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就像车夫大哥说的,这孙家二少爷并不在府中住着。我放下行李就往院子里逛去,假装不经意地到处打听那个见不着人的二少,孙府上下下这么多人,嘴巴那叫一个紧,一丝风都没有漏出来。
口风紧,就说明这件事在孙家是个忌讳,在这件事上动手脚乃是一件揭人伤疤的缺德事,正适合我这煞星来做。
煞星也就是我本人,装模作样地向孙大少爷辑一辑,请他帮忙留意半年前来虞城的十七岁少女,还把上京顺来的皇榜叠一叠递过去一张。大少爷孙焕端正一笑接过画像,表示自己一定尽心竭力帮着寻找。
有了孙家大少爷的尽心竭力,我闲得脑袋长蘑菇,为了掩盖自己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人生,我一般都早出晚归地在虞城各处厮混。
那天我换了身精神的男装在茶楼听书,磕了一桌子的花生壳,付账下楼时听见有人议论桃花居的姑娘,说是身段软声音甜样貌也好,眨一眨眼能把人魂都勾没了,还说天下没有哪个男人不喜欢那样娇俏可人的女子。
我在胤朝见过样貌最好的女子叫顾倾城,她不用眨眼不用笑,只要站在那里就能夺走所有人的光彩。
我手里的扇子摇一摇,拐个弯逛去了桃花居,不知道眨一眨眼就能勾魂夺魄的风情是怎样的,天下男人都逃不过的娇俏可人,是不是也能迷惑一下君鹤。
这就正好印证了那句话:主要看气质。
桃花居修建得十分雅致,一段曲折回廊临水而建,两旁漂着几叶小舟,看不清楚脸的姑娘们在船头上奏乐吟唱,回廊尽头一座气派宽敞的大楼,人影绰绰,姑娘们穿得都格外清凉。我作出一副风流姿态,摇着扇子踱过去,迎面遇到了从前丹枫阁的姑娘百合,挺起来的胸膛摸摸缩回来一些。
百合如今已经混成了桃花居的头牌,身后跟了一个低眉顺眼的小丫头,她冲我展颜一笑:“今日是什么好天,竟在这里遇见了故人。”
其实我见到她有些愧疚,当时我和李安鄞一闹,丹枫阁得罪了李家,才使得姑娘们不得不四散飘零,另谋出路,我从前没怎么放在心上,如今见到了苦主,面皮不由得一紧。
当然那时我也并不知道,姑娘们散在大胤各处。形成了一张网罗整个大胤的庞大网络,不断地往上京输送各处的情报和消息。最后几乎倾覆了整个胤朝。
为了弥补心里的一点愧疚,我找到桃花居老板买下了桃花居,把姑娘们的卖身契并房契地契一道塞到了百合怀里,她感动地花闪闪,就差给我跪了。
孙二少爷两年前因一个美人与孙家决裂的事是真的,据百合说,孙府从前与耀月神殿有些过节,这二少自出生时就没了父母,由大族长一手带大,爷孙两个感情是极好的。大少爷如今得意,从前却是被二少爷压得死死的,对他十分畏惧。我关注的点默默转向八卦,目光炯炯地向百合打听二少那位相恋的美人,百合说那美人似乎和废太子谋逆一事有些关联,这事在孙家是个大忌讳,她也是在孙家一个家奴喝醉之后偶然得知的。
我咔地拨开一颗核桃嚼得咔哧咔哧响:“那个雍清太子真心不容易,有这么个母族,打生下来就是个太子,软弱一点吧,他弟弟要搞死他,太能干了吧他老爹要搞死他。死也就死了,背后八亲九戚的个个跟着遭殃,稍微有过一腿的女人也是难逃一死,啧啧啧,可恨生在帝王家啊。”
百合轻轻吹了吹茶沫子,杯子后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翻起来瞧我一眼,复又垂下去。
到虞城几天,我吃喝玩乐四处鬼混,估摸着也差不多该去大族长那里晃晃了,于是吃罢午饭一路溜着食就溜到了大族长的院子里。
老头还是那个老头,架势还是那个架势,欠抽得很是依旧。
“姑娘连番奔波劳苦,可有收获?”
“大海捞针,只怕还有得找呢。”我敛起袖子往上京方向一拱手,“主上一时心意,我们底下人,不容易啊。”
“茫茫人海,说难倒也确实不容易。”
君鹤是那种一看就像高人的人,这段时间我跟在他身边细心揣摩了下,略有心得,当你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只要眼里露出促狭之意,嘴角再噙一丝不着痕迹的笑,整个人登时就显得高深了。此乃装逼的至高境界。
于是我高深地扫了老头一眼,端起茶浅浅地吸了一口,茶是滚开的,烫得我龇牙咧嘴,首次装逼宣告失败。
我放下茶杯揩一揩嘴:“尊老见谅,晚辈在这虞城办差,人生地不熟的,难免多走了些弯路,还望尊老,多多提携才是。”
“姑娘这话,老夫有些听不明白了,难不成我孙家竟有那不懂事的,为难姑娘办事?”
