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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来钱的门路

    一望无边的戈壁滩上荒凉而缺少生机,远尘扬起了一阵烟尘,待到近处,方才看清楚原来三人三骑正在戈壁滩上奔驰,为首一人一马当先,将身后的两骑甩下了二十余米。
    林志轩看着前面林志宇的背影,满心都是羡慕。几个月之前,林志宇和他一齐加入了陈氏狩猎堂,两人的境遇可以说是相当。而林志宇的家境,比起他还要窘迫很多,连送礼的钱都拿不出来。
    短短的几个月过去,在堂中老人的眼中,他依然是只不能够独当一面的菜鸟,林志宇却成为了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先是得到了冯得禄的赏识,又获得了陈兴安的认可,成为了陈氏狩猎堂近几十年来最年青的副队长,一举踏入了狩猎堂中层人员的行列。
    而林志宇也没有令赏识、认可他能力的人失望,这些次带队出任务,皆是满载而归,令那些对他火速提拔羡慕嫉妒恨的人们,无话可说。
    更令人吃惊的是,林志宇仿佛就是一块上等的璞玉,随着时光的“打磨”,显露出越来越多的庐山真面目。不但枪法在堂里名列前茅,连箭法竟然也那么出色,将族中那些所谓的新秀们压制得完全抬不起头来。
    而且最近一个月来,也不知道这位堂哥做了什么,陈氏家族和林氏家族都突然和他走得越发近乎起来,林家的小院里,时不时可以看到陈氏和林氏的一些大人物,
    林志宇却不知道自家的堂弟满心都是对自己的羡慕,此时的他,也是烦心不已。
    从两个月前,乾坤珠的“成长”仿佛遇到了瓶颈,无论是黑土地还是储物空间,都不再增长。即便他这两个月来不断地给它“喂食”,它是来者不拒,但就是不长个!这令已经有些习惯它不断“成长”的林志宇很不适应。而至今仍然没有找到打破瓶颈的关键,这令他的心中始终憋着一股气。
    还有就是萝卜!
    林志宇也没有想到,这七根萝卜最终会折腾到了如今的这个地步。
    已经不仅仅是林家、冯家和秦家在种,陈氏和林氏也各找了块好地播种下了从林志宇这里要去的种子,还派人精心侍候。
    最初林志宇还有些不明白陈氏和林氏为何如此地重视,后被秦凤山一语点透。陈氏和林氏在青云都、甚至于怀乐县里都有着诸多的产业,其中自然也包括了餐饮业。林志宇“奉上”的超级白萝卜香气淡雅、口感出色,又有出色的那个能力,如果说能够大量种植,不但两个家族的餐饮业可以因此而获利丰厚,还可以销往其他地区为家族牟利。
    当然了,两个家族也没亏待林志宇,索要种子时,均赠以厚礼,但是都被林志宇拒绝了。他自家人知自家事,他拿出来的种子就是普通的白萝卜种子,其他人就是再怎么精心侍候,也不可能种出超级大白萝卜来。
    现在拿了厚礼一时爽,过个几十天白萝卜该收割时就该吃苦头了,还不如索性就白送,还明说了不保证这种子能种出理想的效果来。
    不过为了避免这些人认为自己在故意欺骗,他还有意当着众人的面,将同样的种子种在了自家的花圃里,只是暗地里他往花圃的土地里掺杂了一些乾坤珠里的黑土和水。
    如今过去了近六十天了,五处萝卜都在茁壮成长,但是只有林家院里的那些白萝卜,长得最为粗壮,虽然还不及当初的那七根,但已经有六七分的“神采”,这一评价来自陈氏家族旗下酒楼的顶级大厨。
    至于陈氏、林氏、冯家和秦家,他们的萝卜只能说比寻常的萝卜长得要好,但也没特别的显眼,味道吗……马马虎虎地算是不错。
    所以四家对林家的这些萝卜,可谓是虎视眈眈,一方面是想尽办法从林志宇这里要份额——院子里的花圃,原本就不大,最终也就能产出十几根萝卜;另一方面,就是从林志宇的嘴里套秘诀和琢磨林家萝卜与众不同的原因。
    他们倒没认为是林志宇私下藏了种子,毕竟林志宇播种的时候,他们也有人看到,和给他们的种子没什么不同。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那也是人家的私人秘诀,联邦政府,对于个人财产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可是恨不得刻印在每个人的脑门上。
    虽然说这并不能够杜绝联邦境内此类事件的发生,但是不管谁做此类事件,都必须要三思后果,一旦被对手抓到这类重大把柄,那可是不死也得脱层皮的,所以即便陈氏和林氏再心动,也不可能为了这种事情就使出违法的手段来——实在是得不偿失,还会彻底地将林志宇变成敌人。而且这件事若是传扬出去,对于一个家族的名声也是个污点!
