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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路104号公寓 作者: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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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一个人在意到这个份上,真是值了。虽然房东先生一向都用最大的善意去思量别人,但小儿子所谓的「主仆关系」什麽的,我真不信。

    我曾说,人并非要和自己爱的人过一生,但若爱的人死了,就完全不一样了。那是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都无法弥补愈合的疤痕,一直在溃烂化脓,一不小心就会撕扯开来露出狰狞白骨。撕心裂肺。

    韩剧里男女主角必死无疑,现实中每天都有癌症车祸,留下的那些人,都是失去挚爱之人的。是很疼,是很苦。好在大多数人都知道要好好生活,为自己活。挣钱打牌买衣服逛街旅游,该如何就如何,如果遇见了下一个对的人,就再次去爱。

    趋利避害是本能,遗忘伤痛是本能──这是对大多数人而言。总有那麽一小撮死心眼,死心塌地只要那一个,连活都是为那人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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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老先生的手机有一大摞。从最开始的bb机、大哥大、小灵通、蓝屏按键、彩屏按键、和弦手机、全键手机到最流行的触屏手机,这老头的手机能开一个小展览会。他会拼音和英语,可以自己发短信浏览网页,哪里不懂的,就立马掏出老花镜和说明书,用手指一行行认真看。

    正在上小学的小孙子迷上了网络枪战游戏,他也跟著学,学了半天没学会,小孙子嫌弃他,给零花钱也不愿意授课。吴老先生来找我,我汗颜半响说我也不会啊我不玩这玩意,不然我教你植物大战僵尸和农场吧?这也很好玩的。吴老先生还排挤我,说那些游戏他早会玩了,无尽模式都给通关了。

    我说,那你肯定没玩过三国杀吧,我教你啊。

    吴老先生一副「你个low逼」的表情说,不就桌游麽,我那些晚辈过年一回家,都玩这些,我就从没输过。

    被吴老先生堵了半天,我只得举手投降。

    吴老先生是个好学好问的时尚老头,主要社交网络的账户他都有,碰到自己不理解的笑点,就抄在本子上,做好记录,有时间就找年轻人问问。据说吴老先生的记录本做了几十年,堆了一个小山,除了近些年的政治大事,还有民间趣事啊八卦杂文啊,他以前最喜欢买一份名叫杂文周刊的报纸,那里面的东西最全最猎奇,自从知道了百度以後,就整天刷新百度的头条,一见到有意思的,就赶紧抄下来。

    那些故事都是要讲给少爷听的。他怕自己记性差,等到阴曹地府见了少爷,他家少爷问,这些年你过的怎麽样呀?结果他把发生过的事情都忘了,就坏了。

    他说他家少爷是那些王公子弟里最高贵的一个,什麽新鲜玩意都见过,上个世纪就留过学。这些手机电脑的他家少爷没见过,实在太可惜,所以他得学会了,要是到地下他一问三不知,又不会玩电脑又不会打cf,肯定得被少爷笑话。

    所以这人再过几年都快八十了,却一直不服老,也不认老。腿伤之後就非常重视自己的身体,经常去做身体检查,每天自己给自己做一套脑力训练,他是怕自己万一傻了痴呆了记性差了,就没人记得给他家少爷烧纸上坟讲故事了。

    吴老先生说,他家少爷家里早就没人了,要是自己死了,就真没人记得少爷了。百年之後这房子倒了,千年之後坟头塌了尸骨化了,就更什麽都不剩了。

    不过要是一起化成两捧黄土,掺在一块不分你我,也挺好的。我这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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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公寓里有个刚从英国回来的留学生,交谈之後正巧是那个少爷所在的学校。吴老先生和那个留学生说了很久的话,问英国的天气可好,学校的住宿怎麽样,老师严厉不严厉,课业累不累。吴老先生後来说出来自家少爷的名字,问留学生知道不知道。留学生说,怎麽会不知道啊!这可是当年中国留学生会的主席呢,在我们学校华人届里可有名了,现在留学生办公室还有他的照片呢。

    吴老先生双手发颤,哆嗦著嘴,又骄傲又自得:「那可是!我家少爷那可是厉害,往前往後都没这麽厉害的人物。早生一百年那就是正经王爷,说不准还能带兵打仗呢,要是晚生个几十年,也得是个大文豪大人物!当个学生会主席有什麽了不起,我家少爷可是真金不换的皇亲国戚!皇亲国戚你知道麽,拿故宫当自个儿家,走哪都是有人给下跪的!」

    吴老先生一直都想去英国,当然也只有这麽个想法。和留学生聊过以後,当下给自家儿子说,我得去英国一趟。

    吴老先生一辈子没出过国,这次去英国还是一个人去的,闺女儿子要陪著去,老先生硬是不愿意。

    我猜想,他想去看看他家少爷求学的地方是什麽样,看看他家少爷坐过的桌椅,住过的寝室,走过的街道。去看看那个办公室里还有没有其他的照片,看看他家少爷在英国时是什麽模样。

    吴老先生的英国之行有小半个月之久,顺便又溜了周边几个地方,都是当年他家少爷说过的。吴老先生带来的纪念品,是个木质英国士兵玩偶。

    他说当年少爷在英国过了三年之久,期间一次都没回过国。回来时带了这个玩偶做为礼物,说英国士兵的熊皮帽是最有意思的。

    「都一样。」吴老先生拿著玩偶,乐不可支,「你看,帽子,衣服,姿势,眼神都一样。」他说当年那个纪念品,跑路时不小心弄丢了。

    吴老先生对英国之行十分满意,不光去了少爷的大学,还在那个办公室见到了少爷的照片,学校的陈列馆里还有少爷亲笔签名的文件──吴老先生对於少爷远去异国求学的三年时光耿耿於怀,现在终於补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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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老先生,脸上的皱纹越来越多,头发虽然一直在染色,但也稀疏了不少。虽然骑小电瓶解放了双腿,但指关节腰脊椎也时不时闹次脾气。即便如此,吴老先生依旧风雨无阻,去给少爷上坟,再来公寓看看。他说过很多和少爷年轻时的故事,当然也仅限於年轻时。大概因为年龄越大,心越柔软,有时他说著说著,就会红了眼眶。他给我说这些,无非是想自己死了之後,还有人记得少爷。

    他怕我记不全,竟然开始写关於少爷的回忆录。吴老先生很郁卒,说自己应该早些年就开始动笔的,现在很多东西都已经模糊不清了。

    他的回忆录里,少爷是白少爷,自己是那个小乞丐。小乞丐行事规矩悉心伺候,少爷清逸隽秀博学多识。小乞丐陪伴少爷十几年,直到少爷死在自己面前。

    直到少爷死,都不知道这个乞丐深爱自己多年。

    乞丐抱著少爷的尸身,被人仍进乱葬岗。他本来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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