“尊老言重。”我将呼之欲出的几句话压一压,面上端出一副似笑非笑的形容来,“有一桩事,晚辈斗胆,想向尊老求一个恩典。”
孙启东眼珠转一转,放下茶杯扫我一眼,是那种看起来就不怀好意的眼神:“姑娘姑且说来。”
“其实虞城里还有一个女子,据说是两年前东宫案后才到虞城的,不多久就遁上了空空山,贵府似乎派出了二公子驻守在空空山下,晚辈不知,是什么样地一位贵人,竟要天纵奇才的二公子亲自护卫,两年来竟都无暇顾及孙府大小事物?”
老头的脸一瞬间绿了,我则继续胡编乱造,:“这位贵人想必是极尊贵的,是以贵府中的人都不大愿意同晚辈提起,晚辈原也不该多事,只是这主上的命令,总不好太敷衍,尊老您看……”
“姑娘多心了,空空山上没有什么贵人。过两日老夫花房培育的牡丹新品就要开了,届时贱内会遍邀虞城内的姑娘们来赏花,若再找不到,恐怕人就不在虞城,姑娘且去别处找找吧。”
老头说完拂袖而去,气鼓鼓的样子。
孙家主母的赏花会,虞城大半的姑娘都盛装而来,于是公子们也纷纷盛装赶来,我晃荡在这盛装的海洋里,颇有感慨,赏个花而已,居然还有抱着琴来的。
这可不就是一场变相的相亲宴嘛。
我有心追求君鹤,所以尽量保持着看男宾如看一块块石头般目不斜视,心无杂念。最主要的是,在场的男宾们姿色普遍趋于平庸,看过君鹤的盛世美颜,实在无法对这些芸芸众生产生什么杂念。同样的,对于那些牡丹花,我也欣赏不来。
这就是品味的层次了。揣着这么高的品味层次,我有些寂寞。
人一旦寂寞起来,就会做些无聊的事,体现在我身上就是:到处乱溜达。上辈子看过的小说里,多少美貌佳人就是到处溜达的时候被恶霸看上,多少欺男霸女的纨绔就是乱溜达的时候掳获了美貌的姑娘,又有多少侠士英雄是在溜达中巧遇被掳获的姑娘出手相助,成就一段美满姻缘,或是虐恋情深。
好吧以上是胡说,溜达到假山边时,正好一个姑娘背对着我,一把轻巧的匕首横在脖子上,三步远处站了位银袍高冠的年轻公子,正焦急地冲姑娘摆手说着什么。
眼前这出,不正是纨绔恶公子逼迫纯良美娇娘的戏码,这出戏里还缺一个正义且英勇的侠士,我低头打量自己一番,呦吼,老子正好穿的就是银白色的男装啊。在此天时地利人和之下,我一颗失落且寂寞的心瞬间枯木逢春,撸胳膊挽袖子扑过去,一脚踢在那高冠公子的胸口,公子飞出去快两米,一口血喷出老高,晕了。
“姑娘莫怕,这等小人,在下定……”我话没说完,那姑娘咣当丢了匕首,扑过去抱起公子的脑袋嚎开去,脸都吓白了:“李郎你醒醒,快醒醒啊,你莫吓我……”
显然这出戏演跑偏了,那个纨绔我揍翻了,那个楚楚可怜的美娇娘却没有对我感激涕零以身相许,我有点懵圈。
那厢李公子悠悠转醒,颤巍巍将我一瞧,那漂亮姑娘跟着他的眼光瞪过来,满脸都是愤恨:“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打伤李公子?!”
我稳一稳心神绽出一个温暖且得体的笑来:“原来是场误会,二位既是鸳鸯,又处在这么个四下无人之地,想必是有许多话要说,我就不打扰了。”
“站住!”漂亮姑娘竖起两道眉毛追过来,“你……都听到了什么?!”
要说听到什么,我其实很冤枉,撞破此景之时我光顾着出风头了,完全没有留心过他们说得是什么,做的又是哪般。不过姑娘显然不信这个,直勾勾将我盯着,我吞了吞口水,余光里瞄见李公子轻手慢脚往外挪去,踌躇一阵说道:“那个……那位公子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