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穿越带着娃(女尊) 作者:一逸

    第34章

    穿越带着娃(女尊) 作者:一逸

    第34章

    说来也是奇怪,这一届在天启山举行的比武大会,在历届中并不算出色,一个月的六大派固定场次,一个月的挑战场,这次的比武大会可不是和历练似的就六大派,比武大会是全大陆全武林的盛会,除了我们六大派之外还有很多新崛起的门派或个人,扬名立万的大好时候,到来的人数实在是太过壮观了。

    就这样热闹沸腾的时期,第一个月的门派对战赛陈南风和暮霭都没能见上,偏偏是第二月的第一天混乱的挑战赛,好巧不巧两人对上了。当我陪着暮霭到赛台前,才意外的看到台上之人竟然是陈南风,当时我只是苦笑,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故意而为的。

    这场比斗出乎很多人的猜测,离阳的嫡派弟子竟然输给了天启的普通弟子。陈南风败给暮霭,就连我都没想到暮霭会胜。天启的男儿学的基本上都是这社会男子的一些课程,另外是炼药制毒,至于功法也学,却学的很少。

    也就是因为这次的比试,被离阳的掌门看出了问题。这个为老不尊的掌门,二话不说在当时就飞身上台,攻向暮霭招招要命。暮霭又一次出乎意料,险相环绕却总能避开。

    “碰”的一掌,大师姐吐血飞出。

    我这才反应过来,脚尖施力飞起,接住大师姐。

    就在刚刚离阳掌门的那攻向暮霭的一掌,大师姐冲上去挡在他的跟前,救了暮霭,自己也受到了重伤。

    此时我派长老也有人赶到,我放下大师姐,飞身上台站在暮霭身旁。暮霭一见是我,又向我靠近了些,牵起我的手。

    这时他已经十八了,个子串高了,已然有一米七八左右了,而我过去的一米六二的身高也出乎意料的在这个时代长到了一米七五左右,以我二人的身高在这个普遍矮小的时代算是很高了,矮子中选将军嘛,当然我们内堂弟子在这里都算是高个子,我想每天那些药材应该是起了很大的作用的。

    谁都是要面子的何况是大门大派,当我们长老赶来后,事情就应该从台面上搬到台下解决,好顾全彼此的颜面,可惜暮霭始终做出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情来。

    当离阳掌门问他是谁时,没等到别人的圆场。

    “吾名姬晨曦,封号平乐,父步红尘。”他已经那样掷地有声的答道。

    后来我想了好多次当时的众人的神情,可怎么想也想不起来。我只记得自己的惊讶,以及眼前的他。

    安静的倔强的站在晨光下他的脸庞和他的气质,我第一次感觉他和我的格格不入,他是华贵而高傲的。我突然就想起第一次他在我身旁醒来的样子,他支着头躺在床上看我时的眼神。那时还是个小正太的他,就已经是天生妖孽了,而在此时,我才明白了自己的无知,他倾城的美貌很好掩盖了他的气质底蕴。

    可是我始终想不通,为什么第一次遇到他时,他是个乞丐呢,难道从认识那天起就是一个谋吗,可是我对他来说有什么可图。难不成是我和桐桐神奇的来历?于是我不经大脑的当着那么多人面前问道:“是不是我遇到你就个谋?”

    他转头看向我的动作跟个慢镜头似的,让我无数次想起。他看着我,只是看着,等了好一会当我以为问不到答案时,他却平静了说道:“是。”

    听到他的答案,我心一惊,很害怕慌张,而关于他的欺骗隐瞒却完全被我扔到了一边。我睁大眼睛盯着他声音带着颤抖的问道:“你,你,为什么?”

