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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旧年不复 作者:江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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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年不复 作者:江子轩

    分卷阅读14

    呼唤,略带颤抖,像是压抑了很久才发出的低吟。未年慢慢抬头,望着眼前这个男子。那是一张曾在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面容,却比记忆里样子的苍老了一些。那眼里散发出温柔和慈爱的光,让未年想哭。未年想哭,却感觉心里只有干涸,转身想走,却发现迈不开脚步。眼前这个人,是爸爸啊,这么多年没见,他依然可以想起幼年时爸爸把自己抱在怀里的温暖,想起送自己上幼儿园时的欢笑,想起枕在爸爸身上睡去时的幸福。可如今,这个男人就站在自己的面前,他却感觉如此的陌生而遥远,像一场梦一样虚幻。

    “未年,你的脸怎么了?”

    爸爸走过来,望着未年的脸。

    袁凌飞抢着答道:“叔叔,刚才我看见一个人在打李未年。还把他从台阶上推了下去,把他甩得浑身脏兮兮的,还受了伤。”

    “年年,是什么人打你?快告诉爸爸?”父亲无法想象,他离开儿子的几年里,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未年这时突然像只受惊的小鹿,似乎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一把推开了爸爸,转身就跑,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飞奔而去,在街道的尽头,唯剩男人死死的呼喊,最后消失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  冷冷冷!

    ☆、不辞而别

    未年拖着沉重的步子回到家中,浑身疲惫。母亲问他脸上的伤是怎么来的,他只说是不小心摔伤的,母亲也没有多问,即使她知道可能另有原因。未年去厨房里洗了一下脸,又找了个创可贴贴在脸上就回房间写作业去了。

    几天过后,杨久庚还是回家了,一身脏兮兮的。

    他回家的时候,爸爸看着他,他本以为爸爸会大发雷霆或者是一个巴掌甩过来就开始打他。可是父亲看着他,眼里满是平淡和漠然,这让他感到扑面而来的寒意。

    父亲叼着一支烟,面无表情地对他说:“既然你不想读书,以后就自己找点事做吧。你想干嘛就干嘛,我们也不会管你了。”

    这样的日子也该有个尽头了,男人是不可能只窝在家里看孩子的,几天以后母亲便辞去了自己那个业绩不景气的公司的工作,与杨康凑钱买了辆货车,开始干起了运输。两个大人又开始了四处奔波的生活,有时候一个星期也不见踪影,家里只剩下未年和久庚的日子更甚从前。

    自从上次他们吵架后,他们之间就几乎没有了语言上的交流,屋子里总是弥漫着尴尬和沉闷的气息。

    从那天以后,未年每天都是沉默着,垂头做着自己的事,别人看不到他的表情,也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每天,两个人在同一个屋子里生活,白天一起吃饭,晚上睡同一张床,他们之间却没有任何语言上的交流。未年甚至都没有直视过杨久庚,而杨久庚是那种话唠加多动症类型的人,每天要面对这样一个沉闷的弟弟,还刚吵了架不好开口道歉,这让他感到非常难受。

    不只是杨久庚,连班上同学都发现李未年变得更沉默了。在学校,每天他都是一个人呆呆地坐着,不和别人说话,别人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过了一个月,李未年参加了市里一所重点中学的报名考试,又过了半个月,录取结果出来了,未年被录取了。

    一天下午,杨久庚又和一帮人在外面打游戏,时间一点一滴过去,直到夕阳西下,天色渐暗,他们才各自散了。杨久庚与王宏森在小吃店吃了烧烤,就在路口道别。路过文具店,他突然想起未年已经考上了重点中学,这几个月以来,发生了太多的事,他甚至没来得及消化。现在未年也放暑假了吧,他早就想结束这样的状态了,可一直没有突破自己去主动与未年搭话。

    站在货架面前,他陷入了沉思。最终,他买了一只看起来很精美的钢笔和一本很素雅的笔记本。钢笔很廉价,却带着金属的光泽和舒适的握感。笔记本是仿古的风格,深蓝的表面上,没有杂物,只有留白。他想把它们作为道歉的礼物,今天晚上一并送给未年。

    走出文具店,走到离家几十米的地方,突然看到一辆黑色的小轿车从小巷子里往外面的马路开过去,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他突然一颤,这破旧的贫民窟怎么会有这么豪华的小轿车经过呢,还是一辆黑色宝马。

    回到家,杨久庚直奔房间,推开门,李未年不在里面。今天的房间好像特别干净,桌子上未年的书本和文具都不在了,他的床边,他的衣服被叠的整整齐齐,而未年的衣服却都不在了。

    他把钢笔和笔记本放到空荡荡的桌面上,把书桌下面摆得方方正正的椅子拖了出来,坐了上去。坐在桌前,他才意识到,李未年走了。

    晚饭的时候,刘娟丽突然对杨久庚说,今天李未年的爸爸开车过来把未年接走了。他的东西都被带走了,以后要久庚一个人住那个房间了。饭桌上的空气似乎凝固了起来,大家都没说话。即使杨久庚早就知道了,他也没有说什么。

    从这个暑假开始,再也不会有人给杨久庚做饭了,他又要开始在家里囤一些泡面了,再也没有人把家里收拾得整整齐齐,他又要远离这个家,整天出去鬼混了。

    但是,身边的朋友也都长大了,谁也不是专业的街头少年。可是,这种父母扔下自己把自己留守在家的日子已经不能再熟悉了。从久庚四五岁的时候开始,到李未年来自己家,这种日子过了好多年了。从一个在家喝水被开水烫伤哇哇大哭最后被邻居送去医院的小男孩,成长为一个终日在大街上拉帮结派以欺负比他小的男孩为乐的飞扬跋扈的少年,这其中的历程和故事,不能详述。

    是什么时候,他在家里有了说话的对象,又是什么时候开始,他回到了独守空家的生活。每天晚上锁上门后,他就在沙发上看看电视,或者在房间吃一桶泡面,没有了厨房洗碗碟的声音,没有了房间里窸窸窣窣的声响。每个夜里,他一个人躺在床上,身边安静地可怕,夜,黑得可怕,仿佛就要被黑暗给吞噬,仿佛就要掉入无底的深渊。

    为了打发无聊的暑假,也为了以后做打算,杨久庚托王宏森在他表哥那里找了一个餐厅服务员的工作。餐厅是他表哥开的,那天,他表哥见到杨久庚的时候,见杨久庚这么小,还才十五岁,想要拒绝,但是想到这孩子家里条件不是很好,也碍于王宏森的关系,便将杨久庚招了进来。

    别看杨久庚是个小混混出身,但做起这份工作来十分认真。不论是端茶倒水,还是收纳算账,他都做得有条不紊。在这里,杨久庚认识了许多人,不论是那些大厨、服务员还是收银员,还有一个驻唱乐队的成员,他都能叫出名字来了。不过这些人见到的只是杨久庚的现在,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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