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心跳得很快。
周围很静,只有我“嚓嚓”的脚步声。
到家了,一楼,我开门,带姑娘进去,然后关门,伸手去拨门的插销,犹豫,手有些抖,可还是把插销插上了。
“请坐。”
她还是那么没反应,直直站着。
接下来怎么办?我心里乱乱的。
“你……你真的不想回家?”我的声音又干又涩。
“那……那你在……在这儿住一夜吧,你睡床上,我睡沙发。”
她站起来,拿了我随手放在酒柜上的钥匙,往外屋走,我愣着,不知道她要干什么,直到听到插销响,才明白她要走。
我觉得快要疯了,脚步沉重地去送她。她肯定有毛病。肯定。
她又回来了,又抱我。
这回我真生气了,一手揪住她脖领子,一手紧捏她下巴,把她脸猛地抬起来。
她还是茫然的眼神,其中却夹杂着些深情,好象我是她的恋人。
我的气烟消云散,揪她的手放开,抬起,摸她的脸。
那么光滑细嫩,这种感觉好久以前也有过,那是女朋友的脸。
真好。
我的嘴向她凑过去。
她没有躲闪、拒绝的神色。
我亲她的脸,然后……然后是嘴唇。
她的嘴条件反射似的回嘬我。
我失去理智了,手一兜抄起她腿,进屋,把她放在床上,解开她的衣服。
男人变成纯粹野兽的时候,一切都是疯狂的……
……结束了。
我觉得全身无力,可是把她紧紧抱住。有些冷,扯过被子。
她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女人,可又是我最亲近的女人。我只想永远这么抱着她。永远。
……早上,我醒了,然后想到她。她不在身边。我穿上两件衣服,跳下床找。不在,她走了。
她就这么走了。
脑袋木木的,用凉水冲了冲脸,才灵活了些。
一切象做梦一样。
我突然大叫,痛苦极了。她!我到哪儿去找她?!怎么才能再见到她?!
我为什么要睡着?!
我一整天心不在焉。下班以后找地方吃了饭。我很少在外面吃,一是不放心卫生,二是嘴刁一些,好多东西吃不惯。如果你经常自己做饭吃就应该知道,最可口的是自己家做的饭。我最爱吃妈做的饭,我的饭菜技术也是她的真传。
可今天我没心思做饭。
饭后我蜗牛爬似地往家走。还是那条老路,可完全不一样了,这是我遇到她的路。
快到家了,我又掉头往回走。
也许她就住在附近,也许还能遇上。
可这也许的概率能有多大?
……就这么来来回回,一直到了八点多。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在街上这么长时间游荡。简直是浪费时间。
我终于回家了,坐着,发呆。
……这样我会发疯,还不如……
十点十二,我又出去了,还是那条路,来,回。
巨大的幸福象什么,我知道了,就象一个猛烈的雷劈,你希望就在这一瞬间死去!
差不多还是那个时间,十一点多点儿,我又看到了她,那美妙的身子,还是那么旁若无人地走着。
我顾不上一点儿掩饰,猛跑过去,紧张得说不出话,好不容易才叫出一声:“小姐,你好。”
她一如既往地没反应,停也不停地走。
我不奇怪,可也无法接受:你怎么还这样,今天和昨天已经完全不同了。
我用不同的方式和她说了十几句话,可她还是那样不理我。
见不到她我发疯,见到了更发疯。
她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世上最可气的事是无法理解的事,最可气的人是无法理解的人。
我只能放弃,看着她走去,重重一跺脚,鞋底和人行道地砖磨出难听的声音。
她突然回头,看我。
怎么了?
一会儿,她又走了。
怎么回事?难道……难道她注意我跺脚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可笑,可还是忍不住笔直地往地上一踏,“噔”地一声。
果然是我胡思乱想,她毫无反应。
我被她搞得都不正常了。
结束吧,一切都不正常,不可能有什么好结局。
我看着她的背影,有气无力地往前走。让我看最后几眼,然后消失吧。
我停住。她又转过来看我。
到底怎么回事?刚才我跺脚她回头,现在又……难道是我走路……?我又大步往前走,可她转身又走了。不对,刚才我是怎么走的:不要迈大步,脚别抬高。
她又回头了!
