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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偷欢 作者:怪阿姨成长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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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欢 作者:怪阿姨成长史

    分卷阅读13

    快速地一脚将徐竟踹翻在了地上,紧接着整个人就压了上去,坐在徐竟身上,用手将徐竟的两条胳膊并在一起,就去扯自己身上的皮带。

    徐竟当然不可能躺下坐以待毙,见驰俊一只手放开,忙挣脱出来就一拳挥在了驰俊脸上。驰俊被打得脸一偏,吃痛地哼了一声,然后顿了顿解皮带的动作,出手也给了徐竟一拳,于是两人就这样在地上厮打了起来。

    驰俊动作凶狠,徐竟虽然力气不如他但也不是善茬,两人扭作一团从地上到沙发上,又从沙发滚到客厅中央,到最后完全像两只野兽打架一样毫无章法。结果谁也没占到便宜,驰俊肿了一只眼,裂了一边嘴角,外加身上多处淤青,徐竟更惨,两边颧骨都高高耸起了起来,两条胳膊被扭得生疼,躺在地上只剩下喘气的份儿,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精力被彻底地消耗了,就算看着徐竟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驰俊也没了动他的心思,而且他敢肯定,此时的徐竟虽然仰躺着一副精力耗尽,任人窄割的样子,但只要自己一动,他肯定会毫不迟疑地跳起来跟自己决斗到底。想到这里,他勾起嘴角笑了一下,可明明是很小的动作却立刻牵扯到嘴角的伤口,立刻疼得倒抽一口凉气。

    徐竟闻声转头看了他一眼,眼睛黑得像墨,眼眶里因为刚才的打斗还泛起了一层水气,竟盈盈有光的样子。驰俊看见哼了一声,撇过头:“别引诱我。”

    徐竟不明白随便的一瞥怎么会跟引诱扯上关系的,愣了一下,随即怒骂:“引诱你妹,种马!”说着慢慢地站起来,动作缓慢地挪到了卫生间。“呵……”看着自己比猪头还精彩的脸,徐竟竟难得心情很好地对着镜子笑了起来。男人之间从来不需要优柔寡断的仇怨,痛痛快快地干一架过后即可以一笑泯恩仇。

    出去的时候驰俊还躺在地上扮死尸,眼睛盯着头顶的吊灯也不知道在琢磨什么。徐竟站到他旁边,低头说:“我走了。”

    驰俊闻言转过脸,斜着带笑的眼睛问:“要不要我送你?”

    徐竟的脸微不可查的扭曲了一下,半响撇过头无语地说:“不用了,你照顾好你自己吧。”说完走到玄关处,打开门走了出去。

    驰俊一直看着他的身影,直到大门发出一声清响又一次关闭,才转过头有些失神地盯着头顶上方的那片空间。

    回到家刚好是晚饭的时间,桌子上摆着两碗稀饭和一些小菜,徐清岩在厨房里不知道忙什么,等到徐竟冲了澡出来已经坐在饭桌旁边等他吃饭了。看见徐竟脸上青青紫紫且肿胀的脸,表情一僵,像是吓了一跳。徐竟没等他开口自己先坦白了:“跟别人打了一架,没事儿,隔几天就好了。”

    徐清岩闻言楞了一会儿,接着轻轻地点点头:“哦……要不要擦点药?”

    徐竟坐到他旁边端起已经放凉了的稀饭喝了一口,含糊地说:“吃完饭再说吧。”

    徐清岩看他一眼,没说话。然后起身朝书房里走,不一会儿抱出来一个医药箱放在桌子上,从里面拿出棉签和碘酒,示意徐竟抬头。

    他涂得很认真,一只手撑着徐竟的脸,一只手用棉签蘸了药水在他脸上细心地涂抹,如果不是脸上面如表情的话,倒真算得上个关心孩子的好父亲。

    徐竟有点不自在地眨眼,可又不敢表现得过于明显,于是只好绷紧了全身的肌肉来抵挡徐清岩扑在他脸上的气息所带起的颤动,并时不时地打量一下这张难得近距离的脸。

    跟那晚在黑暗中的窥视不同,光线下徐竟甚至可以看到他柔和细腻的肤质,除了眼角几缕不明显的鱼尾纹外,几乎看不出一点岁月侵蚀的痕迹,不过这可能与他不常笑有关。徐竟记得自己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不常笑的人脸上不容易长皱纹。眼睛是微微上挑的弧形状,近看起来更加明显,似乎天生带着股勾人的味道,但瞳孔又是浅灰色的,显得眼神十分清澈透亮。

    一般皮肤白皙的人嘴唇颜色都会比较好看,徐清岩的唇色就很漂亮,介于粉红和红色之间,嘴角抿成一条细线微微上翘,显得唇形很饱满。

    从眼睛到鼻梁,到嘴唇,再到下巴处的那颗痣,徐竟发现这张脸对自己的吸引力似乎变得越来越大,目光一旦落在上面就像被吸附住了一样,只剩下贪婪的打量。

    一面怕眼神出卖了自己的心思,一面又忍不住想盯着面前的这张脸看,徐竟紧张地呼吸都乱了,只能小心翼翼地屏住呼吸才能平息一点内心的波动……直到徐清岩的手放开,人也朝后离开了一段距离,才敢张开嘴大口地呼气,一把抱起面前的医药箱就往书房里跑。

    11、和奸

    日子在炎热的天气与挣扎的心情中显得越发难熬,毕业之后的一轮轮聚餐成了徐竟每天最主要的活动,中间还跟郑浩去市区的体育馆打了几场篮球,烈日下的剧烈运动反而有种畅快淋漓的感觉。

    回去路过小区门口的时候,传达室的大爷伸出头叫了一声:“徐竟!”

    徐竟回过头,见大爷手里拿了个包裹看着自己:“这是你爸爸的包裹,今天早上就送到了,你帮他拿上去吧。”

    徐竟签了字,拿着手里包裹的严严实实的东西上了楼,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翻来覆去也只能看到上面印的买主和卖家的淘宝名,还有“徐清岩”三个大字。确实是徐清岩的东西,只是不知道他买的什么。

    徐竟从小受的良好教育让他养成了不乱动别人东西的习惯,即使这个人是自己的父亲,于是把包裹放在客厅的茶几上等徐清岩自己回来拆。简单地冲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就打算去菜市场买几个菜学做饭。林芳不在,他和徐清岩只能天天吃外卖,连续吃了几天就腻了,再加上夏天天热,外面饭馆做的菜难免过于油腻,于是就想自己动手试试。

    他去菜市场的经验屈指可数,仅有的几次也是跟着林芳去的,对买菜根本没有一点经验,挤在一群大叔大妈身边学着别人挑挑拣拣,不一会儿身上的衣服就又湿透了。路过生鲜区的时候,热心的大叔看见他就吆喝了起来:“鱼,新鲜的鱼,小伙子买一条吧?”突然想起徐清岩爱吃鱼,看到满池红蹦乱跳的鲤鱼就想买一条,可一想起自己根本不会弄,只好放弃了。

    买了菜,又去超市买了本简单的菜谱,徐竟这才提着一手的东西往家里走。

    事实证明,做饭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或者说很需要熟能生巧。三个素菜,两个荤菜,徐竟最后弄出来能吃的只有两个,一个红烧排骨和一个清炒小白菜,而且也仅仅只到熟的程度,其他的全部贡献给了伟大的垃圾桶。而且厨房也像经历了一场浩劫般脏乱不堪,白色的大理石台上蒙了一层辣椒色的油渍,

    分卷阅读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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