    很多年后想起当时自己的反应,我只能感慨自己的自私,在生命面前,毫不保留的抛弃的情感。

    这次在我问出后他就答道:“为你。”

    有一种感情在生死间亦不会变,在听他说为我时,我脑子里的第一反应就是秘密被人知道了,就跟个小白鼠一样的恐慌,下意识的我用力想甩开他,“好,只要你们放过桐桐,我什么都答应你。”

    他握着我的手死紧,疑惑的望着我,还没来得及说话,离阳掌门已经笑道,“父债子还。”

    我派的长老挡住她的攻势,大声吼道:“离掌门,这里是天启,有话好好说。”

    在后来我恍惚间就被送回了内堂自己的房间,来来往往的人都走了后屋子就剩下了我和暮霭,哦,应该说晨曦。

    从之前问完后到他说话前我都在考虑逃跑的可行,一个修习五年杀道的我,却从没杀过人,不是我功夫不好,实在是心的问题,我可以肯定除非比我功夫好或者在伯仲之间的对手,生死交战能逼的我下杀手的话,也许有可能杀人,只不过如果功夫比我好,或者在伯仲之间的对手,以我没有杀心的心态又怎么可能赢得了别人,被杀的可能更大。先不说逃不逃的掉,先是在这世界我又能往哪里逃,国家公器对付个人总是容易很多。逃出升天的把握太小太小,没有桐桐就算成功机率在小我也会拼一把,但我有桐桐,只能另外想办法,保住他在说。

    我们的秘密我能确定一点,就算别人知道了,也应该是用特殊方法知道,那么我一肩挑的话,保住桐桐应该没问题。

    确定了想法,我决定和暮霭谈谈。事实上他也准备和我和盘托出,只不过我搞错了一个先后顺序,不然结果也许不是这样的。也许只是因为我不够聪明吧。

    屋子里就剩下我和他两人,最好的机会,刻不容缓怎能错过。我二话不说爬到床底,掏出我的包,包里的东西除了刚过来时卖掉和送给暮霭的玉外,东西基本都还在。如今甚至加入了一些在这个时代我收集的小东西。也许我潜意识里还指望着回去吧。

    我把东西放在暮霭跟前,望着他道:“既然你早就知道了,我也就没什么好隐瞒的,你们是要东西还是要人,东西就这些全给你,至于我如果你们要也给你,但桐桐是无辜的,他是我来到这里是在森林捡的,地地道道的本地人。”

    “他是你捡的?你一直对他那么好,当心肝眼珠般捧着,他却不是你兄弟。哈哈,原来你一直在骗我。”暮霭厉色道。

    我也狂笑道:“你不也一直在骗我嘛,五年了你骗了我五年,从开始就骗我,连名字都假的,不就要我嘛,拿去要杀要剐随便。”

    “你爱他嘛?”他平静下来,带了些祈求的问道。

    “当然,为了他我连命都可以给你。”看着他瞬间惨白的脸,我心中突然有种快慰。

    等了好久他拿了我的包站起来转过身背对我,淡淡的问道:“你还娶我吗?”

    我一愣咬着唇道:“你想要,我就娶。”

    他站着没动片刻后哑着声问道:“苏云,你有过一点点的爱我吗?”

    他的问题我突然没了回答的勇气,等了好久,直到他离开我都没能给他答案。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悲伤的气息,我就愣愣的站在那,直到感觉嘴里的苦涩,我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无声了流泪。

    在我提心吊胆的过了三天后,伤势好了差不多的大师姐推开了我的门。从她的口里我知道了暮霭的故事。

    其实就是很老套的故事,年轻美丽的姬皇做皇女时意外救了重伤的步红尘,之后来两人一来二去就“勾搭“上,年轻的爱情总是美好冲动容不得沙子的,但当现实的月光照进着这过分美丽时,有时这爱情不堪一击。步红尘作为一个有才有貌的江湖美人,又怎么甘心成为姬皇后里一个小小皇妃老死后,而作为凤君的位置也不可能给一个没权贵的江湖美人。爱情浓时,步红尘还是做出了退让,在后待了几年生下了暮霭,但最终爱情还是在在后里慢慢的腐烂,在姬皇的默许下,他一个人出了,浪迹江湖。当然偶尔还是会回去见见自己的儿子的。

    而大师姐就在步红尘出后不久收的徒弟,一直陪在他身边。几年前她师傅步红尘身体津差,不得不得求救如离阳派,一直生活在皇的暮霭为父求药,答应拜师入离阳。步红尘得了药后,大师姐附送暮霭出发。路经南山,他好奇去了陈家堡。也就在那他遇到了我,而后在大师姐的配合下偷梁换柱把陈南风塞到了车里。在后来他就在镇上等到了我……

