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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得之我幸 3

    温夷筠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呢?

    不同于简笙与周书蕴之间渐渐萌发的爱情,温夷筠对周书蕴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

    这个看似放浪不羁的大男孩,心思细腻,柔情满满,之前一直都在默默地关注周书蕴,直到等到了林晔出现的这个契机,他才鼓起勇气,自然而然的坐在她的旁边,自然而然的介绍自己,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时的心情是多么紧张,欣喜而又担忧。

    温夷筠性格活泼,充满热情,但面对周书蕴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

    林晔认识他之后,笑问他:“温夷筠,你的父母是希望你做个文静的孩子才给你起的这个名字吗?”

    他刚想反驳,林晔就看着周书蕴笑:“那倒是和我们书蕴挺像的,我们书蕴呀,一直是个安静可爱的姑娘。”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其实我不是个习惯安静的人。”

    “不要太伤心了,我也闹腾。”林小姑娘摆出一副活宝的样子,在周书蕴面前晃呀晃,“书蕴,你从来没有嫌弃过我的,对不对?”

    “嗯,你这么活泼,正好和我互补。”

    一旁的温夷筠也乐了,他是偷偷的在心里乐。

    他心一动,突然腼腆的问周书蕴,“周书蕴,你的名字有什么含义吗?”

    “我奶奶希望我能够知书通礼,蕴奇待价。”周书蕴从善如流的答。

    此后,温夷筠在每本书上,每本笔记上都写上这一行小字——知书通礼,蕴奇待价。

    温夷筠会想,这样心境平淡的周书蕴什么时候能注意到他的所愿所求。

    **

    最近g市军区训练基地有一场大型的实战演练,顾煜卿作为特种兵部队的长官,也积极组织特种兵部队投身其中。

    顾煜卿在特种兵部队是战神,曾经立下赫赫战功,是每个兵都崇拜的偶像,对于这些军人来说,仿佛只要能和旁人说一句“我是顾营长的兵”就已经是极大的荣耀了。

    实战演练的时候,部队里有个新来的小兵因为鲁莽,不听从上级命令,偷偷潜入实战演练基地,险些丧命,是顾煜卿及时赶到,用肩膀为他挡下了本应该击中他心脏的子弹。

    “荒唐,谁让你擅自行动的?”怒吼的声音像暴风一样直击小兵的灵魂:“你当军规是儿戏?你一个新兵有什么资格来这里?”

    顾煜卿用没有受伤的手臂一拳就打中了那个鲁莽的兵,小兵踉跄了几步,险些站不稳。

    对面的实战队员一时没有反应过去,他是从这个小兵手里夺到的抢,既是严格的实战演练,他自然认真的要求自己全身心投入战斗,怎知手里的枪是实打实有子弹的真枪。

    小兵显然也不知原来自己拿错了枪,当时不管不顾,竟然进入了真的武器库,拿走了一把真枪。

    幸好有人检查武器库的时候及时发现,顾煜卿才能及时救下这个小兵。

    小兵还愣在原地,顾煜卿显然处在愤怒阶段,语气铿锵有力,不容置疑:“给我滚回去,别在这里丢人现眼。”

    小兵有点不知所措,瞧见营长的肩膀正不停的流血,想上前扶他,顾煜卿察觉到了他的意图,迈开步子就走,只留下一句:“当兵的,必须记住只要还没有倒下,就不需要别人的搀扶,你,回去自动领罚。”

    这就是顾煜卿,特种兵部队的神,会严惩犯错误的小兵,但在危险面前也会毫不犹豫地救他的兵。

    每个兵都以他为荣,不仅仅因为他战功赫赫,更因为他把他们当作亲人、兄弟一般对待。

    **

    反观h市,这几日举办了一次市级的大学生绘画大赛,林晔也参加了,她的参赛作品是新年那段时间画的那幅画,她珍重的给作品命名为——《得之我幸》

    周书蕴问她,为什么叫做得之我幸?

    初春的清新空气下,林晔一脸娴静,娓娓道来:“在我灿烂的岁月里,遇上了值得珍惜的你们,得之我幸。”

    周书蕴觉得心口满满的,是满满的甜蜜和幸福,却难得的开了一句玩笑:“不得呢?要不要感概是命运坎坷?”

    林晔却笃定的说:“不会不得,我不舍得丢了你们。”

    周书蕴差点儿就要热泪盈眶了,哪知林小姑娘突然顽皮道:“书蕴,你要是乱跑,我把你揪回来就是一阵打,嗯哼!”

    果然,周书蕴笑了,这煽情的部分不适合林小姑娘顽劣的性格呀!

    温夷筠得知林晔参赛的事,便问她:“林小晔,你和那么多艺术系的高手一起参赛,不怕落选了?到时候可别哭鼻子呀。”

    林晔看着这位偏爱挖苦她的哥们,二话不说,直接亮出了小拳头,“温夷筠,你要是不想在我之前哭鼻子,最好乖一点,姐不过是个外行,要是落选了也不碍事的,重在参与。”

    温夷筠背着吉他快速的闪人,还不忘和她说:“加油,说不定能拿个优秀奖什么的,我看好你哟!”

