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华大油轮上正在举办一场婚礼,灯光交错,香衣云鬓,凌秋第一次看到了有钱人婚礼的规模,的确浪漫又奢华,热闹盛大,不是富贵名流就是顶级的大牌明星,如果以凌秋之前的明星身份出席,恐怕根本不够资格。
凌秋端着果汁和叶紫一起和那些认识的人寒暄着,然后由认识的朋友再介绍,再结交新的朋友。有人曾说红白两事是很好的社交场合,凌秋此时深以为然。
新郎新娘凌秋不认识,但这次他们的婚纱是叶紫亲手设计的,如今,叶紫现在也算是国内一线设计师了,“温蒂”,开始走高级定制的路线了,当然,也有做好的成衣卖。
凌秋对这种社交说不上喜欢也不讨厌,但每位太太跟叶紫和凌秋交谈时总避免不了恭维或夸奖“叶紫,你的女儿真漂亮啊!又男朋友了吗?”这些之类的,有的家里有未婚儿子的,还极力推荐自家儿子。
而那些男人,看见凌秋也大都是凑上去,对凌秋殷勤至极。凌秋知道,这一是因为自己的美貌,才考完高考的凌秋已经16岁了,可能因为有西方血统的原因,凌秋在初潮过后,就长得很快,发育的也很好,加上凌秋自己也很注意营养,才16岁的她身高已经1米68了,而且还在长,脸也张开了,少了小时候的一些婴儿肥,越发让人惊艳了。
现在穿上高跟鞋,画上清新的妆容,加上凌秋本就比同龄人成熟些,这样看起来就像一个刚刚十八岁的大美女。
第二则是美女不但美,还有钱,是冀腾最大的股东,有了此女,美女、钞票、跑车都有了,这让在场的未婚男士能不趋之若鹜吗!
凌秋觉得自己的脸快笑僵了,对叶紫说:“妈妈,我先休息一会儿,穿高跟鞋站久了,我有点累。”
“好,你去歇会儿吧,小心那些搭讪的男人。”叶紫叮嘱。女儿太漂亮了,做妈的也愁啊,生怕有什么坏男人拐走自己的闺女。
“放心吧,妈。我的跆拳道可不是白练的,你忘了我曾经还和同学把几个变态和人贩子抓到警局吗。”
“你可别说这个,一说这个我更担心。”当年,凌秋和夏至云枫他们几个小伙伴一起把那个猥琐父子送到警局,帮警察破了近几年一直没破的儿童被拐的案子后,叶紫却是大哭了一场,当时她接到警察的电话,让她去警局接孩子的时候,吓个半死,以为凌秋又出了什么事。
凌秋找了个偏僻的地方,脱下高跟鞋,随意坐在地上,惬意的靠在墙上,看着前方广阔无垠的大海,心似乎也随大海般广阔了起来,终于可以好好放松了!
她今年高考,所以,爸爸妈妈让她放下所有的事安心备考,所以今年倒是她最轻松的一年,只要安心读书就行。高三的环境是比较紧张,但对已经经历过一次高考,这一世又经历过娱乐圈还有官司的凌秋来说,高考也就不算是什么了,但在学校,回忆和体验自己重得的青春,那种感觉还是很好的。
人一旦懒了就很难再勤快起来,凌秋舒服的过了一段舒服的日子,高考结束了,又不想马上管冀腾的事,就和叶紫参加别人的婚礼了,这样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吃喝玩乐了。
凌秋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靠着,此时已经接近傍晚了,漫天的晚霞印在平静的海面上,美得惊心动魄!
凌秋突然明白了什么叫“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了,那景象的确壮观美丽,此刻,她觉得自然是如此的伟大,而自己在这大海与天空之间是如此的渺小!
正在凌秋难得文艺一回,准备矫情的感叹一番人生哲理之类的东西时,一声熟悉又十分甜美,让凌秋朝思暮想了很久的声音响起,“姐姐,我终于找到你了!”
凌秋回头,“小月饼,你怎么也在!”
因为高考,云舒怕自家这个太粘凌秋儿子会打扰凌秋学习,所以在凌秋进入高考倒计时的前半个月就带着儿子走了。
小月饼一把扑进凌秋的怀里,“姐姐,我找你好久哦!”