    我没想到他那么早就算计了我,我同时搞不懂既然事情挑明了为何过了三天还没行动,难不成他真的因为感情而放过我?有疑惑就得问。

    大师姐望着远方淡淡道:“其实我也不知,为何就那么一眼他就认定了你。”

    “哦?”我问。

    “有一次我曾问过他,他如此做到底为什么,那时他告诉我为了你,为了你能爱他和他在一起不离不弃。”

    我一怔难不成“为我”的意思不是我想的意思。

    “他人呢?我去找他。”

    “不用了,走了,走前拜托我告诉你,如果你不爱他请一辈子别出现在面前。哦,还有一件事是我告诉你的,他暮霭这名是他父亲为他取的。”说完大师姐就离开了。

    就这样暮霭离开了,后来我才知道他好久之前就完成了出山考核,以及炼制了足够服役的丹药。

    接下来比武大会结束后大师姐也离开了,一年后其他师姐妹都陆续离开山,去别处服役了。

    而我一直没离开,接下来的五年大多数时间都留在天启山上,偶尔也接师傅的任务出山。从暮霭离开后我刚开始接任务出山时,我都想要不要去见他,每次都没答案也没去。

    等到二年后桐桐的离开,我才确定了答案。我喜欢他,却不够爱他。也许是我的心太老了,老的不知道怎么去重新爱上一个人。也许上一段爱情耗费了我所有爱情细胞。

    所以二十年了我依然记得那段情景,一点没褪色鲜亮如初。在夕阳的余晖,梧桐树的校园里见到那个微笑着向我走来的少年,他高高瘦瘦的,直挺的鼻梁,月牙的小眼睛。极其普通的长相,和暮霭的倾城容颜比起来,他连个小拇指都比不上。但我始终记得那一刻我的心情,记得那时我的疑惑,我远远看着,脑子迷糊的思考着,这人好像在哪里见过,就像于千万人中终于找到他的幻觉。等到他站在我面前,说出第一句话时,就像中了魔咒般告诉自己就是他了。

    也许一见钟情就是如此吧,但又有多少人把一见钟情编织成初恋,又从初恋走进了婚姻呢,而如此圆满的我在情还没褪色时穿了……

    暮霭在美在好终究过了我能掏心掏肺爱上他的年华,一切徒劳。给不起同等的爱,我又何必伤人伤己。

    有时我也会想,暮霭爱的真的是我吗,也许他爱的只是爱情本身,只不过他把他的爱情赋予我而已。

    如此想又会安慰自己说,或许在过十年,我的心境老到尘埃,而他也不在那么炽热,或许可以一起搭伴走下去。可惜想象永远不是现实。

    桐桐的离开悄无声息,没有任何征兆留书一封就消失在空气里。

    也或者说一切都是必然,当这孩子一点点成熟,问题变少,眼睛却越来越亮,我就应该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我记得他离开的那天雾很大,我惯常起床洗漱后想叫他一起爬山。推门一看床上空空的,小白和他都消失了,只在桌上留下了一封信。内容是,‘妈咪,我和小白出去逛逛,过段时间回来接你,我会照顾自己的,请别担心。’

    我站在他的屋子里发了会儿呆,然后继续自己的爬山。

    我爬到山顶时在想,孩子如小鸟长大了,总会离窝的。

    于是接下的人生我一直在等待他不定期的书信,内容简单的对不起驿站的老少姐妹们。每次就四个字,安好、勿念。

    有这几个字我就安心了,其实对桐桐,从他真正成熟后,我就没什么不放心的,他的智慧、武艺都是出类拔萃的,不是我亲自接生的我都不相信他是我生出来的。

    我对他有信心,但总还是只有看到这四个字才能真正安心。

    在桐桐离开后的三年里,是我人生最孤寂的岁月。一样每天去食堂,去师傅的院子和师傅喝酒、切磋武艺等等。但大部分时间我都会在自己的院子练武,一直练一直练。当它变成生活的重心和习惯后,除了它还能干什么。

