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我要上天[娱乐圈] 作者:飞奔的小蜗牛
分卷阅读17
放开,我要上天[娱乐圈] 作者:飞奔的小蜗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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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项稷宇用手指轻击桌面,忽然打了个响指,明天应该就是尚天杀青的日子。
话说尚天怎么有小半个月都没联系他了?怪不得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也怪最近太忙,宇都传媒投拍了一部网剧,用的全是自家演员。虽然放眼整个娱乐圈,项稷宇根本排不上名号,但在自己开的公司好歹是个台柱子,比起同公司大部分叫不出名字的小透明,已经算是大咖。
当然,姜岚喊他参演的最重要的因素不是腕大腕小,而是用项稷宇不花钱。
即便是特邀演员,项稷宇也在剧组待了十天左右。
天天早晨醒了就上工,下了戏回来倒头就睡,一转眼快半个月了,项稷宇这才想起尚天。也不知道他最近怎么样。
午休时,项稷宇发了条微信过去。
“噔噔。”微信提示音响起。
项稷宇:最近怎么样?
尚天心情复杂地看着发信人的名字,不会承认在看到的一瞬间有点点窃喜。可这一丝窃喜很快就被压了下来,他没忘记童延之前说在人类社会,男人喜欢男人是不正常的,是异类。所以自己心里那点小骚动一定要努力扼杀在摇篮里!
尚天:挺好的。
看起来好像太冷淡了……尚天赶紧加了一句。
尚天:拍戏很顺利,导演也没有骂我。
项稷宇:那就好。
尚天点了点屏幕,老实说小半个月过去了,尚天对于项稷宇认错鸵鸟也没那么气愤,但不气不代表那根刺被拔了。
尚天:你上次去动物园好玩吗?
项稷宇直接把电话打了过来:“我家小朋友玩的挺开心。看来偶尔有点不一样的体验挺好。”
尚天低声道:“那只鸵鸟……”
说起鸵鸟,项稷宇来了兴趣,好像当时的每分每秒都印刻在脑海里,他索性把前两次偶遇鸵鸟的事也说给尚天听了。
听到“鸵鸟脏,鸵鸟笨”的言论时,尚天紧皱眉头,心里惴惴不安。在听到“鸵鸟聪明通人性”的时候,尚天又舒展眉头,一副“你说到我心坎”的样子。
“等你回来了,我们俩一起去,我带你见见那只和我有缘的鸵鸟。”
尚天一脸懵逼道:“什么?!”
“你放心,我们抽个工作日去,这样游客少一些,你也别担心被人发现。”
他担心的根本不是这个啊……尚天欲哭无泪。希望等他回去之后项稷宇能忘了这场乌龙相约。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真是又忙又累,天天九点多就困得睁不开眼
第14章 第十四章
还没等尚天想好怎么推脱项稷宇发来的动物园同游邀请,家里又来了一个新朋友。
“萧烛??”咋一听到这个名字尚天还没反应过来,难道是哪个曾经合作过的艺人?可是他的住所在郊区,除了一个同是动物出身的兔子快递员,谁能找到他的家?
动物?
尚天灵光一闪,忽然有一段记忆从脑海深处浮出。
那还是两年前,尚天第一次看到悬崖养鸡的节目,一个冲动下,跑到他们家后山上直接从山上“飞”了下去,结果不仅没享受到翱翔的滋味,反倒好好感受了一下自由落体。
山下是一片还未开发的丛林。在那里他第一次见到萧烛——一只闪着微弱荧光的萤火虫,却是那一抹光亮,带着他重新走出了丛林。
还记得他当时怎么说的?
“谢谢你,我叫尚天,在人类社会做的是演员工作,家在山顶前面的农场里,很大,有兴趣可以去我家做客。”
当时萧烛闪了闪屁股上的荧光。没想到两年之后真的来了。
尚天动物朋友不多,好不容易来了个找他的动物朋友,心里对项稷宇的那一点小涟漪马上被抛之脑后,杀了青就迫不及待地朝家赶。
“萧烛呢?”
尚地打了个哈欠说:“他说他想先熟悉一下人类社会,等晚饭的时候再回来。”
“什么?!!!”
时间回到一个小时之前。
“弟弟,我去外面转一转,晚上会回来的。”萧烛对即将到来的人类生活期待无比,可尚天家太偏远了,基本没看到什么人类的踪迹,好不容易昨天来了个人,他激动地跑出去,把兔子快递员吓红了眼睛,哆哆嗦嗦地坐着一个奇怪的东西离开,那速度比他飞快了不知道多少。
今天憋了一上午,实在无处发泄他过剩的精力,他毅然决然地要去人类社会探险!
作为一只过来动物,尚地哪能让萧烛这么出去,他赶紧阻拦道:“还是等我哥回来再说吧,万一你迷路了呢!”
萧烛信誓旦旦地说:“不会的,我方向感很好,当初就是我把尚天带出丛林的。”
尚地阻拦无果,便从抽屉里拿出多余的手机和几张百元大钞递给萧烛说:“那行,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一声,走出这个门,千万不能随便变成萤火虫,你要时刻记住你是个人,不是萤火虫。”
萧烛点了点头说:“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
“这是钱,你要买东西,就用这个换。这个是手机,里面有我的和我哥的手机号,你如果想找我们,直接打手机。”
萧烛看着手里多出来的两样东西嘴里默默地念道:“买东西用钱,找你打手机。”
“对对,就是这样!”
“好!我知道了!”萧烛把钱放在口袋里,手里拿着手机,一边走一边疑惑道,“为什么找弟弟要打手机呢?”
尚地没有听见这关键的一句,无比放心地把萧烛送出了门。
萧烛很快抛开了心中的不解,因为人类社会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新鲜,他的注意力早就被拉开了,而且从一只不到一厘米的萤火虫变成一米七的人类,视觉上的变化也让他不停地惊叹。
曾经随便一株小野花都有他两个大,现在却那么小一点,动动手指就能把花给摘掉,他蹲在一边,手指划过野花的花瓣,轻柔的触感是从前从没感受过的,他不禁感叹道:“当人真好啊……”
渐渐走到市区,周围的人开始多了起来。
萧烛好奇地看着同他擦肩而过的每一个人,正看着,迎面走来一个男生,手举在耳边,笑着说:“吃了吗?”
萧烛以为对方是在跟他说话,新奇地回道:“吃了,我中午吃了——”
话还没说话,结果那个男生怪异地瞅了他一眼,捂着嘴小声说:“我去,遇到个神经病……”
“神经病?”萧烛一脸懵逼,有些奇怪地自语道,“那是什么?”他摇了摇头,人类真奇怪。
各式各样没见过的东西让萧烛目不暇接。他走了好长一段时间,感觉累了,便坐在花坛的石阶上,双手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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