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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世奸商(全) 作者:叶忆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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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世奸商(全) 作者:叶忆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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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屈服。

    苏默有些忧心忡忡地去拉凌云的衣袖,“一张桌子而已,算了吧。”苏默劝道。虽说这桌子镌刻的花纹精细,木材也是百年古木,但是价值还不如凌云随便出手的一颗丹药。

    这人一看就很危险,没必要为了一张桌子得罪他。

    “算了,怎么能算了?”凌云童鞋回过头,深情款款地看着苏默,“算了,怎么可以就这么算了,默默,你知道,一颗树长成,需要多少年,要经历多少严寒酷暑,春夏秋冬,这个人居然就这么把桌子弄成了这样。”

    “他可以把桌子变成这样,也能把你变成那样的。”苏默有些焦急地提醒道。

    凌云一梗,看了看四分五裂地桌子,心口冒出一股股的寒气,他的小身板,可比不上这百年红木做的桌子结实!这人出手这么狠,一看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货。

    凌云摆出一张大义凌然地脸,“算了,鉴于你是初犯,就不要你赔了,但是你以后再摔东西,就必须赔了。”凌云严肃地警告道。

    苏默摇了摇凌云的手臂,“别管他了,地上还躺着一个呢!”苏默有些急切地道。

    凌云如梦初醒,“对哦,还有一个呢!”默默,来帮一下忙。”找个不要钱的不容易,找个不要钱,不危险,不心怀鬼胎的更不容易,好不容易找到了,可不能就这么死了。

    任枫的眼睛一沉,不知为什么,他下意识地排斥苏默接近别的男人,“我来吧。”任枫自告奋勇地道。

    抬一个人对于任少爷来说,其实是小意思,几千金的石雕他也举重若轻,但是任枫少爷现在非常的烦躁,非常的辛苦。

    那人的全身都臭烘烘的,任少爷从小养尊处优,哪受得了这种味道,任枫几次想把手中的人扔出去,但是想想后面跟着的两个人,又强自忍了下来。凌云跟在任枫的后面,暗自思量着,这人也不是一无是处,好好培养的话,还是十分有前途的。

    任枫把那人往床上一搁,就好像避瘟神的,远远的离开了,凌云伸出手,替那人把了脉。

    任枫在一边,冷静地看着,“怎么样?”苏默略有些急切地问道。

    “没事,只是饿晕过去而已,拿碗米粥,让他吃进去就好。”凌云道。

    苏默点点头,“我去拿吧。”

    任枫探究的目光在凌云身上,转来转去,凌云回过头,任枫的目光却又移了开去。

    “你叫什么名字?”凌云问道。

    “木风。”任枫没有报出自己的真名,他本来是想杀了苏默,但是看着那一双眼睛,却是有些下不了手。所以,他决定留下来,这家店,还真是挺有趣的。

    木风,凌云挑了挑眉毛,果然是个木头。

    ☆、第42章 饭桌上风云 (2896字)

    一碗粥灌下去,那个像乞丐般脏兮兮的人醒了过来,看到凌云,眼睛变的有神采起来,“你们这管吃饭。”

    凌云立即点头,“管。”凌少爷再怎么吝啬,也不能把自己伙计给饿着,皇帝还不差饿兵,他当然也不能虐待人。

    “管饱吗?”那人问的很认真。

    “当然。”凌云道,只是吃饭的话,也花不了多少银子。就算能吃一点,也多不了多少。不久之后,凌云童鞋就为自己直截了当的应允,付出了代价。

    “我叫汤圆,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汤圆童鞋激动异常,脸色绯红,好像凌云童鞋许诺把女儿许配给这人一般的激动,汤圆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凌云,凌云霎时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一盘子的美味佳肴,可能要被这人啃下去了,我以后就是你的人了,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别扭呢?

