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沈娴却不甘心就这么离开。她费尽心力来了一趟长安城,除了剩下刘曦外别的什么事情都没做,将来说出去有点丢人,这会成为她间谍史上的一大污点和笑柄。
沈娴不是固执的人,走可以,但至少要做点什么再离开。
“你们收拾收拾准备随时离开,不要惊动杨司空,”沈娴终于下定了决心:“我进宫一趟。”
“我跟你一起去。”貂蝉说道:“我熟悉地形。”
“不用,你给我画张地图指路就行。”沈娴认真地看着她:“我要你现在就想办法出城,去追尚书台的探子们,能追上几个算几个,让他们全部有来无回。”
打仗交给孙策没错,但搞暗杀这种事情,还得让貂蝉亲自出马。
分配完任务后,孙策沦落成为和三个熊孩子以及刘曦宝宝是一个等级的了:老老实实待在杨府里等消息。
孙策看起来心有不甘,但沈娴说得没错,他现在扮演的是杨司空有点二的乖侄子,大半夜的不在杨府里好好睡觉,四处乱跑被人看见了怎么办?况且大家要是都走了,谁来保护孩子们?
“那你当心,”孙策撇撇嘴:“皇宫不比其他地方,再怎么样也是皇帝住的,虎贲营和车护骑三卫都盯着呢。”
“放心,”沈娴微微一笑:“以我的身手,潜入皇宫不被发现还是没问题的。”
“不过我需要一张琴……好久没打过架了,有点手生。”
在孙策关怀精神病人的目光注视下,沈娴身穿夜行衣,背着把用黑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古琴,怀里揣着一根笔,为了保险起见还挂了把剑……总之在把自己挂成圣诞树后,沈娴就这么去夜探皇宫了。
孙策开始担心沈娴究竟能不能安全地回来,毕竟没听说过哪个人暗探的时候带把琴的,装备太大很容易暴露啊!
“据说主公的琴弹得很难听,”吕蒙好奇地问孙策:“你听过吗?”
遥远的记忆在吕蒙的提醒下渐渐苏醒,孙策恍然大悟,他拍了拍脑门:“唉,三妹怀孕这么长时间没动过手,我都快要忘记这事了,当初她可是一弦震翻了吕奉先,从此扬名……”
原本快要睡着了的陆绩忽然惊醒,他掐了一把陆逊的胳膊,在陆逊的哀嚎声中面无表情地看着孙策:“除了姐姐之外,孙将军你还听说过有谁能够纵琴伤人吗?”
孙策茫然地摇头:“华神医应该也可以吧?三妹的本事都是跟他学的,但我从来没见过。”
“坏了,”陆逊眼泪汪汪地说:“你说姐姐她一弦震晕吕奉先后扬名了,还说除了姐姐没人用琴,那姐姐刚才带着琴走了,她要是没碰上事不用打架还好,万一跟谁对上了,一弹琴不就暴露身份了吗?”
孙策:……
“三妹!”孙策推开门跑了出去:“把琴放下再走!”
孙策紧赶慢赶也没追上沈娴,最后只得悻悻地回去了,并且祈祷沈娴运气好点儿别跟人交手。
万花谷的大轻功在没有气力值限制的情况下实在是太好用了,逸散的墨色真气被黑夜完美遮盖,毫无痕迹,于是沈娴一甩起来就停不下来了,她从花园中跃上房顶,开始踩着长安高高矮矮的民居玩月下跑酷。
董卓之乱后未央宫被毁,刘协的住所就迁去了长乐宫。长乐宫在长安城的东北角,而杨彪的司空府在长安城西北角的东市,所以沈娴相当于穿越了大半个长安城才跑到了目的地。
躲过了五队在长安城大街小巷巡逻的士兵后,沈娴扒着斗拱纵身一跃,翻上了皇宫的城墙,轻盈地落在飞檐边上。
即使经历过无数次政变动荡的洗礼,长乐宫依旧是那么雄伟壮观,它无声而静默地矗立着,见证了几百年来大汉朝的兴衰崛起,无数次权利更迭,多少位皇帝坐着步舆从它的城门下缓缓走过……
沈娴闭了闭眼睛,那一刻她仿佛能听到从风中传来的灵魂的回响。
然而等沈娴从城楼上跳下来进入长乐宫中,她才觉察到事情好像并不是她想的那样。远远看去巍峨雄壮的宫殿,走近后才能发现已经破败荒凉了。而且沈娴落下来的地方是长乐宫的正门角落边,这里竟然没有驻守的士兵们!
难道皇帝不住在这里?不应该啊,杨彪也不会因为这种事欺骗沈娴,况且孙策和其他大臣们闲聊的时候,大家都说皇帝从未央宫搬到了长乐宫,已经有两三年的时间了。
也就是说……
有个念头在沈娴心中浮浮沉沉,她翻出来貂蝉画的地图对比了一下方向,选好路向着皇后伏寿居住的长秋殿走去。
路上的经历印证了沈娴的猜测:常年的征战让所有人囊中羞涩,皇帝早就没钱了,袁绍的钱都让他拿去供给打仗和吃饭了,根本不可能有多余的留下来修补这些占地面积庞大的宫殿。
有住的地方就得了呗,即使是皇帝也不敢挑三拣四。
即使再不喜欢刘协,这时候沈娴心中也不禁升起了对他的同情:堂堂皇帝混到这种地步,也真是惨。
等沈娴到达长秋殿后,她心中的同情达到了顶峰,因为这个皇后居住的宫殿看起来实在是太破败了,一点儿气势都没有,尤其是当它还很大的时候,这种破败颓废就愈发变得明显,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年的吹风雨打,瓦片散落满地,四处杂草丛生,侍卫们三三两两神情萎靡地拄着武器靠在殿外的角落里,慵懒的好像是被鬼魅吸干了精气一样。
沈娴忽然心中一动,如果让她以后日日夜夜都生活在这种破地方不能出去……她宁愿去死。
怪不得刘协变态了,谁住在这里面不变态啊。
第152章 【149】王越
现在的时辰沈娴只能估摸个大概,但她出来的时候杨府上下已经熄灯就寝了,所以按照常理来讲,长秋殿应该是包裹在一片浓郁香甜的梦境中的,毕竟皇帝第二天有早朝,起得那么早,不得早点睡补充精力么?
