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8

    卡俄斯之暴雪 作者:朗白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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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俄斯之暴雪 作者:朗白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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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猎人的诱饵,是包着糖衣的□□。我若吃下,便会死亡。

    他说他叫斯诺。雪。很美的名字。可是他的人却很危险。

    我紧张地看着他,在他伸手的时候,混乱中我划破了他的手。我以为他会愤怒,会伸出利爪将我撕碎。然而他只是苦笑着捂着手,让我下次见面告诉他我的名字。然后转身离开了。

    在他走后,我闻了闻那块面包,咽着口水将它扔进垃圾箱。

    再次见面的时候已经过了很长时间,沧海桑田般遥远。我看见他眼睛上蒙着白色的绷带,推着轮椅,坐在花丛中。他苍白瘦弱得厉害,身上那咄咄逼人的危险气息也消失不见,阳光下他像一片快要融化的雪花。

    “谁在那儿?”他问。

    他笑着告诉我他现在看不到,告诉我他忘记了很多事。他说要是他忘记了我,让我不要生气。他笑容干净美好,暖如春风,以前那个人仿佛已经不在了。

    我告诉他我叫安娜,我们不熟。他哈哈大笑,似乎很高兴。

    这样的他很容易让人亲近。

    他说话总带着令人信服的魔力。

    我知道现在他是阿尔方索陛下的人。陛下不知用了什么方法,让他深深爱着自己。宫里的仆人提起他,总是一脸鄙夷,说了很多不堪入耳的话。但我不信。在我眼里,他总是那么的温柔美好,眼睛干净如清泉。他总是叫我小公主,声音温和。他总是会给我送来好吃的草莓和精致的食物。

    这样的人,会让人不由自主地深深爱上。

    我看到过他身上的伤痕累累,和那些仆人们说的一样,甚至更甚。但这改变不了他在我心中的干净纯洁,像雪一样的。我依然爱他。他对陛下的伤害总是微笑着面对的,我问过他为什么不离开王宫,离开陛下,他笑得温柔,他说你不懂的,因为他爱他。

    他说等到我遇到自己的王子,就会明白的。

    其实我懂。

    我懂爱一个人就要用心呵护他,不让他受半点伤害。

    我懂当爱上一个人,就会希望把世上最好的一切都送给他。

    因为,我爱的人,是他。

    他讲的童话总是温柔美好,结局圆满。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王子最终并没有爱上小美人鱼,小美人鱼只能孤独地化作海上的泡沫。

    战火中,他站在那里,邪恶肆意,强大如神。可这一次,我却不再怕他。

    他说他是坏人,很坏很坏的人。他说我要是跟他走,他就不杀我。

    其实,我想告诉他,就算他没有用死亡威胁我,我也会和他走的。

    我的王子,为了你,我甘愿化作泡沫。

    在进入卡俄斯恶鬼道的前一秒,我看了一眼远处站着的他。

    他金发耀眼,嘴角微动,“别死掉啊,小公主。”

    我不会死的。

    为了你,我也不会死的。

    我的王子,等我出来,与你并肩。

    ——————安娜的爱情完———————

    ps:卡俄斯培育杀手有两个地方。

    一个是未成年就觉醒的能力者进的地方,叫做恶鬼道。孩子们在里面相互厮杀,在绝境中练习杀人技巧和控制能力的方法。从那个里面出来的人几乎都有很深性格缺陷,嗜血成性,不能较好地融入社会。《天白》里的bye就是从那里面出来的,经过青藤计划才渐渐融入了社会,现在已经变得正常,伪装在普通人中。

    还有一个是成年的能力者要进的修罗道。从修罗道出来的人会很强大,但几乎都会抛却身为正常人的价值观,心理多少会有些变·态,简单来说就是三观不正。比如本文里的斯诺大人和海克斯,他们都是从修罗道里出来的。斯诺大人喜欢吃草莓,喜欢角色扮演。他总说自己是演技派,当年在修罗道训练时,他最爱做的事就是扮猪吃老虎。他还喜欢秀演技,喜欢看周围一切人都被自己的演技蒙在鼓里的蠢样子。

    作者:修罗道究竟对你们做了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二  管家的自白

    “公爵,这是从英国带回来的生发剂,您现在要试吗?”我打开一瓶棕色的粘稠液体。说实在的那个味道很差,不知道是什么刺鼻的香料。

    我是摩纳哥乌迪尔斯公爵的管家。这里没人知道我的名字,他们都管我叫“管家”,或者“公爵的管家”。久而久之,“管家”似乎就成了我的名字。

    我的名字?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欧洲很多男人都在用的名字,就我小时候呆的贫民窟那条街上,就至少有十个人与我重名。

    我是公爵的上一任管家从贫民窟带出来的。上一任管家为了伺候公爵没有成家,他收养了我,希望我能继续替他照顾公爵。

    说实在的我对伺候别人什么的一点兴趣都没有,可是我却很希望离开那个鬼地方,离开那个充斥着毒·品与娼妇的贫民窟。我天生就很聪明,手脚也伶俐,老管家对我很满意。

    他送我去了英国专门的管家培训学校,在那里我接受了各式各样的专业,那里的老师硬生生把一个贫民窟里的小混混□□成一个举手投足都恰到好处,熟练掌握各方面知识和技能的超级管家。

    说实在的三年后我从那里毕业,看着镜子里穿着燕尾服的人,我真不敢相信那人就是我自己。

    “嘿,这位英俊的先生,要来一杯红酒吗?”我冲着镜子问道,做着优雅的邀请姿势。

    “当然,十分荣幸。”我换了个姿势,对镜子说。

    从那天起,我就正式进入了上流社会,见识各种各样的奢华与风情。

    我的主人,是个野心勃勃的傻瓜。

    他是摩纳哥最富有的公爵,听说曾经还是最英俊的。我看着他光秃秃的脑门和凸起的啤酒肚,至少富有是现在看得见的。他手握重权,就连亲王也忌惮三分。

    哦,当然这很大一部分要感谢亲王虚弱的身体。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摩纳哥的王储,渐渐显现出咄咄逼人的气势。我的主人有些焦虑,显然他对那个王储的成长感到很揪心。

    他开始派人想暗杀掉王储。我也会帮他找找人,因为毕竟他要是失势,对我并没有任何好处,并且很大程度上还会殃及鱼池。

    可他是个蠢货,派出去的人更蠢,一次次暗杀,居然都被那个王储化险为夷。

    当阿修罗拒绝雇佣的时候,我就隐约感到了不对劲。这太不正常了,谁都知道,佣兵是一种一切向钱看齐的生物,不管任务多危险,只要有钱,他们就不会拒绝,他们就把命卖给你。

    可是阿修罗拒绝了,理由居然是公爵的发型。

    这不对劲。尽管公爵确实是个蠢货,但这不足以让阿修罗拒掉这次雇佣。而且,东欧的战血,一声不响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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