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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青龙恨·鸿雁向南飞

    我做了个梦,梦里有一只肥美的鸡腿,看见我,他转头就想跑,于是我果断伸出手抓住了他,死都不放手。

    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化清寺的大殿里,旁边是一把剑。我仔细看了看,剑刃血红,是蔷薇剑。

    “孟姑娘,你可算是醒了。”

    燕南飞在我上方开口,我这才发现我躺在他的膝盖上。

    总算经过了这一段的时间,我对男女大防这种事情稍微有了点概念。不管武侠世界里面怎么宽松,躺人怀里都是不对的。

    我立刻爬起来:“燕大哥?我们这是?”

    “你话还没说完就昏了过去,死抓着我的手不放,我只能带你先到这化清寺的大殿里。”燕南飞说。

    我立刻放开还跟他搭在一起的手:“对不起,燕大哥。”

    “无妨。”燕南飞拿起蔷薇剑:“孟姑娘日后作什么打算呢?”

    “我信不过孔雀山庄,这次云笈水榭满门尽灭,他们一个人都没有来……我……天大地大,我已经不知道该信谁了。燕大哥,你带我去江湖上好不好?一直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我很向往江湖上的样子。”别说别的了,这货是公子羽的替身,可以跟傅红雪决斗,战斗力杠杠的!

    “这个……”燕南飞有些犹豫,我马上接口:“燕大哥,我做饭洗衣都能做的,带我走吧……”我努力演出一个家破人亡之后恐慌的小姑娘。

    “唉……”燕南飞叹口气:“既然你执意如此,我先告诉你,既入江湖,生死为疆,可不要怕吃苦。”

    “我不怕吃苦。”我努力扮演软妹子:“我是云笈水榭的人,就是江湖的人,如果我之前不算是江湖中人的话,那么就算不是江湖中人,也拦不住血衣楼要灭我们全家满门。”

    燕南飞终于妥协,他说:“看你的样子,应该会一些武功,就跟我走吧。”

    我垂下眼睛。

    云笈水榭虽说是满门尽灭,但是至少还剩下几个幸存的仆人,听说我要走,他们都非常不愿意,我只能解释:“血衣楼的仇,我一定要报,留在这里,也只是徒增伤心罢了。”

    我拿了钱,换了身衣服,收拾好了包袱,拿走了血玲珑用的那对双刀,跟着燕南飞离开。

    燕南飞行事作风极风趣,若我不知道他的真面目,定会以为他是个温柔潇洒的大侠。

    之前唐青枫大半时间都被关着,不是在移花宫里面学武功就是在唐门学武功,十二年下来,武功学得不错,风景基本上没看过多少,怪不得他想玩失踪。

    跟着燕南飞,他的作风很洒脱,骑马看江湖,仗剑行侠义。

    几乎像个完美的大侠,叶开是标准的浪子,傅红雪太高冷,燕南飞却恰到好处。

    我俩已经跑出九华很远,我才想起来问他:“燕大哥,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刷好感啊刷好感,

    燕南飞一勒马头:“我们去襄州。”

    “襄州?”我愣了,我想到当初我和唐青枫商量把红叶小筑盖在哪里的时候在巴蜀和襄州之间来回纠结,最后在巴蜀盖的,因为搬家比较方便。

    “对,我们去真武!”

    “去真武做什么?”我问他:“燕大哥在那里有什么好朋友么?”

    “在下与傅红雪有决斗之约,但心剑一朝未成,便没有十足的把握。在下为领悟心剑最后一式,走访名山大川,以求悟剑机缘。久闻真武山瑰丽奇景,堪比人间仙境,故而特意前往。”

    我在唐青枫身体里待得太久了,他被憋着我自己也快憋疯了,于是我说:“好!燕大哥真是好雅兴,那就拜托了!”

    “哈哈哈,游山玩水虽是雅兴,但之于悟剑确实大有裨益。每每徜徉山水之间,便可忘却三千烦恼,专注于心。心无旁骛,方可有成。”燕南飞说:“你惨遭此事,也可多去看看山山水水,与你的心境也很好。”

    我的心境大概是好不了了,在一个人身上寄宿了那么久。

    无论是好是坏,所有的爱恨都不属于自己,这种日子下来,我除了对于我的宿主唐青枫还有些感情之外,我感受到的其他感情,都是假的。

    “好啊。我们走。”

    燕南飞是行走江湖的大侠,所以走在江湖上,随处都可以落脚。已近中午,他随便找了个茶摊就停了下来。

    “来一壶酒。”燕南飞问我:“孟姑娘,你想吃什么?”

    我思考一下:“我也不知道什么好吃的,按理来说,我应该给孟家满门戴孝。”我看了一下自己身上的白衣:“来点素的吧。我也不知道这里有什么。”

    燕南飞很爽朗的样子:“姑娘,是怕在下破费?无妨,老板,来一碗阳春面。在下请客。”

    “好嘞。”

    我那中国人传统抢着付账的毛病出来了:“怎么好意思让燕大哥请客呢?我请!”

    “我虚长你几岁,你既然称我一声大哥,就不要在意这些。”燕南飞很淡定的把钱往桌上一放。

    阳春面的卖相很诱人,淡酱色面汤清澈见底,汤上浮着大大小小金色的油花和翠绿色碎蒜花,阵阵香味扑鼻而来。

    对于馋了十二年,为了一碗担担面都能和唐青枫吵起来的我来说,我根本不在乎质量,努力保持着形象吃完了这一碗。

    好在,虽然我这个身体当了十几年的植物人,但是唐青枫也是正经八百的大少爷,论礼仪气质之类,我还不是不明白。

    “这样的饮食,你吃得下?”

    “我,我不讲究这些。”我显然不能告诉燕南飞我在唐青枫身体里面困了十二年的事情:“既然决定跟着燕大哥来闯江湖,我就不会挑剔这些。而且——也挺好吃的。”

    “哈哈哈哈哈……”燕南飞丢给我一个酒坛:“那,能喝酒么?”

    我试着喝了一口,不像现代的白酒那么辣,有点甜,有点酒味。

    “怎么样?”

    我试着抱着酒坛往下喝:“好喝!”

    休息片刻,我们又继续启程,但是我高估了我的酒量——现在这个身体是连米酒汤圆都没吃过的,结果就是我喝多了。

    我骑马还是一样,直接开口唱:“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

    燕南飞觉察到了不对劲:“孟姑娘?你……”

    “今天哭,明天笑。不求有人能明了……”我迷蒙着眼睛看过去,尽管大脑最深处还是清醒的,但是此时此刻我确实是醉了。

    “孟姑娘,你这样……”

    “不符合我大小姐的身份么……”我的双手在刀上一扣:“连秦朝没有本事的陈胜都知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一千年了,连古人都比不上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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