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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 战歌

    从外企出来,一心想要创业的王十一,没有立刻选择自己的项目,而是决定重走长征路,他并不是要去看风景的,他要唤起内心之中那股壮志豪情!
    在深圳已经有房子了,有车子了,有美丽的妻子了,人生也算成功了,很多人的斗志都已经消磨得差不多了,但王十一却决定将自己归零,置于难处。
    登上革命圣地井冈山,不是一时间的心血来潮,那一直都是王十一心中的梦想。
    从小他就喜欢看关于红军的连环画,喜欢看战争题材的电视,一部《长征》电视剧,他接连看了好几遍都不过瘾。
    童年时代,没有小鲜肉,也没有天王巨星,红军就是他们那一代人的偶像,他那时候最大的理想就是做一名宁死不屈的军人,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
    命运总是捉弄人,当兵没有去成,他却来得了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深圳!
    但是他内心深处蛰伏着的那股英雄豪气,却从来都没有散去!
    所幸人生何处非战场,繁华的大都市深圳并不平静,这里是另一个战场,做了几年业务的王十一深刻体会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一样精彩刺激!
    回着家里的那几天,王十一也没有闲下来。
    首先他从箱子底部翻出了cd盒,找到了《长征》的电视剧,炒了一碟花生米,关上门,一边咔嚓咔嚓咀嚼着花生米,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眼睛盯着电视屏上的长征大片,看到热血处,他就跑到阳台上,挥舞着手臂,激动得不能自已,恨不得大喊两声。
    电视里面红军出发的时候,都会揣上一点干粮,他就拨通了何雪忆的电话:“亲爱的,我们星期六出发,需要准备一点干粮吧!”
    “我要老干妈,还有酱板鸭,对了,你多准备一点方便面!我可不想饿着肚子爬山!”何所忆在电话里回复道。
    “好嘞,我等会就去采购去!”王十一点了点头。
    “老公,你别忘记了,榨菜也买一点!爬山消耗体内的盐分,适时补充盐分很重要。”何所忆继续补充道。
    “微臣接旨!”王十一兴奋地喊道。
    一听接旨,何所忆“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那一天,阳光不燥,微风正好,王十一驾驶着轿车,朝着附近的超市而去。
    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逛大型超市了,在肯耐做业务的时候,他周末的时光,也常被客户打扰,脑海里都是订单,根本就没有心思逛商场。
    现在好了,没有那些烦心的事情,他终于可以做回真实的自己了。
    那一天,何所忆下班回来的时候,天并没有黑,一推开房门,她就傻眼了。
    天啊!沙发上竟然坐着一名高个子红军战士!不会是小偷吧,小偷也不会穿得如此高大上啊,而且看上去很享受的样子。
    难道是穿越了吗?最近几天,电视剧里老是播放一些穿越大剧,她喜欢看网文,网文中总会描写一些不可思议的穿越情景。
    难道现实生活中真的存在穿越吗?
    开门的声音惊动了王十一,他扭过头一看,何所忆回来了,就立刻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快步走向前去,毕恭毕敬地敬了一个军礼:“何所忆同志,欢迎你回家!”
    “哎哟!原来是王十一同志,英气勃发啊,你这是从哪里弄来的一身军装啊?”何所忆用手拢了拢额头散落下的头发,惊奇地打量着眼前这名红军战士。
    “老伙计,怎么样?我穿上这身衣服,像一名红军战士吗?”王十一挺直着身子,一脸微笑地问道。
    “像,要是给你配上一匹战马,那就更像了!”何所忆用手拍了一下王十一的肩膀,笑着说道。
    “我给你也买了一套,上井冈山,我们一定要穿军服!”王十一面色严肃地说道。
    “什么?你也给我买了?”何所忆惊讶地问道。
    “当然!你要不要试一试?看看合身不?”王十一提议道。
    何所忆将自己的挎包匆忙放下后,点了点头:“你快点拿过来!”
    穿上绿色的军装,何所忆看上去也是英气勃发。
    王十一左看看右看看,点了点头:“不错,有点花木兰的样子!”
    一听到老公的夸奖,何所忆一个蹦跳就到了客厅的中央,手一展,眉一开,唱道:“今日痛饮庆功酒,壮志未酬誓不休。来日方长显身手,甘撒热血写春秋。”
    “唱得不错!”王十一鼓起了掌,他知道那是“智取威虎山”中的片段。
    “我爷爷曾经参加过解放战争,是一名热血老兵!我的心中也流淌着一名红军老战士的血液,所以我对红军有一种莫名的崇敬!”何所忆唱罢,认真地说道。
    王十一感觉内心深处有热血在奔涌,一把就把何所忆抱在了怀里。
    “井冈山是红军的第一个根据地,是红军出发的地方,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重走长征路,我一定要学习先辈那种为了理想永不放弃的精神!”王十一激动地说道。
    “老公,我能理解你创业过程将面临的艰辛,那一定是我们人生路上的长征,我会跟你一样,咬牙坚持,直到胜利!”何所忆一边说,身子一边颤抖着,那声音不大,好像是她拼尽了全身力量才说出来的。
    星期六那天,天还没有放亮,二人就驱车朝着井冈山而去。
    黄昏的时候,他们抵达了井冈山,找了一家酒馆下榻下来。
    第二天早上,他们换上了红军的服装,让何所忆感到惊讶的是,王十一竟然还买了两面小国旗,手里拿着国旗,二人就上了红军小道。
    “王十一,你跑到这偏僻小道来干什么?”何所忆问道,那条山道崎岖,充满了野趣。
    “何所忆同志,这条路可不简单,朱总司令当年都走过呢!”王十一大声说道。
    “是吗?”何所忆听了很震惊,她望了望四周,并无特别之处。
    “这条小道是当年红军挑粮上山的路!当年,他们肩上挑的可不仅仅是粮食,也有革命的重担!”王十一挥舞了一下手里的旗帜说道。
    “老公,你累了吗?”何所忆喘着粗气问道。
    “你累了,我们就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吧!”王十一说道。
    红军阿哥你慢慢走嘞哎
    小心路上就有石头
    疼到阿哥脚趾头
    疼在老妹的心哪头
    ......
    休息的时候,何所忆左手握着一根竹竿,右手挥舞着手里的那面鲜红的国旗,忍不住深情地唱了起来。
    她的声音很优美,歌声里,王十一的目光望向了天空,那天的天空很蓝,很干净,偶尔有大鸟飞过,偶尔有浮云飘过。
    突然,一阵山风吹了过来,他感觉那歌声连绵不断,回荡于崇山峻岭。
    黄洋界上炮声隆!
    歌声里,他的耳边突然响起了喊杀声!他的天空腾起了狼烟!
    那是一首深情的送别歌,那也是一首出征的战歌!
    歌声里,王十一左手紧紧地握住鲜红的国旗,右手捏成了一个大拳头,有力地朝着天空挥舞了一下。
    歌声里,男人立正,敬军礼,所有的动作一气呵成,身子笔挺笔挺的,跟一尊花岗岩雕塑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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