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泞的黄土道上,虽然是雨过天晴,但地面依旧不太好走。
可是,这时北方奔来了一支两百七十人的队伍,红衣黑甲,没有令旗,但却队形严整,速度极快。
“加速,加速,注意呼吸。”秦铮骑马跑在最前面,以马速来强行带动队伍奔跑,丝毫不恤体力。
后面,士卒大都已经疲惫不堪,挥泪如雨了,就算是史涣和卞喜二人,也是累的直喘气。
他们已经奔跑一夜带一上午了,虽然中间休息过几次,但依旧腿如重铅,几乎超越了体能极限。
当然,成绩却是斐然的。
一夜带一上午,他们就奔行了九十多里,接近一百里,现在,最多在跑两个时辰不到,就能到达长社了。
而这样算下来,他们平均速度是每日七十里,这对一群郡县兵来说,简直是奇迹,就算是真正的精锐步兵,同等条件下,也至多是这个速度了。
当然,这也是因为秦铮把上辈子的行军跑步经验传了下去,在加上他亲自带领,所以才有可能在行军速度方面,堪比精锐。
“停!”
在一处小山旁,秦铮喝止了坐骑,让队伍停在了路中央。
随后,秦铮又指着路边小山,对跟在身后的史涣和卞喜道:“离开道路,带士卒到山中休息体力,如果有什么情况,本都尉会派人来通知你们的。”
史涣听得一愣:“不是说去杀曹洪吗,怎么在这里停下?”
卞喜也是满头雾水,现在士卒都是在强撑着一口气跑,一旦泄气下来,就算恢复了体力,短时间内也很难在跑了。
秦铮一笑:“你们认为,就凭咱们这两百多人,就能和曹洪正面交锋?”
二人听了一愣,随后就摇摇头,开什么玩笑,他们这支队伍虽然有了齐全的建制,体能、士气和斗志也都不缺,但一来他们刚成立,新的建制团体还没操练过,所以不善阵法,不能统一发挥力量。
第二,他们缺乏旗鼓、号令等调度和传达命令的工具,所以上了战场后,只能固定的执行一个战术目标,到时一旦敌情有变,僵硬的他们根本反应不过来。
像这样的部曲,根本没有和敌人摆开阵势,正面交战的能力,只能打突袭战,以及围歼战,而曹洪目前已经摆开阵势,依地而守了,他们毫无机会。
“可是,不是都尉你让咱们来杀曹洪吗?”卞喜满脸疑惑的问道。
秦铮摇摇头:“你们必须得来,但杀曹洪的不是你们。”
说罢,秦铮骑马就向南走了,同时留声嘱咐道:“务必在山中等候命令,安心恢复体力,不可轻举妄动。”
史涣和卞喜一愣愣的看着秦铮的背影,最后无奈下,只能下令带着士卒们,朝路边小山出发了。
士卒们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跑了一夜带一上午,早就累极了,听到可以好好休息,顿时欢天喜地的进山了。
山中,卞喜和史涣单独做到了一齐,卞喜是半躺在一块干燥的草地上,把玩着流星锤,猜测道:“你说都尉又去干什么了?不会孤身去刺杀曹洪了吧?”
史涣坐在一块大石上,摇摇头,“不知道,都尉向来行事如天马行空,某也看不透。”
“唉,都尉就是太冒进了些,事事冲在最前面,又不跟你我二人商议,他要是出了什么事,咱们这群人都得散伙玩完。”卞喜有些担忧的道。
史涣笑笑道:“这你就错了,都尉做事看似激进冒险,但却每每算计在先。
况且,现在咱们四面被围,等于时刻都在战场上,都尉必须要独断专行,勇猛果决才行,若真是事事靠我二人商量,岂不贻误战机?”
“说的也是。”卞喜道:“不过,喜就是担忧都尉有危险。”
史涣道:“放心吧,都尉行事胆大而谨慎,又喜占领先机,应该是无事的,咱们只要等待命令,带好士卒就行了。”
“恩。”卞喜重重的点点头。
...
