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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聚会

    炎炎夏日,夏日炎炎,听说很多人已经在学射箭,怎么还没有学成的人呢。

    这是洛杨早上给闪闪讲的笑话。

    闪闪当然听不明白。

    趁闪闪拿着奶瓶喝奶的时候,洛杨啃着饭团,在电脑上敲打着。

    斯蒂芬·金说过,他没有休息日,而且读书从不管时间和场合,一般来说吃饭的时候看书是不符合社会礼仪的,但是作为作者,应该早早就有成为不符合社会礼仪要求之人的觉悟吧。

    边吃饭边看书,边吃饭边敲键盘,洛杨早就习惯了。

    但也是因为这样,他似乎离同龄人的生活越来越远。

    《泡囊》的故事已经修改了80%,剩余部分就是一些润色和排版。洛杨对新改好的故事比较满意,不过,满意没用。

    编辑不喜欢还是没用。

    世界就是这么残酷。

    “厉害啊,自己会吃啦。”

    刚表扬一句,闪闪的奶瓶就噗咚落在脸上。

    哇哇哭了起来。

    “鼻子都要压扁了吧,哈哈哈。”

    “哇……”

    小崽不管不顾地哭啊哭。

    现在好了,长大的嘴里露出几个白色小点。

    洛杨猛然护住自己的右侧胸口,天啊,难怪那么疼。

    小崽长牙齿了。

    想到他饿狼扑羊,杀气蒸腾,势如破竹般咬住自己以为能如沐甘霖,大快朵颐,饱餐一顿。

    战场转移之后,剩下一片狼烟哀嚎,伤痕累累,洛杨连报仇雪恨的对象都没有。

    悄悄长出了牙齿,还怎么骗他喝奶瓶啊。

    把奶瓶塞进闪闪嘴里,好在这一次他没有抗拒,安心喝了起来。

    洛杨的电话此时也响了起来。

    “姜峰,什么事啊,大清早的。”洛杨的声音懒洋洋的。

    “中午珍悦轩吃饭,你别忘了,要不要我来接你。”

    “吃饭?什么饭?”

    “初中同学聚会啊,八年了,兄弟,你不会突然说不去吧,群里问谁不去举手的时候你可没举手啊。”

    “可我也没说去啊。”

    洛杨想起来同学聚会确有其事啊,当时群里讨论的很热闹,他看了几眼就去照顾闪闪了,后来就把他算在参加人员里面了?

    反对的举手,这种就属于暴力。

    “珍悦轩在哪里?正大商场?”

    “不是,是world fier

    。”

    “wfc啊,那地方……”

    洛杨想说那地方超级远,其实也不远,但是那地方让洛杨头疼。

    这座大楼坐落于金融贸易区,那里高楼如云,白天阳光照着在一幢幢高楼的玻璃上,城市里流光溢彩,到处都是一闪一闪亮晶晶,感觉周围全是钻石如林。

    到了夜晚,高雅的香槟色和橘色灯光映衬着蓝蓝的建筑,仿若莱茵河下流淌的黄金。

    这一切,洛杨只要站在沿江的步道上就能看到了,金融中心周围有好几幢突破天际极限的楼,让人不禁怀疑高处不胜寒是虚假的自谦。

    高,再高,越高越好,挑战天空极限才是人类目标。

    位于沙特阿拉伯的王国大厦,高度:1007.00米;位于阿联酋迪拜的哈利法塔burj khalifa 高度:828.00米,高透光玻璃混凝土建筑,哈利法塔就像一道树立这的天际线。

    在魔都,600多米的中心大厦和125层的金融中心相依而建,从那里经过,会觉得自己渺小的就像标本上的细菌,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得到。

    那地方不是远,是让人头疼。

    “我来接你啊,一会你来开,我在副驾驶位休息,我还有工作没做完,可以在旁边赶些文字。”

    “我开?你还不如自动驾驶呢。”

    姜峰在电话那头笑了起来,洛杨听到了音响里传出的旋律,“是david garrett的?”

    “嗯,我这辈子拉不出他那么好了。”

    “得了吧,99%的人这辈子都拉不出他的水平,高手中的高手,帕格尼尼本尊。”

    “说到帕格尼尼,我收到了一张阿卡多的碟,效果非常好,什么时候来我家听。”

    “好。”

    听到阿卡多的碟,洛杨一下来了兴致。

    可惜闪闪好像嫌弃他电话打了太久,在床上嗯啊咕哝起来。

    “我先不和你说了,有事。”

    “什么?那我一会来接你。”

    “不用了,再说吧,我可能去不了。”

    平时宅在家里几天不出门也不觉得非出门不可,现在好了,几乎出不了门了啊,再一看梵高的粉色小窝,猫砂也好多天没有换了。

    “先挂了,一会发消息吧。”说着,洛杨就把电话挂了。

    姜峰费解不已,只觉得洛杨和平时有些不同,想着还是去接他比较好,反正那小子去不了别的地方,不是在家里活着就是死在家里了。

    什么同学聚会,根本去不了。

    本来以为当养个宠物一样,喜欢的时候抱在身上,不喜欢的时候就放在一旁,谁知道根本不是这样,整天的生活节奏都是按照闪闪的作息在改变着,两三小时喂一次食物,哭了要哄,尿布湿了要换,忙完了早饭忙午饭,忙完了晚饭忙半夜喂食。

    好像一天的时间都是围着小崽在转,只有他安静玩耍或是睡着的十几天能挤出时间写一会小说。

    因为时间少了,这几天写小说的时候注意力倒是更集中,也没有什么偷懒拖延的情况。

    可是现在,他要出门,根本不可能。

    “布伦达,布伦达,你这个混蛋。”

    洛杨在心里咒骂。

    一阵树叶刷刷而过,梵高喵喵叫了几声,院子里的夜猫竖起尾巴,眯起眼。

    一头金发散落在沙发上,修长的腿高高翘起,棱角分明的五官让人移不开视线。

    “这两天过的好嘛,这位大人有没有好好照顾你?”

    金色长发的布伦达志高气傲中带着性感俏皮,哪学来的这种说话样子。

    洛杨皱了皱眉头。

    好看是真好看。

    和奇幻小说里的女主一样。

    “这位大人长的真快啊,看来书上说的不错。”

    布伦达自顾自嗖的一生闪到小崽身边。

    横卧在小崽身旁,双手却犹豫地聚在半空。

    “大人没有同意,我不能碰他。”

    洛杨叹了口气,“唉,作为闪闪的奶爸,我同意你碰他。”

    “大人,你太可爱了,就算是人类,大人也是最可爱的宝宝。”

    人生总会有几次看见美女毫无激情的时候,洛杨现在就是这样,布伦达比上一次更美,因为这次她穿了一件湖蓝色的连衣裙,身材婀娜多姿。

    浑身韧带跟没有一样,但看上去又充满弹性。

    可洛杨却毫无兴致,他的注意力全在闪闪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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