    五年学艺五年服役,十年。我已经准备出去逛逛。只是逛逛早晚还得回来,我已经完全属于天启一员了,我想以后也许就像师傅那样在天启待上一辈子吧。

    我从山顶下来,去师傅的院子和师傅报备一下。师傅听到我要出去游历很是为我开心,嘱咐我很多,最后拍着我的肩膀说,去见见血吧,不见血的杀道怎么能成。

    第二天我离开了山,去了塞北去了江南,去了多个国家看了许许多多的景,也和很多人擦肩而过。历时五年,二十五岁的我终于再次回到天启。可惜在外五年,我一样没杀一人,道终究不成。

    我又恢复了曾经爬山习武的日子,每过个一年半载收到桐桐一封信,可惜他却一直没有回来。

    时间就这样一个十年又一个十年的过去,我如同一口干枯的古井,孤独的待在天启。在我五十八岁的时候,终于又一次下山,去姬国的皇见史上唯一的男皇姬晨曦,也就是暮霭最后一面,他的人生已经走到尽头了。当我坐在他的龙床边握着他的手,看着他惨白却依然绝世的容颜。殿就剩下了我们二人,和上次离别时差不多,只不过这次的离别却是生死离别。

    他美丽的丹凤眼一眨不眨的望着我,很久又好像很快,他低哑的声音:“苏云,你有过一点点的爱我吗?”

    和几十年前一样的问题,在今天我能回答了,爱?或者不爱?什么是爱?我已经老的没有能力思考了,但我希望他走时能心满意足,于是我额首非常认真诚实的望着他说:“嗯,只不过我对你的爱太过廉价,你的爱太珍贵。”

    他清浅一笑,满屋的光华,“妻主,下一辈子别忘了十八来娶我。”

    脸颊上滑落大滴大滴的眼泪,我哽咽道:“好,下辈子你定是我唯一的夫。”

    好像得到了保证般,他心满意足的缓缓闭上眼,含笑而终。

    我安静的飘然而去,回到天启,重复每一天的生活。

    当一百二十八岁鹤发童颜的我最后一次站在山顶,衣袂翻飞,白发飞扬。我知道这将是我最后一次看太阳升起了。回到掌门居所,整理好所以的物品,回到那间我来天启时分的宿舍。它一切如初,我静静的躺在床上。终于能离开了,这一生太孤寂太累了。

    当我闭上眼睛等待死亡的来临时,出现在眼前却是我那一百多年没见到儿子。最后能见到他我想我应该很高兴,而且他真正长大了。

    “妈咪,你的杀道就差一点‘势',终究没能入道,一身修杀道却没杀一人功亏一篑。”桐桐淡淡威仪的声音道。

    我唇角带笑:“入不入道又有什么关系,活了这么久已经够了。桐桐,妈咪一直有件事情没告诉你。”

    他不赞同的摇摇头道:“入道后就可以修仙逆天而行,与天争命。与天地同寿。突破虚空,傲然天地间。至于你没告诉我的事情,我早就知道了。”

    我无所谓的笑笑,“这样孤寂的一生,就算与天同寿又有何意义,什么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嗯,你这具身体的生机已经快断了,你有什么想法,我都可助你。”

    我想了想道:“我这辈子最放不下的就是你,最想见的去你的父亲,我另一个世界的丈夫。而我又曾答应暮霭下辈子娶他为夫。”

    “哦?你爱你上一世的丈夫还是暮霭,于你最重要的又是谁?”桐桐紧紧的盯着我问道。

    “也许都爱吧,只不过是时间不同,爱情的点不同。于我最重要的当然是你,我的儿子,我希望你能幸福。”我的神志越来越迷糊。

    桐桐嘴角勾起一抹笑,这笑才是我在乎的东西吧。百年后又一次看到这样的笑容,我心满足了,带着满足和幸福的心情睡去吧。

    “这一世的百年孤寂我补偿给你。”他随手一挥接着自言自语道:“妈咪,去吧,你的心愿会达成的,这是我最后一次叫你妈咪了,等下次我们在见时,希望你能记得你最在乎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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