长社,南下道路旁的一座小山谷内,秦铮和七个斥候、六个亲卫集合了。
他自然不会拿手下两百多人,去和曹洪硬拼,所以这次要杀曹洪的计划,就是由他和十三人单独执行。
“怎么样了,曹洪的行踪查清了吗?”秦铮向十几人问道。
其中一人回答道:“查清了,曹洪每日都会出军营,到附近的要道查看驻守士卒,亲自布防,特别是一些不好走的山内小道,大概是怕我军窜入山内。
而他的随行亲卫不过二十几人,咱们只要跑到附近山上,就能监视他,找到机会下手。”
“恩,不错。”
秦铮听后满意的点点头,如何观察敌情、跟踪、判断,他们都学的差不多了,虽然在他眼中还不算及格,但对付曹洪,勉强够用了,在说,这个时候可没特战斩首一说,像曹洪这种,本身就在自己军营旁,所以防卫根本不可能太严。
“不过..”这时又有一人道:“我们发现,曹洪很谨慎,手下都是临战状态,各层军官都实属统领着兵马。”
临战状态?
秦铮一愣,要知道,普通情况下,大汉的军官都是遵循高层军官不带兵,底层军官没有军事行动权的原则。
也就是说,一般司马、都尉等以上中高级军官,是没有实属兵马的,平时就是光杆一个,只有临战时,上级主将才会派给兵马,随他调遣。
而至于伍长、队率、屯长、军侯等低级军官,虽然是固定的麾下士卒,但是这些人却没军事自主权,一切要得到上面命令才行,甚至就连出入军营都不太自由。
这样,部曲行动虽然会比较僵硬,不能面对突发情况,但却最大程度上,遏制了有人篡权夺兵,私下为祸的事件。
“看来,最理想的想法果然行不通。”
秦铮有些可惜,若是曹洪防卫不严,一旦杀了他,手下士卒必然群龙无首,陷于无人指挥之地,到时他想在突破长社,那是而易举。
但现在就不行了,曹洪有了防备,就算是杀了他,其麾下各个副将都尉也会主持大局,自己不可能从容的带兵突围。
“不过,曹洪依旧得死。”
秦铮眼中闪过一丝坚定,长社不能突围,他早有所预料,这并不影响他的真正计划。
况且,从内心来说,他也不愿从长社突围,因为就算从长社走了,他也无法到达洛阳,只能过着四处流窜的逃命生活。
“听令。”秦铮忽然冷喝一声。
十三人听后,条件反射一般,齐齐低头抱拳,轰然应答:“属下在!”
“从现在开始,你们将在无自己的名字,行动时,一律称呼代号,你为一号,你为二号...你为十三号。
并且,你们还要忘记原来斥候、亲兵的身份,以后将统称为尖刀队,作为我军最厉害的一把尖刀。”
说到这,秦铮猛然大喝:“敌兵所处,便是尖刀所向,有没有信心,随吾破敌摧军,为我军先锋之最精锐?”
“有!”
十三人脸上闪过一丝潮红,齐齐大吼,虽然秦铮目前不可能许诺他们什么富贵高官,更没什么崇高理想,但就是这种单纯而直白的信任和荣誉,恰恰让他们升起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热血感。
“好,那就让曹洪的头颅,血祭尔等尖刀。”
秦铮大声道:“即刻起,你们分为血杀组十人,原地修养体力精神,等待击杀曹洪,猎鹰组三人,随都尉时刻监察曹洪踪迹,务必在明天日落前,找出击杀曹洪的机会。”
“诺。”
尖刀十三人的脸上即兴奋又恐惧,恐惧的是将击杀曹洪这等敌军大将,而兴奋,也是因为此。
一旦杀了曹洪,他们这尖刀队,想不出名也难了,一想到自己这等小人物,也有机会扬名立万,他们就兴奋的直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