    不要这样说啊!很容易引起歧义的,凌云仔仔细细地把汤圆打量了一遍,发现这个人居然长的很好看,只是叫汤圆,为什么不叫饭团。

    熊猫的身子已经有了几个月,身子越发沉了,凌云估摸着,要是敌人打过来,就不是熊猫保护他了,而是他保护熊猫了,怎么说孕夫也属于弱势群体。

    穆秋涵还是六品,但是借着未开发过的灵芝人参猛灌,总算是达到了六品顶峰。穆秋涵毕竟年轻,前途不可限量。

    对于招人这件事,穆秋涵和熊猫也是有所耳闻的,只是没想到凌云的动作居然这么快,吃饭的时候,多了两个人,气氛有些凝重。

    饭桌上人人都有心事,就是年幼的小苏铭,也盯着任枫,看的炯炯有神。因为各自都有秘密,所以,众人彼此戒备地打量着,熊猫和穆秋涵的目光全在任枫身上,虽然感觉不到任枫的修为,但是两人还是看出了任枫的危险。

    任枫打量了两人一下,一眼就看出熊猫和穆秋涵都是六品,六品和七品之间的差距极大,七品才勉强算是真正的高手,不过任枫还是不免有些吃惊。

    因为穆秋涵还很年轻,他在穆秋涵这个年纪的时候,也差不多是六品,而且穆秋涵应该没有获得传承,他生下来,就是一品,父亲更是对他毫无保留的指导。

    任枫的目光转到苏默那边的时候,完全的被苏默旁边的苏铭吸引了目光,任枫的瞳孔急剧收缩了一下。苏铭很懂事的为苏默夹菜,苏默又回夹过去,端的是一副父慈子孝的模样。

    居然这么像,任枫心中的疑惑越来越大,当初他只觉得这孩子天赋过人,小小年纪就已经是二品,但是他调查过苏默,听手下的人说,他深居简出,只是一个小村落里的普通居民,一个普通人的孩子,怎么会在这么小的年纪有二品的修为?

    他还记得,那年悬崖下救他的人,触手温良,怎么搓都搓不暖,正是传说中的特殊体质,苏默不也正是琼玉体质啊!难道……

    难道搞错了,可是,怎么可能……与其说是怀疑,不如说是不敢相信……若是真的,他要如何去面对苏默。

    “木风,你一直盯着小苏铭看,是想要拐卖未成年儿童吗?”凌云童鞋不急不缓地开口了。

    “没。”任枫低下头,这孩子一定是自己的,任家三代单传,跟自己长的如此像,恐怕还是先天二品,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巧合。

    “默默,你可要把小苏铭看好了,这丫的,看起来有些心怀不轨。”凌云若有所指地道。

    苏默也觉得木风的眼神似乎有些诡异了,“木少爷很喜欢我儿子?”

    任枫的心猛然怔了一下,但是还是维持住了平静“是啊!看着就是一脸的聪明像,可惜,我没有这样的福气。”

    “要是木少,实在喜欢铭儿,让铭儿认你为干爹可好?”苏默问道。

    任枫心头一喜,随即却是有些不悦,他可能是孩子的亲爹,怎么可以就这么变成干的。

    凌云猛的放下筷子,哭丧着脸看着苏默,“默默,你怎么可以这样,要认干爹,也是认我,你怎么可以让铭儿,随便认干爹。”

    苏默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竟然会觉得,任枫看铭儿的眼睛,很像一个父亲,看儿子,“我也可以让你做他干爹。”

    任枫开始还有点欣喜,但是苏默这话一说,他就好像被泼了盆凉水,连一分的欣喜都没了,逮个人,都可以做干爹,他不过是众多干爹中的一个。

    “铭儿要爹爹就够了。”苏铭趴着碗里的饭,很是认真地道。

    苏默有些欣慰地摸了摸苏铭的头。“可是,如果有干爹了,就会有更多的人疼爱铭儿了。”

    苏铭坚决的摇了摇头。凌云虽然有些失望,不过木风这家伙也没有得逞,凌云怎么看,怎么觉得木风这家伙,有问题。

    大家的筷子夹着菜,但是吃的频率却很慢,但是一个人是例外,当凌云眼睁睁的看着汤圆吞下第十八个包子的时候,凌云童鞋就开始思考,自己聘用这个人是不是会亏本看,居然这么能吃。

    汤圆的眼中只有食物,他周围的三个菜,都已经剩空盘子了,凌云前面还有几个菜得以幸免,因为凌云坐的离汤圆最远,汤圆还没有把战地转移到凌云面前。

    大半桌的菜都见了底,汤圆吃饭的速度丝毫没有减缓的迹象,最后当众人的筷子再也夹不到菜的时候,汤圆童鞋终于获得了所有人的关注,算是弥补了之前众人对他的无视。

    众人虽然都吃的不多,但都停了下来,目光齐刷刷地注视着汤圆,面对如此高的关注,汤圆童鞋却还是坚守着与食物奋战到底的思想,专心致志地吃着。汤圆吃的很认真,目不斜视,一点不浪费,他一个个菜,一个个菜的扫荡过去,一点都不挑食。

