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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伯爵,我饿了 作者:白首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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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伯爵,我饿了 作者:白首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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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

    倚陌站在镜子前,不可思议地看着自己的身体,狠狠咽下一口口水。

    小时候锁骨骨折,做手术留下的长长的疤痕不见了,前些日子去游泳晒出来的白白的三角印子也不见了,浑身都恢复了白皙的颜色,简直就像出生几个月的婴儿,又白又滑,连毛孔都找不见,更甚者那个将近1000度近视的眼镜,现在没戴眼镜却看得清清楚楚了。

    这算什么?

    穿越还是重生?

    环顾四周,这的确是上个星期才租的房子没错啊。

    哦!我知道了!

    倚陌站在那里打了个响指,一副肯定坚定的神态为现下这种不可思议的状态下了个结论——

    我这是做梦呢。

    两三下重新把睡衣穿上,倚陌挠着头打着呵欠又绕回了卧室,一猛子扎倒决定老老实实地床上等梦醒。

    宿醉的身体在碰到床和柔软的被子以后,没有多久就缴械投降,倚陌的呼吸渐渐变得缓慢绵长,长密的睫毛在白得有些病态的眼睑上投下扇形的阴影,窗外的阳光被厚厚的窗帘隔离得严严实实,直到冷却淡去,都没有找到机会透进来。

    “嗡嗡……嗡嗡……”床头上的手机不安分地震动着,倚陌摸索了几下,抓住就接了起来。

    “说。”不耐地皱起了眉头,脑袋好不容易摆脱了宿醉之后的疼痛,却又因为睡得过久而变得晕晕乎乎,倚陌实在想说滚,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客客气气的等对方说话。

    “诶呦,这么暴躁?是不是欲求不满了?来来来,今晚老地方,介绍帅哥给你认识。别急着谢,八点见。”那边的人自顾自的说完,然后自顾自的挂了电话。

    倚陌愤恨的睁开眼睛,盯着已经被挂断的电话,翻了个身,平躺在床上看盯着天花板发了好一阵的呆,才慢慢回过味来。

    昨天是周五,陪领导去应酬,挡酒挡得快挂掉,现在问着自己身上的味道,就忍不住想吐。

    说到吐,倚陌明明记得自己当时喝多了走在院子里就吐了个乱七八糟,吐完之后呢?倚陌对此完全没印象。

    自己到底是怎么回来的?喝成那样能在没意识的情况下毫发无伤的踩着楼梯上六楼?倚陌开始佩服自己,真心诚意的,死心塌地的。

    不知道又愣了多久,看了看手机,已经七点多了,想着自己死党赵瑜那脱线的样子,无奈的叹了口气,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闷着头刷牙洗脸冲了个澡,把自己里三层外三层的洗干净了,才简单的擦了擦,随便拉了一身干净衣服换上,就拿着钱包和钥匙出了门。

    看着外面还没有完全退去的夕阳,竟然第一时间又觉得有些刺眼,看来自己真的睡了太久了。甩了甩头,很快适应了外面的环境,伸手拦了一辆车,往自己的目的地走去。

    side是倚陌几个死党经常聚的酒吧,准确的说,是一个gay吧,倚陌是同,而且是纯零,他的好身材、好相貌和孑然一身的背景,成为他长久以来床伴不断的有利基础,即使这样,他也玩得不疯,一般都是真心在处,419,他从来没有想过。

    不一会,车子就在一个热闹的街道停了下来,但是这并不是他的目的地,钻进小巷深处,打开一扇看起来非常普通的木门,里面别有洞天的景象就展现在了眼前。

    “哟!小帅哥来了。”老板吹了声口哨,跟推门进来的人打了声招呼。

    倚陌倒也不生疏,笑着走了过去,一屁股坐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自觉地取了一瓶啤酒打开,抬了一下对老板示意,然后直接对着瓶子喝了两口。

    “你去做了漂白么?以前小麦色的皮肤到哪里去了?”老板递来一支烟,倚陌夹在指间没有点,只是挑了挑眉。

    “什么乱七八糟的,你这儿灯光问题吧。”

    “嘁。”老板撇着嘴摇了摇头,我这灯光问题?打你们大学起在这扎点这么多年,我这吧台的灯光就没换过。

    “你今天怎么在?老婆不要你了?”

