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林夕打算即刻回天安,因为那里有太多人等待着我们了。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阿远时,阿远非常高兴地祝福我:“那你就先回大陆吧,你们结婚的时候可一定要喊我的啦....”
我们买了第二天晚上的机票,所以第二天一大早起来,我就简单的收拾了我的行李。先前买来的那盆花,被我送给了沐梓。
我先是去理发店,剪掉了长发,因为这些头发并不是我故意留长的,只是为了时刻提醒自己等待林夕的时间。既然现在林夕回来了,那这些麻烦的长发自然也没用了。
头发剪短后,满脸的胡子也被剪发小哥帮我剃掉了,我坐在镜子前,有些恍惚。
现在镜子里的我,才是二十八岁的查逸,其实看上去也没有那么颓废。
“老哥,你把胡子一刮感觉年轻了十岁啊!”剪发小哥感慨道。
“那我再剃个光头还不得回小学读书咯?”我笑了笑,付钱后就向着陈老板的宠物店走去。
要离开,就该和陈老板辞职了。现在店里生意越来越好,我辞职后,陈老板必须很快找到下一个能顶替我的员工。
说实话,其实我并不是很想去宠物店的,因为那会碰见陈晓晓。我忘不了昨晚她那绝望与祝福的眼神,她是真的伤心了。
到了宠物店后,陈老板居然都没认出来我,他问我:“买猫还是买狗?”
我愣了愣,笑道:“陈老板,我是小查啊。”
陈老板眉毛一挑,把眼镜扶了扶,紧接着满脸的惊讶:“我去,你小子去整容啦?”
“只是把头发跟胡子剪短了,至于你这么夸张嘛.....”我笑着递给陈老板一支烟,然后低声说:“陈老板,我今天是来辞职的,不瞒你说,其实我来台北这一年只是在等一个人....现在我等到她了,我就该走了。”
陈老板接过我的烟,轻轻摇头,然后笑着说:“等的是一个女人吧....嘿,看你小子那平时没点斗志的样子,就明白了。罢了,你走吧,每天看着你颓废样,我也闹心。唉,就是伤了晓晓的心呐!”
我低着头抽烟不说话,只是轻轻“嗯”了一声。
陈老板一次发给了我两个月的工资,他道:“你也算是老员工了,没几个年轻人能在我店里工作这么久,多的这两千,就当是给你的奖金。”
我点头,和陈老板拥抱了一下,便离开宠物店。
本以为是不会遇见陈晓晓了,可我还是在宠物店旁边的那个十字路口,碰到了刚停完车的她。
陈晓晓看见了我,身子怔了怔,强颜欢笑了一下,说:“真巧啊查逸,你是要帮老陈去买什么东西么?”
“陈老板给我结了两个月工资.....”我欲言又止。
“他要开除你吗?这个老家伙,凭啥啊?你跟我走,我去问他,凭什么开除你!”陈晓晓似乎还没预料到什么,拉着我的胳膊又往宠物店去。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陈晓晓终于回了头,我低下头,对她说:“晓晓,我要回大陆了....”
陈晓晓怔在原地,原本脸上为我愤恨不平地表情也逐渐僵硬起来。没多久,她惨笑了一声,道:“其实我也料到了,既然你都等到林夕了,也该离开这个让你整天无聊的地方了......之前只是从你口里听说林夕,我就觉得我已经足够自卑了。可当昨天我真正在酒馆里看到她时,我发誓,她身上的气质跟光环,让我瞬间觉得自己在你眼里就是一颗小石子一样不起眼.....对不起,是我爱上了不该爱上的人。查逸,谢谢你,你带给我的虽然很痛,但里面也有感动,那晚,你挥起拳头揍那几个醉汉的时候,特别帅!”
