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1001次[重生] 作者:落花浅笑
分卷阅读10
初恋1001次[重生] 作者:落花浅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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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就像裙子一样,遮住了她的大腿根部,看起来十分宽松,让她整个人显得更加娇小可爱。
“妈的,太可爱了!”韩逸风走在唐糖的身旁,笑着摸了摸她的头顶,调侃道,“糖糖,你是吃可爱多长大的吗?我以后就叫你‘小可爱’吧!”
心理年龄比韩逸风大十岁的小可爱唐糖:“……”
“糖糖,我觉得你和逸风很般配,我觉得你很可能真的是他的女朋友!”付雪瑶笑眯眯地跟唐糖聊起天来。
接下来,众人一路走,一路聊天,很快就来到监控室。
从监控录像中,唐糖得知,今天下午四点半左右,提着水桶进入女厕所的女生,只有一个,而她正好是唐糖的同班同学——
童蕾!!!
“原来是童蕾……”韩逸风有些头疼,童蕾是他的初中同学,她一直很喜欢他,初三时曾倒追他,不过他并没有同意做她的男朋友。
韩逸风原本以为,升入高中后,童蕾就不会再喜欢他了,哪知道,她今天竟然泼了糖糖一桶水!
当发现泼自己冷水的人是童蕾后,唐糖有点儿郁闷,想了想,对韩逸风道:“韩逸风,你刚才说过,如果找到泼我一桶水的人,你要泼她十桶水!那你明天要泼童蕾十桶水哦,你要说到做到!”
韩逸风:“……”
打脸真疼!
接下来,众人一起去车棚里取车,一起走向校门口。
夕阳西下,绚丽的晚霞染红了天边。
作者有话要说: 有没有小可爱喜欢这篇文啊?为什么没人留言?
嘤嘤嘤,我是不是不适合写现代文?感觉没人看,o(≧口≦)o
☆、肥水不流外人田
校门口的梧桐树下,厉铮穿着黑色衬衣,面无表情,站在一辆黑色的山地车前。
他的身形挺拔高大,肩膀很宽,肌肉结实,脸部轮廓刚毅硬朗,两道浓眉宛如展翅苍鹰,幽深的黑眸好似万年寒潭,冰冷漠然,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
正值放学时分,校门口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许多女孩子都偷偷地瞥向厉铮,红着脸窃窃私语,猜测这个高冷帅哥到底要来接谁。
与此同时,唐糖走出了校门,一眼就看到了梧桐树下的厉铮。
“哥!”唐糖没料到厉铮竟然来接她,顿时受宠若惊,就好像一只欢快的小鸟一样,推着单车,快跑到厉铮的面前。
厉铮看着唐糖身上宽大的男式校服,微微皱眉,道:“你为什么穿这么大的校服?”
“哥,刚才我……”唐糖本来想把自己被泼水的事告诉厉铮,但是又不想让他跟着担心,所以硬生生地把话咽了回去,干笑两声道,“刚才我有点冷,所以就借了逸风的校服来穿……”
“冷?”厉铮若有所思地上下打量唐糖。
现在虽然是九月初,但天气仍然比较炎热,唐糖刚才湿漉漉的头发已经干了,所以厉铮打量了唐糖片刻,但并没有看出什么问题来。
因此,厉铮相信了唐糖的话,毕竟每个人的身体体质不一样,同样的气温,有人觉得热,有人可能就觉得冷。
思及此,厉铮淡淡一笑,道:“糖糖,走吧,我送你回家,以后我每天都会送你上学、放学。”
唐糖怔了怔,道:“哥,谢谢你,但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我可以自己上学、放学。”
厉铮叹息一声,道:“你现在得了失忆症,万一你走在路上,忽然把学校和家的方向全都忘了,那该怎么办?所以我每天必须要送你上学、放学。”
唐糖心里咯噔一声,道:“我的失忆症真的有那么严重吗?”
“对,你的失忆症真的很严重,”韩逸风眉头紧皱,道,“你竟然把你哥、顾修竹和我全都忘了,我也不放心你一个人上学、放学,以后每天放学我都送你回家。”
说到这里,韩逸风看向厉铮,道:“铮哥,你工作那么忙,以后就由我来送糖糖上学、放学吧!”
厉铮紧拧浓眉,对韩逸风道:“不用了,还是我来送糖糖吧!你在学校里保护好唐糖就行,别让别人欺负她,毕竟她现在随时可能再失忆,如果别人欺负她,她肯定会吃亏的。”
韩逸风沉吟片刻,郑重其事道:“好,那我就在学校里保护糖糖,你放心,我绝不会让别人欺负她的。”
见韩逸风和厉铮都一脸如临大敌的样子,唐糖觉得他们俩有点儿小题大做,自己还不至于像得了老年痴呆症一样,连自己的家和学校的方向都分不清楚。
不过,唐糖确实不记得自己是怎么重生的了,也不记得厉铮和韩逸风了,她的记忆确实出现了严重的缺损。
因此,唐糖转念一想,觉得厉铮护送自己上学、放学,也是很有必要的……
————《初恋1001次[重生]》——作者:落花浅笑————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黄昏时分,厉铮骑车将唐糖护送回家。
唐糖的父母都知道她失忆的事,对她既担心又心疼,所以不停地对她嘘寒问暖。
唐糖得到了来自父母的关怀,心里觉得很温暖,跟父母和厉铮说了会儿话,然后一起吃了晚饭。
晚饭后,唐糖打算洗碗,但众人都不让她洗碗,最后厉铮去洗了碗。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没有作业,唐糖坐在电脑桌前,忽然担心自己明天会再次失忆。
于是,她打算以后每天都写日记,这样她就不会忘记以前发生过的事了。
她在书柜里找了一会儿,找出一个日记本,将今天发生的事简要地记录下来,又在手机上设置了提醒闹钟,提醒自己明天晚上八点,准时看今天的日记本。
事实上,唐糖本来打算在企鹅空间里写私密日记的,但她转念一想,觉得手写的日记更能唤起自己的回忆,所以就选择写在日记本上。
写完日记后,唐糖忽然想到,厉铮昨天告诉她,她父母希望她嫁给他,而她想到自己前世遇到劈腿渣男的经历,也觉得选自家哥哥做男朋友,以后的生活肯定会很幸福。
因为厉铮是唐糖的父母亲手带大的,十六年前,厉铮才七岁,那时唐糖的父母就收养了他。
因此,唐糖和她的父母都认为,厉铮肯定不会背叛和欺负唐糖,不会是那种忘恩负义、始乱终弃的渣男。
于是,唐糖打算多了解一下厉铮,以后肥水不流外人田,让厉铮做她的男朋友。
至于自称是唐糖男朋友的韩逸风,唐糖对他毫无印象,也并不了解,所以相比之下,她觉得自己的哥哥厉铮更靠谱,更适合当老公!
打定主意后,唐糖决定去找自己未来的“老公”聊聊天,增进一下感情,咳咳。
于是,她笑嘻嘻地走向厉铮的卧室。
唐糖的家是三室一厅的,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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