撒了娇后,小月饼才道:“今天是我表姨姨的婚礼呀,我和妈妈大半个月前就来了,妈妈要帮表姨姨一起准备。姐姐,我好想你啊!你想我吗?”
“当然了。”凌秋接触到小月饼的熊抱,身体被撞得向后倒。
小家伙已经十一岁了,很有些分量了,在其他人面前总是一副小大人的样子,但在凌秋面前就喜欢扮萌撒娇,以获得凌秋的关注。
凌秋稳住身体,还想说些什么,但一片黑影挡住了一些光线,凌秋抬起头,一个高大的男人身形,但由于背光,凌秋一时看不清他的脸,待站起看清时,愣住。
原来是云枫!说来他们自从上次闹她和陆修远的绯闻那次,已经有多长时间没见过了?好像是一年多了吧!
男生在这个年龄段张得最快,身高跟火箭似的,看这样子,云枫这家伙似乎已经有1米8多了,原来白皙的皮肤现在都晒成了古铜色,五官的轮廓更分明硬朗了,头发剃得短短的,很精神也很有型。气质也变了不少,原来年少气盛的锐气少了,变的更为内敛了。
一袭深色的阿玛尼西装,非常合身,显示出他高挑无可挑剔的身材,这样的云枫只要他愿意,勾勾手,船上的一大堆女孩愿意前赴后继。
时光容易把人抛,从前的云枫总带着阳光而又有一两分稚气而倔强的笑容,笑起来时,总会露出8颗洁白而整齐的牙齿。现在的他,那自己曾经觉得讨厌的,觉得很贱的“傻气”笑容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平静而礼貌的微笑,笑不露齿,仿佛多年不见的一个认识的人再见,颔首点头,微笑无语,然后,各自转身,离开。
而事实上他们也是如此做的,只是他们多了几句对白而已。
云枫问:“还好吗?”
凌秋回复,“还好。”
“哦,那就好,那,再见。”
“再见。”
凌秋觉得心里有些发酸,突然无比怀念曾经阳光灿烂的“傻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自己很喜欢他曾经对她的那种笑容。
凌秋低下头,对小月饼说着什么,带着温柔的浅笑,傍晚的凉风吹来,她的长发飘飘,云枫走了一半回头时,看见的就是这一幕。风拂过他的脸颊时,似乎还夹带着她秀发的清香。
云枫觉得自己的脚步又被钉住了,就像刚才刚看到她时,她随意倚坐在地上,高跟鞋被扔在一边,美腿自然交叠,白皙秀美的玉足还有精致的脚踝暴露在空气中,红色的礼服衬着雪白的腿,红与白的对比,已经美得惊心。
云枫的脑海里立刻冒出“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
而凌秋微仰着头,看着远方的天空和大海,傍晚的光勾勒出她精致的侧脸,那光也给她的脸染上了一层红,像上了一层胭脂,他觉得,世间的其他景色在的眼里似乎都暗淡了,已有那倚坐在地上,看天的人愈发夺目,天地间之余这抹亮色。
而身后的小表弟的呼声打破了那副静止的画面,而画中人在惊讶中被表弟熊扑过去,他紧张的担心她会跌倒,可到了她面前却又不知怎么的止步不前了。
在她站起来与他更近时,他强烈地感觉到,她长大了,也更美了!
但无论如何,这些美也不属于他,她的心在姓陆的家伙那里,他要做的就是控制自己的心,也不要再让彼此见面时尴尬。
他想,现在只是时间太短了,再过些日子,再给他一点时间,他一定能把她忘掉,然后彼此各自男婚女嫁,他不再难受。
其实,这几年他也在思考,自己到底喜欢她的什么,喜欢她的美丽,优秀?他不否认这一点,男人有时就是视觉动物,可是,他也喜欢她有时的毒舌,喜欢她上课时偶尔的走神,喜欢她的所有,无论缺点优点,喜欢这个真实的她,如果要仔细说明他恐怕也说不清。
他的人生里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女孩,如此鲜活让人喜爱,有时又成熟理智的让他恨得牙痒痒的,可有时也会让他怜惜心疼······
但最终,他会逐渐忘记她的,一定会的,因为,她的人生里已经有了另一个他,不需要自己的加入了,也许,在未来,会有另一个她代替她在自己心中的位置。
也许那时,即使看见她和那个家伙在一起,他都能更加平静的和她微笑或者寒暄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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