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的风,时而走走,时而停停,不紧不慢的扫着枯黄的落叶。
空中没有云彩,秋日阳光照射进窗台,没有一丝暖意。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她很喜欢在擦拭了三遍的地板上坐下,窗帘只拉了一半,这样房间里便是一半光明,一半黑暗。
她时常躲在阴暗的窗帘后面,伸出洁白如玉的手,接下另外一边射进来的光,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
在黑暗中窥视光明的感觉真好,她不时的感叹着。
忽然,她的呼吸一阵急促,她清晰地看见,在那道光束之间,那群细小的灰尘仿佛狂欢一般,肆意的舞动,则让她很难受。
她浑身颤抖,双眉紧蹙,她焦虑起来,有些难以呼吸,随手取来了吸尘器,开始猛烈的吸,直到精疲力尽,她才再次缓缓的坐下。
她艰难的喘息着,心中开始急切,有了些许冲动。
她知道自己等不及了,也没有办法再等下去了。
她必须在那开始之前,得到那抹明亮的鲜红,这样才能完美的结束。
……
清晨,中大男生宿舍楼的一间寝室里,响起了电话的铃声。
“恩~喂,谁啊?”晨风仍旧是闭着眼睛,自然的从枕头下面抽出手机,接了起来。
“你不会还没起床吧?”电话那边是个女人,声音清冷。
“恩,今天周末,睡到自然醒才是大自然的最高艺术。”晨风说道。
“现在立刻起床,我在你楼下!”电话那边命令道。
晨风皱起了眉头,大清早不让睡个回笼觉,那可是会虐杀艺术细胞的,有些不开心。
“楼下?干嘛?你,你是谁啊?”
“我是夜雨,我们前几天约好的,今天去现场看看,怎么,需要我上去叫你起床吗?我知道,你在2127室。”夜雨有些戏虐的说道。
一瞬间,晨风‘忽’的一下直起身来,本来极度的困意一扫而空。
“额,不,不用了,我这就起,马上下来,你等我五分钟。”晨风说道。
开什么玩笑,这里是男生宿舍,进来叫他起床?这要是传出去,恐怕他能上学校的头条了。
晨风可是绝对相信,夜雨这个彪悍高冷的女人一定干得出来。
晨风一惊一乍的举动,也吵醒了一旁的室友,他们宿舍一共四个人,此时,其余的三人齐齐的望向了晨风。
“风儿啊,你干嘛呢?中彩票了?”对床的说道。
“哦,没,没有。不好意思,吵醒你门了,接着睡吧,我有点事,要出去一趟了。”晨风含糊的说道。
随后也没理会,赶紧洗漱整理,五分钟后,‘砰’的一声,关门出去了。
寝室的三人在他走后,并没有睡觉,而是都直起了身来,个个满脸惊讶的互相对看。
“他居然在周末没睡回笼觉?”一人说道。
“他居然这么一惊一乍的起床?”那人的对床说道。
“他居然接了电话这么焦急的出去了?”之前和晨风说话的人也来了句。
随后三人对视,仿佛心意相通,异口同声:“有情况!~”
三人急忙跳下床去,像是恶狗吃食般的来到了阳台,偷偷的向下看去。
此刻,晨风也正好从楼里出来。
看到了夜雨,还是沐浴春风般的微笑。
“早啊,夜警官,今天更漂亮了。”晨风打了个招呼。
夜雨丝毫没有因为晨风的夸赞而高兴,还是那般高冷,冰山美人的感觉。
“你说五分钟,结果十分钟。”
晨风顿时尴尬。
“额,呵呵,抱歉。”
夜雨看了看晨风,没有多说什么,转过身去,丢了头盔过来。
“走吧。”
“走?我还没吃早饭呢,不吃早饭,会死很多艺术细胞的。”晨风急道。
“出去校门外你可以买点,然后路上吃。”
晨风刚要高兴认可,只是忽然觉得不对。
“路上吃……”一边嘀咕着,一边看了看手中的头盔,最后勉强堆满了笑容。
“嘿嘿,那我还是不吃了。”
一声发动机的轰鸣,杜卡迪魔鬼,带起一阵秋风,远远而去。
寝室里三个人面面相觑,一脸不可置信。
“不会吧,这小子不支声,不念语的,居然偷偷交女朋友了~。”
“而且,身材这么好,长得这么漂亮?”
“这******能上中大头条吧!”