    这使得林志宇对于乾坤珠内的这些作物的价值,有了一个崭新的认识,也令他决定在他没有足够的自保能力之前,不能够再将这些作物流入青云都!
    “吁……”林志宇轻拍着身下的坐骑,安抚着因为不能撒开欢跑而有些烦躁不安的它。
    而在他的身后,林志轩和平武佳两人人马皆是汗淋淋地立于两旁。
    “七哥,你这匹马比我俩的马脚程快太多了!”林志轩满眼都是羡慕地道。他和平武佳的坐骑都已经满身大汗,鼻喷白气了,林志宇这匹马却因为不能够撒开欢地跑而不高兴呢,还得林志宇进行安抚。
    林志宇打量四周,指着远处有七八株虽然树干已经变得枯干,枝条却仍然不屈地指向天空的老树道:“我们去那里歇歇脚。”
    三人来到了老树下,下了马之后先将马鞍拿下,又用毛毯给马匹擦去身上的汗水。平武佳取下饲料袋和水囊,开始喂马。
    林志轩将手中的毛毯给自己的坐骑披上,捡拾地上的枯枝,准备生火造饭。跑到了现在,不仅仅马累了,人也饿了。
    林志宇则是观察着这七八株老树,它们枯死应当是有不短的年头了,但是仍然矗立在大地上。这种植物他认得,是新地星的本土植物,后来被命名为……什么来着?就记得老师说过,如果这种植物还活着,就可以割开树皮,吮吸它的树液,虽然味道不大好,但是却可以当水喝,且没有什么后遗症。
    既然这里曾经生长过它,那么说明这里历史上有一段时间必然是存在水的,甚至可能还曾经是个小绿洲。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这里的水消失无踪,这些老树自然也就只能走上枯死的不归路。
    林志宇手扶着树干,他能够感应到乾坤珠传来的浓浓潮意,这一路他是顺着乾坤珠的“指点”而来,而到了这里则是达到了顶点。虽然说,与冯得禄带自己去的那处岩山水源还有点差距,但也相差地有限。
    林志宇心中喜出望外,脸上却是不动声色。这里仍然是新克拉玛干沙漠的外围边缘的戈壁地区,虽然不是青云都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最便利、最短的路线上,但是稍稍绕行一下对于这些队伍们而言倒也费不了多少时间——毕竟这里还只是戈壁滩,马匹跑起来比在沙丘地带要迅速地多,来回绕行几十公里,也不过是多跑两小时罢了。
    但是,多跑这两小时换来的却是提前两到三天喝到干净清凉的新鲜活水,甚至能洗个澡,吃一口热腾腾的饭菜,晚上可以放心地睡在被窝里,相信在沙海里摸爬滚打了十几天后,没有人能够拒绝这样的诱惑的!
    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像冯得禄那样能够掌握两处沙海中的隐匿水源,很多队伍在整个任务过程中都无法补充饮水,到了返程时,在水囊里储存了多天的水,要是夏季经过白天的暴晒,那味道就别提了。第一次出任务时,到了后期,林志宇喝水都是捏着鼻子硬逼着自己咽下去的。有些人甚至当场就会呕吐出来。
    林志宇迫切地需要一个来钱的门路,否则的话,他现在的收入还真不够习武和满足乾坤珠那越来越大的“胃口”。
    地不是问题,新克拉玛干沙漠虽然现在已经归入明州境内,但是这里明显地不适宜人类长期居住,所以这里的土地……戈壁、沙丘都是属于州政府所有的。林志宇只需要到都里的衙门报备,就可以将这一片土地都买下,而且价格肯定十分地低廉。
    从萤惑联邦成立之初,就立下了鼓励公民开发荒地的政策,主要是这些荒地摞在那里产生不了半个铜元的收益,交给公民开发,不但能够收到买地钱,每年还可以收地税,荒地有了产出后,不但丰富了市场,届时还可以收交易税等其他税,算算怎么都比扔在那里抛荒要强。
    当然了,这也和联邦如今主要还是地多人少,有着充足的国有土地等待开发,像新克拉玛干沙漠这种地方,就更是如此。要是有人愿意买,只要价格合适,又能够保证周边这些县里靠它生活的人的生存不受影响,估计州政府会毫不迟疑地将其出手。
    林志宇盘算着,要是在这里建立一个补给点,为过往的队伍提供食宿,理论上应当会是很受欢迎的。而且,这样也可以安排一些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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