    可是当结果公布的时候,温夷筠还是被震惊了,林晔的画作居然是特等奖。

    温夷筠直呼:“林小晔,评奖的一定是眼花了,眼花了。”

    林晔不以为然,砸吧着小嘴,看着一脸不相信的某人优雅的笑,“晚上请你吃饭一定要来哟,这可是见证奇迹的时候。”

    林晔得此荣誉,周书蕴也欢喜,这幅画的含义对她而言,实在是太重要了,林晔获奖仿佛就是肯定了这种重要。

    市里也有懂画之人非常喜爱这幅画,愿意出千金买下,林晔拒绝了,没有人会比她自己更懂得这幅画的意义,她比任何人都珍惜这幅画。

    隔天去图书馆的时候刚好遇上尤深,尤深知道了这件事也祝贺她,“看来你在艺术方面的造诣挺高呀!”

    “这是自然的,当初果然还是应该去学画画的,说不定已经是大师了。”林晔把头昂的高高的,开着玩笑。

    末了,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傻傻的笑:“尤老师,别当真呀,我开玩笑的。”

    尤深反倒严肃起来:“作为医学系的老师,我觉得你这学生不要也罢。”

    “别别别,别呀,生是医学系的人,死是医学系的魂。”

    尤深难得的骤然一笑,林小姑娘才知上当了,直囔囔要离尤深这个心机颇重的坏老师越远越好。

    结果不仅没有离得远远的,反而被尤深拉到了实验室,帮忙当助手。

    林小姑娘可没有那种看见实验室,拿起解剖刀就格外兴奋的怪癖,而且她第一次上实验课时是拒绝进行实验研究的,她看见小白鼠实在是下不了手,即使是死的,她也觉得怪可怜的,别说是活的了,她恨不得赶紧离开实验室。

    但是作为一名医学系的学生,必须要克服这样的想法,久而久之也就接受了,但是她每次拿解剖刀的手都是颤抖的。

    好在尤深拉她来并不是做什么解剖实验,只是观察细菌,她也只是在一旁帮他拿拿药剂,写写阶段报告。

    她问尤深:“这么简单的事,你一个人就能做了,干嘛还要拉我过来?”

    尤深继续观察细菌,头都没回,“培养师生感情,这样下次课上我放过你的时候会心安理得一点。”

    林晔竟无言以对,只好低着头,含着怨念,接着写报告。

    约莫两个小时过后,尤深大手一挥,“好了,吃饭去。”

    林晔还在整理药瓶,有个瓶塞一直找不到,最后还是尤深眼尖,在洗手台的角落发现了,交给林晔的时候,指尖轻轻划过她的掌心,林晔不自知,接了瓶塞顺手盖上药瓶,尤深一顿,拉着林晔就走。

    林晔瞧着拉着自己手腕的手,颇为不满意,在后面喊道:“我要吃肉,我要吃大餐,你请客,不然不去了。”

    尤深的脚步慢下来,林晔趁机把胳膊缩回来,慢悠悠地在后面跟着他。

    餐馆里,林晔吵着要喝酒,“给我拿酒吧,给我拿酒吧,给我拿酒吧,你要是不答应,我就一直吵,吵到你答应了为止。”

    尤深皱着眉,低沉的嗓音里已有了无奈,“不行,你别吵了,不准喝。”

    “为什么呀?我可是千杯不到,你放心,绝对不麻烦你的。”

    “那上次是谁喝得烂醉,最后被我和周书蕴拖回去的?”

    林晔开始耍赖,“上次是因为那个师姐给我灌了一杯白酒好吗?绝对不是我酒量不好。”

    忽然想到了什么,林小姑娘开始八卦:“话说上次那个师姐向你告白了,怎么样?你喜不喜欢人家?”

    “不喜欢。”尤深接着皱眉。

    林小姑娘一颗八卦的心就这样碎得稀里哗啦,咕哝道:“好可惜呀,那个师姐一看就是个爽朗的人,只要她不灌我酒,我还是很喜欢她的。”

    尤深回了一句,“你喜欢?你喜欢能怎么样?”

    林小姑娘重重的哼了一声,“你不喜欢还不准我喜欢呀?”

    直到上菜了,林小姑娘便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吃上面

    看着林晔满足地吃着肉,尤深思忖了许久,试探地问:“林晔,如果有一天你有了一个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林晔想都没想,毫不犹豫地回:“我有哥哥,他叫顾煜卿。”

    尤深眸色深了,“他跟你不是一个姓,亲哥哥还是表哥?”

    林小姑娘头都没抬,一边夹肉,一边说:“是不是有血缘,这个没关系的”,一不小心肉掉回了碗里,她又夹起来,刚还想说些什么,就被尤深打断了:“吃点蔬菜,比较有营养。”

    “奥。”林小姑娘温顺地吃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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