    “吃饱了吗?”凌云有些尴尬地问。以前有人和他说,几个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食欲自然会上来的,凌云童鞋想加一句,很一个吃货坐在一起的时候,你再饿,也会没有胃口的。

    汤圆摸了摸肚子,“还差点,但是这样就可以了。”

    居然还差点,一桌子的菜差不多全进了他一个人的肚子,居然还差点,这人该不会被撑死吧,暴饮暴食什么的,最容易出危险了。“我吃饱了,你们慢慢吃。”汤圆童鞋生龙活虎地站了起来,一脸的满足。

    “慢慢吃?”凌云童鞋有些哀怨地念叨了一遍,都让这家伙吃完了,他还怎么慢慢吃。

    “默默,和我再去煮一桌。”凌云童鞋站起身道,熊猫正怀着孩子,是不能饿的,铭儿正在长身体,也不能饿,凌云童鞋琢磨着,以后做菜就要往两倍的做了。

    苏默站起身,道:“好。”

    见苏默跟着凌云走出去,任枫一把抱起苏铭,苏铭被措不及防的抱了起来,一双乌黑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任枫,“你今年多大了?”

    “五岁了。”苏铭脆生道,任枫取出挂在苏铭脖子上的玉,沧澜大陆,有这样一个传言,孩子出生,将生辰刻玉玉佩之上,看了一下苏铭的生辰,任枫暗道一声果然,他和当年救他的那人,只在中毒后发生过一次关系,按日子算来,若是那一天怀上的,就完全吻合了。

    任枫只觉脑中一阵昏眩,所有原本的认知,在瞬间被颠覆了过来,他搞错了吗?他把本来应该捧着心上的人,推进了火坑。任枫觉得心头揣揣,十分的不安,也许,不是这样的,苏默只是机缘巧合之下,抚养了自己的儿子。

    任枫觉得心中郁郁,肚子跑到屋顶上去吹风。

    凌云站在一边切菜,苏默熟练的炒菜,苏默的手很巧,什么东西,看一遍就会,看到自己的厨艺,后继有人,凌云童鞋感到非常的欣慰。

    ☆、第43章 发现 (3299字)

    任枫算了下时间,如果苏默身上的毒还没有解,那么发病就在明天,这么多个月,那人到底是怎么熬过去的,想起在任家那人毒发时,狰狞的表情,任枫就觉得心里一片寒凉。

    他清楚地记得苏默的指甲在痛的失神的时候,划破了自己的脸,他还清晰的记得,那人头疼欲裂时,发丝散乱,整个人都好似陷入了癫狂,不知是什么样的信念,支撑着苏默忍过了第一次,任枫的手指猛然戳进手心,他一定要弄清楚。

    任枫一整晚都呆在苏默的门外,若是苏默身上的毒还没解,他可以用功力压制一段时间,虽然这样的帮助和对他的伤害微不足道,但总能弥补一点吧。

    凌云走进苏默的屋子,任枫沉默地看着凌云走进去,内力凝于耳际,周遭几百米距离内的动静,全部都在他的掌控之中,房间内的声音,一清二楚。

    “怎么样,发病了吗?”凌云有些忧心地问。

    “还没呢?”苏默道,“上一次提前了,今天应该要等到下午或者晚上吧。”

    小花正在桌子上扭动着身子,一双蛇瞳闪着精光,“你身上的毒,似乎对小花来说,很有益处。”

    “据说,百花王蛇由百种毒花孕育,想来烈焰火毒产自烈焰花,因而小花感到亲近。”苏默摸了摸百花王蛇昂起的脑袋。

    凌云咬了咬唇,“一直这样拖着,跟不定时炸弹一样,我看还是要趁早想办法解毒,外一小花出事,那你也就出事了,这就一尸两命了。”

    苏默摇了摇头,“能多活一天都是赚到了,我也没什么好奢求的,只希望可以看着铭儿可以平安长大。”

    凌云有几分无奈地看着苏默,“你倒是看的开,可惜,我看不开。”

    “烈焰火毒无药可救,就算我看不开,又能怎么样,凌云,你也比太为难自己,研究这种毒的人不是只有一个,我们已经找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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