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林中,近三百人围成一团,中间是堆积如山包的战利品。
粗黑布缝的干粮袋、扎制的半身竹甲、环首刀、长柄枪,另外,周围还有十几匹健马在不安的打着响鼻,好似离开了主人,有些不安。
“胜利!哈哈,我们胜了。”
“赢了,我们赢了,哈哈...”
欢呼声瞬间爆发,两百多逃卒一起手舞足蹈,大声苦笑,疯狂的发泄着,从当逃兵开始时,聚集的压抑和恐惧。
原来,他们也可以打胜仗。
原来,他们还有一条出路。
原来,他们不用在饿死...
最后,众多士卒回首看向秦铮,看向那个虽不甚健壮,但在他们心中,却高大无比的身影。
崇拜,敬服,信任...这一刻,他们相信,只要有他在,天下大可去得。
“呵呵..”
迎着众多士卒的目光,秦铮真心笑了,这是他的士卒,他的兵,也是他的责任。
当然,最重要的是,如今兵卒的士气恢复了,有了充足的精气神,不在是之前频频欲溃散的状态了。
“原地休息,待会分发战利品。”
秦铮下了令,然后就叫上史涣和卞喜到一边议事。
三人也没走远,就在几十步外的一颗老树旁,秦铮直接让他们坐在地上了。
“怎么回事,埋伏的时候为何会出问题。”秦铮冲着二人第一句话就是问责,他可忘不了刚才战场上,被曹洪嘲笑时的憋屈,太丢人了。
史涣有些尴尬道:“主要是属下对手下士卒和军官都不熟悉,调动指挥不便,加上时间又短,故导致埋伏时出了差错。”
“都尉,喜也有错。”卞喜听此,连忙请罪道:“是属下建议史司马和喜各带一部分可用之人,跑到左右两方去埋伏的,所以才导致后来士卒分散,都尉遇险,还请都尉责罚。”
“行了,你们虽然处事不利,但也情有可原,本都尉不会责罚,只望你二人以此为戒。”
其实秦铮并没有怪他们的意思,那种情况下,二人做的已经很不错了,只是,他作为主将,底下士卒出了问题,他必须表个态,不然何以治军?以后是不是谁都可以玩忽职守,轻慢待军了。
“另外..”秦铮顿了顿,又道:“此战你二人奋勇争先,临机决断,当记一功,每人赏马一匹,兵甲任意挑选一套。”
“谢都尉。”
二人脸色高兴,同时抱拳道了一句,奖赏虽然不多,但却代表着秦铮对他们的认可态度。
秦铮见此笑了笑,客观分析事实,奖赏有度,功过分明,这是御下之道,都是他上辈子在军旅和信息社会里学到的。
“伤亡和干粮等缴获有几何?”秦铮又问道。
史涣道:“已经清点过了,干粮袋有三百三十一,每袋有十五到二十块粟饼干粮,另外就是扎制的竹甲,大都是半身甲,有近三百副,还有刀、枪、木制小盾,加在一起也有近两百。
另外,我们还缴获了十三匹马,七支弓弩。”
秦铮点点头,之所以有这么多缴获,倒不是说曹军死伤了这么多,而是后来被追的太狠,于是他们就和当初的秦铮等逃兵一样,大都把负重丢了,尤其是干粮袋,丢起来最方便。
“至于伤亡,是喜清点的。”卞喜接过话道:“战死十人,重伤十一,还有轻伤三十二人,杀敌共有六十八人。”
听起来伤亡和杀敌都好像很少,但秦铮并不意外,古代冷兵器交接,伤亡超过一成基本就会败退了,曹军死了六十多个人,相当于五百人来说,已经不小了。
至于说己方伤亡,确实也有点大,不过考虑到已方是以逃卒的身份,打赢人数占优势的曹军,并且伤亡还要略低,所以,也算是一场了不起的胜利了。
“收敛我方战亡士卒尸体,集体安葬了,然后记下他们的名字和家乡亲人,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弥补他们的家人,把他们迁回祖坟。