    “胡说,我老婆很爱我的。”老板狠狠瞪了一眼眼前的人,及时强调。

    “嗯哼?”倚陌似笑非笑的挑了挑眉,笑得一脸戏谑。

    “虽然最近闹了点矛盾……”老板说话声音弱了下去,但又不想被倚陌看了笑话,马上又强调,“但是夫妻间的小吵小闹只不过是生活的调味品而已,不像有些人,想吵都没人陪你吵。”

    说完,非常得意的扬起嘴角,看着把最后一口酒咽下去的倚陌。

    “呵呵。”倚陌放下酒瓶皮笑肉不笑的哼了两声,“今晚就找一个。听话的。”

    说完,扭头就往最里面的小隔卡座走。

    你根本就不能奢求一个脱线的哥们有正经的时候,当赵瑜拉着自己硬往那个新来的哥们怀里塞的时候,倚陌就觉得这桌子上有赵瑜这个人,简直就是上天的错误。

    男人有着英俊完美的轮廓,而且很明显的是混血,深邃的框架还有精致的线条加在一起,俊美得让人窒息。而且对方怎么看都不像一个办公族,反而更像是平模,那种男性荷尔蒙浓烈得自己都快被熏晕了,一桌人吵吵闹闹,他却坐在自己身边,不拘谨,但也并没有跟着吵闹,自顾自的喝着酒,偶尔应和,没有太多的融入感,自己坐在那里反而不怎么舒服。

    “我叫倚陌。”倚陌摇了摇手里装着啤酒的玻璃杯,想了想,还是做了自我介绍。

    “殷彭。”男人也举了举自己手中的杯子,吐出两字个字,然后一饮而尽。

    然后呢?该说什么?倚陌看着那张绝对有看头的脸,开始觉得自己语言匮乏词语贫瘠。

    说实话,这男人,真的很和他的胃口,俊美高大,一举一动都很有气质,而且身上的衣服,一看就不是便宜货,虽然随意,但是不难看出男人很有品位。

    “你不是我的猎物。”男人突然开口,看着倚陌的眼睛,非常郑重其事的说。

    “……”那什么……我这是还什么都没干就被这位‘猎人’先生排除在外了么?

    摸了摸鼻尖,一模耸了耸肩膀,两手一摊,“这些无所谓,玩的开心。”

    说没有失落,那绝对是假的,自己看上了人家,还可以说相当的中意,却被对方连想都不想的否定了,虽然自己对他的欣赏并没有表现出来,但是这已经足够扫他的面子了。

    不开心,不满意,不舒服,不爽。

    就这么和那群猪朋狗友吵吵闹闹的喝着酒,一杯又一杯,等到有几分醉意,才想起来自己今天一天都在睡觉,根本就没有吃一点东西。

    没有理那群玩着没有下限的游戏的‘祸害’们,倚陌起身,自己去吧台找吃的。

    老板已经走了,倚陌到也没有感到奇怪——八成自己扛不住先软了,去找他的亲亲老婆赔礼道歉了,这么多年了,如此戏码没有千次也有百次,再不习惯,他就太对不起自己‘熟客’这个称号了。

    问新来的服务生要了一个三明治,闻着食物的味道,口水就开始溢满了口腔。

    果然是很饿了。

    两三口解决掉一个,可是还是觉得饿,但是想了想,没有再要,而是又给卡座点了一打啤酒。

    坐在吧台前,看了看周围的男人们,发现大多数都是带着伴,没带伴的看起来也没几个是单身,剩下的……在看过那个叫殷彭的哥们以后,都觉得没什么看头,索性离开吧台,准备去厕所放水。

    “唔,嗯……”刚走到快要拐角处,就听见有人声,这不奇怪,这种地方,大家聚在一起,两个人谈得来,给点酒精作用,情不自禁也是难免的,倚陌非常淡定地准备从旁边默默地走过去。但是走到一半不经意地一瞟,却让他愣住了。

    他看见了那个一号的动脉。

    清楚地,冰蓝色的大动脉,在男人露出来的脖颈上,肩上的,清晰地展现在自己眼前。

    不知道为什么,倚陌感觉到的不是恐惧,而是……

    轻轻地咽了一口口水,他控制不住地向前走了一步。

    他感觉到了……饥饿。

    倚陌颤抖着手搭上了那个一号的肩膀,本来埋首在身下人的颈窝里的男人愣了一下,慢慢的回过头来,看向身后的倚陌。

    血红的眼还没有退去颜色,暗红的光芒在眼珠中流转,已经收回犬牙的嘴上还沾着血,男人看着他,伸出舌头,把嘴边的血迹舔干净。

    倚陌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那个零号好像不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迷迷瞪瞪的转醒,看着对峙着两个人,“怎么了,阿肯?”