我明白了!为了确定,我又故意让鞋底在地上擦得响了些。她这次不光回头,还走了回来!
原来她喜欢鞋底磨地面的声音。刚才我第一下跺脚,一跺以后往前搓了一下,而第二下完全是跺,所以她没反应。
她走到我身边,双手抱住我一条胳膞。
一个姑娘不是喜欢你的人,而是喜欢你走路发出的声音,而且这声音还是不应该发出的,实在是让人……让人无话可说。
可我不自乎,因为她回来了,因为她又这么亲近地搂着我。
……一到家我立刻用力亲她,直到喘不过气。一个男人的兽性使我想做昨天同样的事,可理智让我停止。昨天我俩都是第一次,不过我不会有什么事,可对她来说总会有些损伤。我不能为了自己的享乐伤害她。
我搂着她在沙发上坐下,不时地抚摸她的脸,在她脸上亲吻。为防她走掉,我的脚不住在地上蹭磨。
“小坏蛋,你折腾得我好苦,可我知道怎么抓住你了。”
“你叫什么名字?”
“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我知道她不会回答我,一个人就象自言自语。
“你什么都不说,我也不知道你住哪儿,以后怎么找你?你是不是每天晚上都在街上走?那你每天晚上都要出来啊,见不到你我就惨了。我真想把你关起来,做我的女奴隶,可警察会抓我,再说我哪儿舍得,我喜欢你,只想让你做我的小爱人。”
我就这么自言自语着,直到困了,拿过被子盖在两人身上,搂着她睡去。
这以后的一个月我可以说是在极乐世界。象我估计的一样,她每天晚上都出来,开始几天我还是八点钟就在街上等,后来摸到了规律,每天十点出门。她最早的一天是十点四十六和我碰面,最晚的一天十一点五十,一般都在十一点到十一点十分之间。
她的一切我都不了解,包括最基本的:名字。因为她是夜晚送给我的礼物,我就叫她小夜。后来,好象是第十、七八天吧,我翻找她随身带的东西,只有一串钥匙。
和她相会的时间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很合适,回到家和她说一会儿话(其实是我自言自语),然后铺褥展被,同床共枕,再后来困倦睡着。
唯一感到不方便的只有一件事:小夜第一天从我这儿离开的时候,把我的一串钥匙带走了,估计是开了门以后顺手拿的,害得我配了一大堆钥匙,好在差不多都有一把备用的。
第二天她又把钥匙拿走了。后来我把两把门钥匙单独串在一起,一下儿配了十把,给小夜预备着。那配钥匙的人看我的眼神儿怪怪的,我真怕他问一句“您怎么配这么多把?”那我真不知道怎么回答好。下一次我再去配十把的时候,他终于问了:“上次您就配了十把吧?”“对。”“配这么多呀。”“不多,”我笑笑,“您要说多我再配十把。”“开玩笑吧?”“不开玩笑,配二十把,以后还得配呢。”我发现自己并不紧张。
我的快乐有些无法控制,有时工作着不知不觉就哼起歌,整天乐呵呵,同事问我有什么高兴事,我当然不能实说,笑着说句“没什么。”后来就编些谎话骗人。
前二十多天就这么快乐地过去了,可后来我的感觉变得渐渐有些不好了。每当捧着小夜的脸,看着她茫然的眼神,我就想:她为什么会这样?每当我醒来,发现自己又只剩一人,她留下的唯一痕迹,就是我为她买的另一个枕头上的压痕,我就想:如果她还在这里多好。
终于有一天,我决定跟踪她,看她住在哪儿。也许从她家里人那里可以知道她的情况。日子选在星期五,因为第二天不用上班。做出这个决定以后我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如果她就是这么一个木木呆呆、连话都不会说的姑娘怎么办?我以后还照常带她回来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