然而当沈娴站在长秋殿正殿的顶上挪开了片瓦往下偷窥时,却发现殿中的角落里依然亮着盏昏暗的油灯,有个挽着长发的女子正穿着朴素的里衣跪坐在油灯边低头缝补衣服。
没过一会儿,空旷的大殿中响起了脚步声,一个身穿便服的男人举着另一盏油灯缓缓走来:“睡吧,别熬夜了,对你身体不好。”
能在皇后宫里留宿的男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沈娴的好弟弟,这座皇宫名义上的主人,刘协。
那么补衣服的那个女人自然就是……伏寿。
第一间屋子就找到正主了,沈娴表示这真是意外之喜,她以为自己还得转悠一晚上呢。
不过刘协和伏寿的生活看起来过得不太好啊?堂堂皇后还得自己补衣服?其他侍女下人们?都干什么去了?
想想自己不穿的衣服都是随手乱丢,反正之前有甘倩收拾后来有貂蝉收拾,沈娴对她弟弟的同情又上了个台阶。
老弟,你是皇帝唉,再不济也不能活得这么悲惨吧?别说比不上你姐姐我了,就连杨司空你都比不过啊!
沈娴有些莫名心酸。
“臣妾马上就补完了。”女子放下针线,揉了揉眼睛,仰起头对着男人笑了笑。沈娴所在的位置刚好能看见女人的脸,她发现那是个很温柔的姑娘,不见得有多漂亮,但在面对男人时,眉宇间满是柔软的气息,让人看了就觉得心神放松。
“交给下人们去做吧。”男人温柔但强势地取走了女子手中的衣服,他将她小心翼翼地扶起来,向着内殿的卧室走去。
沈娴注意到伏寿的一只手有意无意地搭在自己的小腹上。想起刚怀孕时自己的小动作,沈娴觉得,伏寿怀孕的消息可能是真的。
俩人转过身后,沈娴终于看清楚了男人的脸。
那是一张令沈娴有些熟悉的容颜,她眯着眼睛回想了好久,才恍然发现自己在哪里见过。那不就是她十七岁时男扮女装对着镜子看到的脸吗?
但仔细看还是有细微差别的,比如沈娴的眉毛弯的像一轮新月,线条柔和,给人一种绵软的错觉;而刘协的眉毛则锋利如刀削一般,很是英气勃发。
不过这俩人要是相同的打扮站在一起,谁都会说他们是一家人的。
刹那间的一瞥,沈娴说不上自己心中是什么感觉,后来她想了想,觉得大抵是喜怒哀乐在心里面转了一轮,最后中和得什么都没剩下吧。
沈娴在这个乱世的亲情缘很寡淡。刚穿越的时候有爹和四个兄长,爹还那么信任和宠爱她,看起来家庭和睦且美满。然而就沈娴那时候的缺心眼程度都能感受到刘焉对她流于表面做戏式的喜欢和心中深深隐藏的疏远。
但当时沈娴还没了解那么多,想不到刘焉对她的利用是因为她其实是当朝公主,还以为刘焉只是拿她当了挡箭牌来为几个儿子铺路罢了。
既然爹不疼,哥不喜欢,沈娴也就不强用自己的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但为了报答刘焉的“养育之恩”,面上的孝道她还是会意思到的,然后暗地里开始为自己的前途做打算,益州她经营了那么久,绝对不可能拱手相让。
接着沈娴的大哥二哥死了,爹死了,三哥也死了,只留下一个苟延残喘的四哥向她求饶,被她踢去给刘焉守陵了。按照贾诩的意思,沈娴当时就该直接干掉刘璋以绝后患,但沈娴想了想,反正刘璋掀不起什么风浪了,留他一条命,证明自己不是个孤家寡人吧。
哪晓得后来兜兜转转,沈娴身世揭开,刘璋瞬间就成了个笑话。不过这时候沈娴也顾不上刘璋了,她想要和弟弟相认的那一丁点小念头还没冒出来,就被刘协倒了桶冰碴子冻得硬邦邦的。
沈娴不知道刘协是她的弟弟,但刘协知道沈娴是他姐姐啊,他一直都知道,从他下旨封沈娴继承益州牧的位置、给她加官进爵、破例封赏开始。
但刘协是怎么做的呢?他一面捧沈娴——将她碰到所有人的面前,就像当年刘焉曾经做过的那样——一面背地里对沈娴各种算计,为了杜绝日渐势大的沈娴日后取代自己登上帝位的可能性,刘协甚至给沈娴下毒让她无法怀孕,终身只能做一把忠于皇帝的锋锐的刀,如果不是华佗一直跟着发现得早,刘协暗戳戳的阴谋就成了,刘曦根本没有出生的可能性。
沈娴从来没这么心寒过,哪怕她从来没见过刘协,但一想到刘协是她亲弟弟,却还是毫不犹豫地、几次三番地做了这种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