披散的长发恍若盛了一弯白雪,浸在阴影里的半张脸,苍冷又脆弱。
太叔妤走过去,俯身抱住他,哑声笑:“对不起,我来晚啦。”
暮朝歌迟钝地转头,低首,看向怀里的人,似乎有些发愣,好一会儿,轻轻开口,说道:“我不想忘。”
“那就不忘。以后我陪你一起记。”太叔妤将尾指与暮朝歌相缠,“保证。这次绝对绝对,不会再食言了。”
暮朝歌顿一下,然后突然皱了皱眉,道:“我现在不好看了。”
太叔妤闻言肩头抖动,空闲的一只手圈禁着暮朝歌肩头,头埋在他颈窝里,似乎忍俊不禁,闷笑:“小事儿,你都艳压我多少年了,也该让让我。以后我来负责貌美如花就好。”
暮朝歌又顿了一下,同意了:“嗯。”
随后一时没有人再开口。
太叔妤将手滑下,落到暮朝歌脚踝处,摸索到粗砺的铁链,碾碎,尖利的碎屑霎时刺进指尖。
下一刻她的手便被一双沁凉的玉骨捕捉后紧紧握住。
太叔妤又笑:“暮朝歌……你说,我是不是很没有用?”
暮朝歌怔住,随即动作轻而不容置喙地,缓缓抬起了太叔妤的脸。
早已是泪流满面。
太叔妤哭得很克制,几近无声无息。
无声无息,声嘶力竭。
她咬紧牙关,浑身不住发抖。
“阿妤……”暮朝歌眸光颤动,眼中晃过深浓的心疼,他低头轻轻吻开她的眼泪,努力安慰道,“没事了,没事了,阿妤别哭,别哭,我没事的。没事了……”
太叔妤指尖攥紧暮朝歌如雪的发尾,哽咽,“朝歌……朝歌……”
她如珠如玉的朝歌,她宁愿用自己的命来护着的朝歌啊,怎么能被她亲手伤成这样?
……她都做了些什么?
暮朝歌无措地把哭得狼狈的人圈抱在怀里,小心地一下一下地抚顺她的背脊。然而效果并不好,他的姑娘此刻整个人都陷入了巨大的悲恸之中,脆弱、崩溃,宛如将碎的琉璃。
暮朝歌犹豫一下,下一刻,轻轻哼起了歌谣。
“青荷盖渌水,
芙蓉葩红鲜。
郎见欲采我,
我心欲怀莲……”
(《夏歌》)
低哑温柔的曲调,耐心的,一遍遍在空旷幽凉的宫殿里回响。在歌谣的安抚之下,太叔妤满身的颤抖终于慢慢压制了下去。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太叔妤动了。
她换了个舒服点的姿势蜷缩在暮朝歌怀里,打断了他的歌谣:“朝歌。”
暮朝歌依言停下:“呃?”
太叔妤垂眉,反抱紧他:“……我们回家吧。”
这一次,他们要生死同穴。
------题外话------
啰嗦一下。
“为了所爱放弃所有”这样的感情说实话挺吸引人的,但仅限于故事,现实中我并不赞成这样做。人的意志以及其他一些诸如温柔、骄傲、责任、理想等等听着有点“虚”的东西,也都是很珍贵的(当然很多时候过于看重了很容易“折”)。若真的爱对方,应该很难舍得让他失去这些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