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里,所有人都屏息闭气,紧张地听着审判长宣读裁判书。 「……本院认为,被告人罗大虎无视国家法律,因琐事与被害人刘继武争吵 并在打架中持刀冲刺被害人,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 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属突发性犯罪,被害 方有一定过错和被告人能坦白认罪等辩护理由成立,可酌情考虑。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 定,现判决如下:被告人罗大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本书作者:利比度
最近更新:1970-01-01 08:00:00 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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