“...再见。”
我迈开步子,离开了这里。虽然我说的是再见,可有些人终究是无法再见了,大概这是我和陈晓晓这辈子最后一次见面了。
陈晓晓似乎也意识到这一点,在我转身的那一秒,失声痛哭,我没有回头。
.....我和林夕坐上了回天安的飞机,这是我很久没有过的放松。
闭上眼睛,总觉得这一切都很虚假,仅仅一天,我就已经从等待转变到了和林夕一起回去的状态。
我深吸了一口气,抓住坐在我旁边的林夕,认真地问她:“你真的是林夕吗?”
林夕点点头,她抚摸了我的脸:“查逸,我知道这很突然,其实我也没想到,三天前我还在英国,没想到今天就已经和你坐上了回天安的飞机.....”
原来,林夕去了英国。
飞机落地,我和林夕走出机场,天安正下着雪,外面白茫茫一片,我深吸了一口空气,感受到了浓浓家的味道。
“天安,我回来了!”
......四个月后,我在厨房忙活着炒菜,林夕在客厅和小武看电视,我有些忙不过来了,便喊:“林夕,帮我洗一下白菜!”
从台北回来后,我也从许愿还有查圆辉那里得知了我离开这一年多里的事情,甚至有很多让我惊心动魄。
唐柔在终南山当了出家人,一半的资产给了她爸妈,剩下的资产全部投给大理建设上了。
方甜在我和林夕回天安的前一个月,和她男朋友结婚了,那个男人叫马凡,比她小。她结婚时,叫了所有的亲朋好友,甚至邀请了查圆辉,但我在台北时,没有收到一点消息。
我回到天安,本想去质问方甜为什么结婚不告诉我,可当我从许愿那里看见他们的结婚照时,我瞬间就明白了,心中五味杂陈后,就再也没去找方甜。她也没怎么关注我回来后的事。只是偶尔会和我在微信上聊天,听她说,她和马凡去成都了。
而安玥,我和林夕回来的第二天,我所有的联系方式都被拉黑了,而我再也没见过她。查圆辉和安玥的父亲交情后,偶然一次听说安玥出了国,至于到底去了哪儿,谁也不知道。
可是我深知,我撕裂了她的心,这辈子都无法治愈,我是罪人。
“白菜洗好了,中午吃完饭下午我们去男装店,下个月结婚,你好好看看买什么衣服吧。”林夕把洗好的白菜放在了我面前,对我笑着说。
对了,我和林夕在下个月结婚,婚礼策划是我自己写的,主题就是“逸路向夕”。
我也得知了林夕当初从瑞士离开消失不见的原因。
林夕醒来后,脑部神经受挫,导致有间接性地失忆症。她害怕,便一个人带着这个病,悄然地去了英国,她无数次想过来找我,可昨天的事情,她基本上第二天都会忘光,这样可怕的失忆症让她不敢来拖累我。也许是昏迷太久,让林夕都失去了原本的是非判断能力,以至于在英国待了整整一年,她都没敢回国,只是四处找医生治病。
后来,是林耀阳找到了她,带着世界顶端的神经科医生,据说当时林夕已经彻底忘掉了林耀阳这个哥哥。
我听到这样的理由,始终觉得荒谬,可我坚信着林夕,这毋庸置疑。
和林夕要结婚了,可我却少了当初那份激情。我觉得这辈子算是走错了,当初我不该没有去找林夕,反倒让她来找我,在台北的一年里,我的心似乎已经不那么纯粹了。
生活真是一个酒馆,我想我已经彻底醉倒在里面,无法走出来了,这辈子就这样了。
......两年后,我和林夕牵着我们孩子的手,坐在洱海边,听着他牙牙学语的样子,我和林夕对视一眼,都笑了。
“查逸.....”
“嗯?”
“我爱你。”
我看着林夕,说了句我也是。
看向洱海的尽头,这时我才看清了记忆中孤岛的悬崖边上,那个女人的脸,我哭了.....也许是幸福,也许是不够完美,可这不就是可恶的现实么?
她听得懂我的胡言乱语,看得懂我没有微笑的表情,纵使让我将她写进爱情的扉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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