轻伤的要赶紧包扎伤口,至于重伤的...找个地方先安顿起来,等咱们安稳了,在把他们接过去。”
秦铮说到重伤士卒时,脸色有些不自然,以此时的医疗条件,轻伤还好说,重伤员的死亡率却极高,特别是他们没有一个安稳的住处可以疗养,十一个重伤的士卒,就算运气好,能活下来五个人也算是不错的了。
“是,都尉。”史涣和卞喜看着秦铮,目光里都有点敬重,虽然秦铮此时没条件优厚伤亡士卒,但他能有心想的如此细致,就证明是一个惜兵的将领,跟在这样的人身边,他们安心。
秦铮最后道:“好了,把战利品全部发下去吧,那些没有兵甲的士卒,优先选一套兵甲,其他人,就以战时的表现和军职大小为准,发放不同的粟饼等缴获,如果有重大的功勋的可以升职,有过的就罚,务求做到公平处置。”
“诺。”史涣和卞喜二人同时开口,他们见秦铮如此重视公平赏罚,心里也就慎重起来。
秦铮见二人离去,就自顾自的去战利品中间,挑选了一匹黄色毛发的大马,上辈子他对骑马就很有兴趣,为此还抽出时间,专门学习了马术,现在就算没有马镫、马鞍,他也能骑马奔跑。
另外,还有一面木盾,以及一柄环首刀,他原本的那柄环首刀在跟曹洪拼斗中,都砍出缺口了,所以在战利品中,又挑选了一柄八层新的。
不过,就在刚选完环首刀和木盾时,他又注意到了,那七支短小的木柄弩。
“居然是七支连发弓弩?”
秦铮一惊,这时的连发弩可不是诸葛连弩那个变态,只能一次连发三支,而且是三支俱发,也就是同时发射,不是诸葛连弩那种顺序发射。
并且,这种弩比单发弩要求高,必须是大型的,才能够满足三箭俱发的张力,所以携带不便,一般只用于守城。
不过,像秦铮手中的连弩,并不大,只有三四十厘米,所以,其张力不大,射程和威力也远远小于军齐发连弩,只适合小范围的争斗,一般都是护卫或小型战斗中用。
但,秦铮对此,却异常喜欢,因为它的优点是便于携带,虽然不能用于两军阵前,但对执行一些特殊任务的斥候却非常有利。
而且,这玩意比弓箭好用多了,易学易操作,只要提前瞄准,威力和准头都不错,如果真要是给他弓箭,他还不能用呢,因为他没有弓箭手。
“真是好东西。”
秦铮拿起一支连弩,越看越喜欢,上好的牛筋弓弦、先进的青铜机括,不仅更加耐用,而且发射劲力更大。
“来人,选出四名锐士,来做本都尉的亲兵。”
秦铮当即决定,选出六名身手好的士卒,做他的亲兵,他要模仿上辈子的特种兵,以弓弩为器,训练出一支古代的特种斥候兵,毕竟这是他的老本行。
至于可不可行,那不在秦铮的考虑范围内,什么事都只有试试才知道。
另外,还有马匹,除了他和史涣卞喜三人用外,其它十匹,都给了军中斥候,这十个斥候兵是原来和史涣一起投军的江湖兄弟,他们做过游侠,所以身手灵敏,人也机灵,配上十匹马,能很大程度上,保证探听军情及时,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大家休息半日,随后继续赶往虎牢关。”
秦铮最后又下了命令,他估计曹操不会在来追他了,毕竟曹军就那么多人,经过汴水之败后,曹洪这五百人已经是极限了,短时内,也不可能在有兵力来围剿他,反而不如趁机休息体力。
只是,他还有点焦急,想快点拥有一个安稳的后方,否则不说别的,就受伤的士卒,他都没地方安置,更得不到足够的休息时间。
这样下去,别说他们了,就是一般精锐,也承受不了如此高压的野外作战生活,早晚得散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