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乃食色(H) 作者:撒空空
分卷阅读229
吾乃食色(H) 作者:撒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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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吗?我问。
“其实,”童谣补充:“有几次也是没戴的。”
闻言,我再次咬上他另外一颗樱桃,这次下口,和上次一样重。
“怎么了?”童谣吸了口冷气。
“干嘛不戴,你有没有责任感,一点也不保护我的安全,那要是我怀孕了,又不知情,跑去喝酒吃药怎么办?”我责怪道。
知道我是故意装怪,童谣也不再解释,只是挺起胸膛,任我品尝。
“套套还有不,给我一只。”我伸手讨要工具。
“可别吃了,不消化。”童遥边说边拿了只套套给我。
“放心,我只是想感受下你们男人上子弹时的感觉。”我撕开包装袋,将套套套在了手指上。
“什么感觉?”童遥问。
“不太舒服。”我偷笑:“原来你们的小弟弟在爽之前还是会先不爽一下,挺公平的。”
“知道就好。”童谣的手,无意识地抚摸着我的背脊,一下一下,不重不轻。
我向前趴一步,一口咬住他的下巴,用舌头舔了一下。
“干嘛?”童遥睁开眼,问道。
“你……还有力气不?我眯起眼睛,像加菲猫一样地笑。
闻言,童谣的脸上浮动了妖媚的色泽。
两个色魔遇在一起,多余的话就不用说了。
童谣立即翻身,将我给压住。
因为大家还来不及穿衣服,所以再做起来也挺方便的。
可虽然刚才才做过一次,但童谣同学还是没有图省事儿直接进入,而是很讲浪漫地开始了前戏——亲吻我的脖子。
而我却不这么浪漫了,我瞅准时机,将那带着套套的手指,直接捅进了童谣的菊花。
童谣的身体,因为我的这个动作而剧烈颤抖了下,接着,便僵硬成了大理石。
我看着他的脸,满足地叹息一声:“遥啊,你的后面,好……紧。“
童谣现在头顶的黑线,估计下在锅里,舀起来,都足足有一碗了。
其实,我的手指倒没什么爽快的感觉,只是那种满足感还是挺让我感觉到幸福的。
所以,我就决定继续抽插。
但才刚动了一下,童谣的手,居然瞬间就移动到了我的屁屁上,并且还瞬间就进入了我家的小菊花中。
那个痛啊,我眼泪狂飙,差点骂娘。
“亲爱的,既然你对我这么好,我也不好独享是不是,从现在开始,你怎么对我。我就怎么对你。“童谣微笑着,说出了这番黑色的话。
虽然我很痛,但是一点点身体上的伤害是没有关系的,我不愿放弃,而是咬着牙,手指往内一插。
就在同一时刻,童遥也和我做了同样的动作。
那个痛啊,我都听见自己额上的青筋开始一根根爆裂了。
我现在才知道,当初自己威胁说要用狼牙棒捅别人菊花这种酷刑是多么多么多么地残忍,是是多么多么多么地没有天良。
但是——我闭上眼,等再睁开时,里面是坚定的无产阶级革命者的光芒——老娘要和你拼了!!!
说完,我开始快速地在童谣后面抽插,与此同时,也开始被童遥在自己后面抽插。
实在是,痛并快乐着。
等这场恶战停下来时,童遥倒没怎么样,但我已经是被折磨的脱了人形。
那场激战的恶果,便是我感觉自己便秘了一星期。
从那之后,我寒食色对童遥的后面再也没有了感情。
并且,我还得出一个结论:珍惜生命,远离菊花。
转眼,便到了两个星期之后,柴柴和乔帮主办婚宴了。
因为柴柴父母迷信,要算命的找的黄道吉日居然是星期二,所以,我只能请假去参加婚宴。
老院长本来就对我上次在公交车上陷害他的事情耿耿于怀,所以便瞅准这个机会,扣了我半个月的奖金。
我捶胸顿足,呕得都出血了,但因为太过软弱,也只能任由院长为所欲为。
不过,在走之前,我潜入男厕所,将老院长正在陶醉半蹲大号那个隔间给牢牢锁死,接着,端起一盆水,站在隔壁间的马桶上,迎头给老院长泼了下去。
又是一声凄厉的惨叫在厕所中响起。
而我,则步履轻松地去到柴柴的婚礼。
本来柴柴是想要我当伴娘的,但因为我当时说的关于他们女儿的话,严重打击了乔帮主,因为他另外找了个不是非常分辨得出雌雄的一名朋友当了柴柴的伴娘。
不过这样也好,我乐得清闲,只需要和童遥两个一起坐着等开饭就行。
柴柴穿的婚纱比较宽松,根本就看不出已经怀孕,还是一样靓丽。
因为乔帮主人缘好,很多朋友都来义务帮忙,婚礼进行得很顺利,唯一的紧急情况就是柴柴啃鸡翅时,不小心把油给沾到婚纱上了。
不过,幸好最后经过大家的努力,终于将油渍清理干净。
照旧是中西合璧,新郎新娘穿着西式礼服,给父母敬完茶,拿了红包,再由主持人充当牧师,问些你愿不愿意娶她以及你愿不愿意嫁他的问题。
以前去参加过无数次这样的婚礼,都大同小异,所以、所以觉得这过程有些枯燥。
更重要的是,咱们这群来参加婚礼的人,大多抱着海吃海喝的心理来的,估计三天前都没吃饭,可是现在,面对着满桌丰盛的菜肴,谁有心情听新娘新郎讲他们的的肉麻爱情史。
而且不幸的我,还为了场面好看,不得不装作兴高采烈的样子,跑去拎新娘花束。
柴柴比较仗义,花束是朝着我这方扔的,我刚要接,那名雌雄不辨的伴娘却猛地俯冲过来,将我撞得后退三步。
而花束,则落在她手中。
郁闷啊。
我只能悻悻地回到席上,拿着筷子开始猛吃。
吃了大概六分饱时,我忽然想起什么,问坐在我身边的童谣:“你送了多少?”
“你确定要知道?”童谣勾起手指,划了下我的脸颊。
“别瞧不起人,我可是送了三个月的工资,多仗义。”我拍拍胸口,自豪得很。
这次我可是出血本了。
说完之后,我低头吃了口菜,接着又想起件事:“对了,我记得你曾经说过要是我结婚,就把公司送给我,是不是真的?”
“没错。”童遥擦擦嘴,接着将手放在桌子上,看着我,微笑:“但是,因为你不善于经营,所以,公司还是交给你老公我来管理比较好。”
“童谣同学,你的脸皮真是比我的脚皮还厚。”我摇摇头:“老公,还圣诞老公公呢。””
童谣不说话,只是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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