三人心中不敢相信,随后开始火热的八卦起来……
b市的南城,相对于市区较远,但是距离中大美院并不远,大学校区,一般都建立在较为远离市区的位置。
三十分钟后,一亮黑色的摩托车停在了一个小区的门口。
晨风跳下车,有了前几天的教训,他也算有心理准备,所以没有像之前那样晕车。
随后,夜雨也跟了下来。
南城小区,这是一个占地面积很大的小区,算是这附近比较高档的了,环境良好,干净整洁。
很快,二人来到了两个月前的犯罪现场,10栋1202室。
取下封条,打开房门,晨风走进房间。
房间是两室一厅,客厅很大,血滩的印记还在地上,还有少许血块的凝固物体,虽然尸体不在了,但是死亡时的位置还是用白线表明了。
已经两个月过去,晨风依旧能闻到,那股淡淡的血腥味。
他环顾四周,房间里的东西都布满了灰尘,走到死者的位置,地上血滩的痕迹还在。
“房间陈设整齐,没有明显搏斗的痕迹,或许,是有搏斗的,可能在作案后,凶手已经打扫的一干二净了。”
晨风嘴里开始小声的自语起来。
“这个犯罪现场,凶手应该还算满意的,干净整洁,陈设很有品位,他与被害者有交谈,很亲切的交谈,他们很开心,很放松,以至于,被害者完全没有发现不对的地方,慢慢的,她失去了意识,失去了感官,最后失去了生命。”
夜雨默默地听着,虽然她并不清楚晨风的意思,但是她还是没有打断,站在一旁观做一个听众。
晨风又一次的环绕四周,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物品,他总是觉得有个地方让他觉得奇怪,前几天在看现场照片的时候,他就开始有了这种感觉,只是到达了现场,却还是没有发现这种缺失的感觉是出自哪里。
“凶手是女性的概率较大,年纪不超过三十岁,爱干净,有洁癖,生活品味很高,可能高到令人接受不了的程度,她的物质条件应该不差,很有审美,搞不好和我一样,也是搞艺术的。”
晨风忽然一脸微笑,又是一阵春风般的看向了夜雨。
“饿,啊?”夜雨忽然有点发麻,不知为什么,自从上次认识晨风之后,她就对这张笑脸记忆犹新。
“你,你确定?你说的这些靠谱吗?”夜雨怀疑地问道,她还是没办法相信晨风的推理角度。
晨风转过头,瞥了一眼地上被害者的痕迹,接着说道:
“每一位死者和凶手都一定有很长的交流,他们坐在沙发上,喝着东西交谈甚欢,只是凶手作案后,把房间打扫了,你想想平常人家,生活起居的客厅怎么会如此的整齐不是很奇怪吗?
上次警局你给我的那些资料,我回去仔细想过了,四名被害者之间并没有联系,单从这方面看,凶手是随机作案的。
但,凶手是有选择性的随机作案,被害者中,只有第一个相对年纪较大,还有一名是三十岁的男子,若是一个陌生人接近他们,不可能一点搏斗或者求救的痕迹都没留下,只能说明凶手不是他们亲近的人,就是他们毫无防备的人。
那么在什么况下能够让人毫无防备呢?面对比自己弱小的人,面对亲人,面对喜欢有憧憬的人的时候,亲人相信你们已经查过,所以排除,弱势群体,估计也做不到毫无痕迹的杀人,也排除,所以只剩一种可能。
“这个人一定是让死者看起来很喜欢,很想亲近,或者事很让人憧憬的陌生人,他有让人无法拒绝的亲切感。”
夜雨愣愣的看着晨风,随后说道:“那为什么是女性?”
晨风笑了笑,有些邪媚的看着夜雨:“嘿嘿,如果夜队长出去,随便找个男人说想去他家聊一聊,谈谈人生,我想一定不会有人能拒绝。”
“你,你给我说重点~!你们搞艺术的都这么无耻!”夜雨忽然脸红,自然能听懂晨风的意思,有些恼怒他的不着调。
“我一直在说重点,只有女人,漂亮柔弱的女人才会有这种亲切感,即便是第一次见面,也毫无防备。”
“可是,另两位死者呢?死在这里的年轻女孩,也是看凶手漂亮?”夜雨问道。
晨风摇了摇头:“这自然不成立,不过我之前说了,不仅漂亮,还要让人有憧憬,这种憧憬,也适用于女性。至于憧憬会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夜雨无奈,说道:“这不是等于没说?”
晨风耸耸肩,“就这些了,再多也没有了,不过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凶手可能会有些着急了。”
“着急了?”
“恩,她应该会提前作案了,因为她找到了死者血液鲜红颜色带来的快感,她知道只要再年轻一点的,就可能满足她的需求。所以我猜想,下一次案发,可能不远了,她会提前出手的。”
“那我们怎么办?”
“没办法,只能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