    倚陌这才把目光从那个已经眼睛褪掉颜色变得正常的男人脸上移开,看向靠在墙上昏昏沉沉的零号。

    零号脸色有些苍白,倚陌看着他脖子上的两个血洞完成了最后的闭合,白皙的脖子上,除了残余的血迹,什么都没留下。

    “没事。”那个叫阿肯的一号转过头又重新把零号压在墙上,伸出舌头,舔干净了剩下的血迹,“只是认错人了。”

    说完,就牵着不知所以的零号走了。

    倚陌愣在那里,看着两个远去的背影,眼前都是刚刚在眼前的动脉的形状,还有那血红的眼睛,滴着血的牙齿……

    该死,那是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新坑撒花~

    ☆、贰

    倚陌最后还是大脑一片空白的回到了卡座,连上厕所都忘了,之后一直魂不守舍,喝了几杯酒,就先离开了。

    □的站在房里的落地试衣镜前的倚陌,愣愣的看着镜子里面那个自己,完美白皙的皮肤,没错,还有眼睛,自己出门时连隐形都没带就走了,自己竟然没有注意到。

    真的是不同的了。有什么变了,在倚陌不知道不清楚的情况下,他自己,变了。

    脑海中又闪过酒吧里那个男人清晰地动脉,倚陌甚至感觉自己能够听到里面液体欢脱流动的声音,还有那双眼睛,倚陌觉得自己应该感到恐怖,但是没有,他只感觉到了饥饿,饿得连牙都痒。

    真的很想,狠狠地咬下去,让里面的甘甜的液体都流到自己喉咙里。

    对着镜子 ,倚陌缓缓地张开了两片颜色浅淡的薄唇,他的觉自己甚至听见了‘唰’的一声,两颗尖锐白亮的犬牙伸了出来。长长的,完全足够咬到皮下深处的动脉。

    收回两颗犬牙,倚陌看着镜子里陌生又熟悉的自己。突然之间小时候在孤儿院的那些记忆全都涌上来,那些被别的孩子殴打的事情,那些抢不到吃的饿肚子的事情,那些发着高烧一个人连张被子都得不到的事情,那些,孤单又绝望的日子。

    活下去。

    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

    在自己还懵懵懂懂懂事的时候,他就这样告诉自己,保护自己,活下去。而现在,那句话又重新回到脑海里,一遍一遍。

    活下去。

    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

    并没有在这件事情上纠结太久,摸了摸饥饿的肚子,看向外面依旧灯红酒绿的城市,倚陌重新穿上衣服,走出房间。

    或许,我该去找点东西吃。

    在这个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夜晚总是自由的象征,那些躲在角落里吸粉的男人女人,那些在包厢里开轰趴的少爷小姐,那些为了上位趴在别人身下的男星女星,还有阔少们仿佛砸不完的钞票以及,冰冷萧索的孤儿院。

    你说倚陌是没心没肺也好,是没有是非观念也好,对于倚陌来说,他并不会争什么抢什么,他一向把这些都看得很淡,他是个很懒散的人,有些无欲无求的意思,但是,却有超乎寻常的求生欲,只要是威胁到了他的生存,或者动了本来属于他的东西,那种从小到大十几年,根深蒂固的性格缺陷,就会让一切碍眼的事物都变为无物。

    没有什么比保护自己的东西更要紧,没有什么比生存更重要。

    他是从小被上帝放养的野兽,即使变成吸血鬼,也没有什么大不了。

    这间夜店比side更大一些,更豪华一些,更混乱一些,也更糜烂一些,倚陌只是拣着小小的盘子里的锅巴,一口一口的吃着,听着旁边搭讪的男人的暗示性意味强烈的自我介绍,在人群中寻找能够看到‘纹路’的食物。

    那是举着酒杯看向这里的男人,那脖颈上漂亮的蓝色纹路就像是一种红果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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