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错就错/The One You Love 作者:喵小追
将错就错/The One You Love 作者:喵小追
尼克时不时瞟向我,欲言又止。我不想搭理他,将四肢活动开来,跳入水中。
尼克跟着我下了水,“还比赛吗?”
“去死吧你。”我到处都疼。
我们游回岸边,擦干身体。
杂乱的马蹄声在谷地回荡,我好奇的投去视线。发现老酒鬼挥舞酒瓶,牵着坐骑,高一脚低一脚向我们走来。
“你们……?”他瞪着我们的裸体。
尼克竖起拇指,漫不经心的指了指瀑布,“我们活动了一下。”
他居然一点都不脸红。
我发现了疑点,“你怎么下来的?”甚至还带着三匹马。难道老酒鬼是个神仙?
“哦,那前面有个缓坡。”
我瞪着尼克,希望我的眼睛能喷火。他会不知道前面有个缓坡?我明白了他的诡计,他是故意走悬崖那条路支开老酒鬼的。除了游泳输给我,一切尽在他的掌握之中。
尼克的目光坦然,“看来,幸运是你的中间名。”
晚上,我们在高处找了个背风的地方过夜。地上残留着生火的痕迹,想必历来,这儿就被作为营地。
我们搭了两顶帐篷,一顶老酒鬼独享,我和尼克挤另外一顶。森林里枯枝败叶随处可见,一点就着。很快,篝火照亮了空地。晚餐乏善可陈。赶了一天的路,我们都累了,钻进被子呼呼大睡。
老酒鬼的鼾声能驱魔。半夜,我被吵醒了,翻了个身,又打算睡过去,却发现身边空荡荡的,尼克不知何时离开了帐篷。我彻底醒了,披上外套,揭帘而出。
空气冷冽,鸫鸟稀疏的鸣叫自林子深处传来。我在拴马处找到了野蛮人。他正替坐骑打理鬃毛。
火光照亮尼克专注的面容。他真英俊啊,我不得不承认。
他脸颊瘦削,鼻梁挺直,眉宇间含着一股与生俱来的傲气,如果稍加修饰,套上一身定制的礼服,无疑是个颠倒众生的美男子。哎,我想给他梳梳头了。
鬼使神差的,我又想起了艾莱斯泰尔伯爵的画像。他们真的没有血缘关系吗?两人的鼻子和下巴,几乎别无而致,区别仅在于,伯爵先生的眼睛更加柔和,嘴唇上方留了一部胡子。莫非,尼克是他庶出的兄弟?
荒诞。我打消了这个念头,一定是我记混淆了。
看我走来,尼克停止忙碌,眼睛骤然闪过一丝亮光,“为什么不休息?”
“你呢?”我反问。
他一笑了之。答案显而易见,他也是被鼾声吵醒的。他不像我,跟老酒鬼搭伴一个多月,早就习惯了,打个滚,放个屁,闭上眼睛又是一觉。
尼克随手把刷子往行李堆上一扔,走到篝火旁,拣了一块干净的地方,双手垫在脑后,躺下来。
他一声感慨,“看呐。”
我不由自主的抬起头。
今晚是个大晴天,万里无云。夜幕干净透蓝,星河低悬,璀璨而清冷,仿佛触手可及。一种苍凉寂寥的情绪攫取了我的心脏。我在篝火的另一侧躺下,与他一道仰望星空。
尼克悠悠哼唱,唱的是彭斯的一首民间小调。
“夏日良辰,繁花似锦,峭壁飞泉,思君不已。睡时梦萦,醒时魂牵,辗转无眠,思君情切。夤夜寂寂,万物已定,思君肠断,泪眼泣血。”
这是一首忧郁的情歌,被他演绎得真挚动人,但是,他的嗓音中少了一分黯然神伤,多了一分幽默自嘲,听起来更像是求爱。雌鸟会忍不住钻进他的窝里去的。
我躺着没动,柴火在耳边哔啵作响。
“你有一个秘密情人?”尼克突然问。
天外飞仙。跟詹姆斯爵士分手之后,我哪来的空闲谈情说爱?
“不,”我老实说,想逗他一下,补充道,“不止一个,一打差不多。”
尼克好长一段时间没吭声,我闭着眼睛也能想象到他复杂的表情,心里乐得慌。
“白天,你把我当成哪个了?”他冷言冷语的质问。
一番苦思冥想,我才明白过来,他指的是在石座上,我们最后一次达到高潮时。我很意外,他连我片刻的分神都看在眼里。他大概当时就想问个究竟,没好开口,一直憋到现在。
“不是其中任何一个。”总不能说,我在觊觎他的主人吧。
尼克爬起来,绕过篝火,在我身边坐下,神色阴晴不定。接下来准没好事,我坐直身体,打算开溜。尼克一把逮住我的胳膊,按住我的后脑勺,嘴唇凑了过来。
他粗暴的吻我,像是在宣布主权,把我的嘴唇都弄疼了。我不甘示弱的还击。我们互相啃咬、撕扯。
不会又要开火了吧?我怀疑我的身体能否承受进一步的折腾。
正在这时,老酒鬼的鼾声蓦然中断,营地陷入了一片宁静。
他醒了?
我俩分开来,侧耳聆听。过了片刻,他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呼噜,跟着,节奏归于平稳。
我又是紧张又是好笑,看尼克的表情,也跟我半斤八两。这一刻我感到,作为鸡奸犯,我们同病相怜。
“今天休战。”我说,我实在“游不动”了。
尼克点点头。我们钻进帐篷,一觉睡到天亮。
第12章
自瀑布归来,我才赶上发出给艾莱斯泰尔伯爵的回信。在最终稿里,对于尼克,我只字未提。
“我尽善尽美的朋友:我认为你过于谦虚了。你大概从不搞民意调查吧?请允许鄙人在此荣幸的向你转述潭泽庄园的属民对其领主的评价。没错,就是你,我的大人。艾莱斯泰尔伯爵先生是一位可敬的绅士,平易近人,从来不摆老爷架子。他的胸襟像天空一样开阔,学识像海洋一样渊博。他拥有华莱士的勇气,曾在山洪中救下一匹马。商业头脑也可圈可点。自他接手潭泽庄园后,收入增加了三分之一。此外,他还是一位扑克高手。至于我的评价,你应该可以从中猜测一二。放心了吗?什么时候光顾伦敦,来我的沙龙吧,我让你坐庄。可是我怕其他绅士的魅力盖过我,夺走你原本属于我的注意力,那可就得不偿失了。说出来你相信吗?其实这趟苏格兰之旅完全是个巧合。我只不过无意中搭上了一艘目的港是爱丁堡的商船。按照当时的情况,我完全也有可能前往安特卫普、加莱或者汉堡之类毫不相干的地方。此前,我和一个朋友在埃及探险——跟风都算不上,纯粹为了逃避工作。我得告诉你,开罗不合我的胃口,不管是引申义还是字面上的。我在那搞出了胃病。金字塔的确壮观,但归根结底仍然是人类的杰作。既然古人造得出来,没理由我们不能复制。水晶宫你去了吗?难道那不是建筑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吗?说不定百年以后,世界上会出现玻璃造的金字塔。这话仅在咱俩之间啊,说出去掉底子。在我看来,真正叫人叹服的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