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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0

    捧杀 作者:我很怕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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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捧杀 作者:我很怕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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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捧杀 作者:我很怕热

    分卷阅读30

    去。

    禾苗知道何歧明在羞辱她。

    她记得他第一次解决的时候,还是她教给他的。

    现在过了十年,他原封不动地将技巧还给她,带着点故意青涩的技巧,磨着,吊着,让她迷离虚游。

    “舒服么?”何歧明舔过她的耳廓。

    禾苗冷眼看着,也讥讽他,“我舒服不舒服,你看不出来么?”

    然后何歧明眼睛微眯,细细的、长长的眼梢微微地向鬓角挑去,乌黑有光,明明眼里没有什么波动变化,但是她就是看得出他动了怒气,毕竟待在同一屋檐下两年,他的情绪变化,她一眼就能看穿。禾苗心下觉得有那么一丝好笑,都这种情况了,她还有这份心情去观察。

    他最后在她的脖子上吮吸了一个红印子,像是宣扬主权。

    禾苗感觉没必要,她连这间房子都走不出去,吸给谁看。

    她的头发经过那次之后,一刀剪成了短发,然后在医院里躺了半个月,养伤的时候,她也没忘了紧跟班级的教学进度,出了医院,她就直奔考场,最后如常所愿地去了s大。

    禾呈鸿报了警,和胡姮婧离了婚,她净身出户后又被判遗弃罪,伙同情夫志超获刑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缓刑一年。

    胡姮婧还在法庭上叫嚣,“我又不是把别人家的孩子给卖了,男孩是我生的,没有我,他哪出的来?”结果被旁边气急败坏的志超扇了一巴掌,“行了,你别说话了!”力气之大,扇到她像失了声的公鸡,一声不吭。

    禾苗才知道她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法盲。

    她冷笑一下,判刑简直对这种人是最轻的惩罚了。

    因为何歧明当时未满十八岁,法院将他判给一个近亲代为看护。

    然后她就离开c市,去念了大学。

    她正常的念完了四年自由愉快的大学,期间她再没有见过何歧明,就像这个人从此在她的生活里蒸发了一般,消失的一干二净。

    她重新回归故土,还是因为禾呈鸿病重,她不得已辞了工作回来。不过她没有住在禾家,反而在外面租了个房子住。

    接着,何歧明通过一封电脑邮件再次联系上了她。

    时不时的,通过聊天软件,两个人闲聊了几句。

    直到何歧明这天突然对她说,今天是他二十五岁的生日。

    禾苗刚好看完禾呈鸿,从医院回来的路上,路过一家蛋糕店,还记得小时候他爱吃草莓蛋糕,她随口打了一句:那要不要我给你买个蛋糕?

    何歧明回她:好。

    禾苗还特地让店员用碧绿色的丝带在蛋糕盒上扎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看上去美观点。

    何歧明出现的时候,她稍微晃了晃神。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在街上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微卷的黑发折射着浅浅的光芒,冷清俊美的脸在光中显得异常的漂亮。

    她和他坐下来寒暄了几句,然后服务员端上来两杯咖啡。

    “生日快乐。”

    她说完,低头喝了一口,无意间瞥见何歧明冲着她笑了笑,“谢谢。”

    那个人的眼神被一股高傲的清冷所笼罩,浅笑的嘴角掺和着令人揣摩不透的意味,如果她当时能察觉到他眼底的诡异,早就会发觉他这个笑温和得让人害怕。

    醒过来之后,她就被关在这里了。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何歧明现在有钱到买下了禾家这个房子。

    真不愧是胡姮婧的亲儿子。

    母子俩都同一个德行。

    禾苗的头发已经长得很长了,大卷发,及腰间。

    她的五官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眉眼间天真中带着天然的媚惑,没有因为她一身素淡的旧衣削减分毫,反而多了一份清水出芙蓉,天然出雕琢的清秀,长长的睫毛微微闪动,纤弱的身子如风中的弱荷,肤白如玉。

    何歧明觉得她比以前更诱人了。

    以前是少女的生涩,像是个青苹果;现在完完全全是个女人的风味,在他看不见的角落里,悄无声息地盛开,芬芳馥郁。

    他心里胀得难受。

    这是他的第一次。

    投怀送抱的女人有,谄媚讨好的女人有,长得比她漂亮的女人也有很多。但是他嫌恶心,女人身上的香水味刺鼻又烦闷,完全提不起一点兴趣。

    他知道身上被打下了烙印,烧似的生疼,名字叫禾苗。

    他属于她的。

    她也得是他的。

    他又要了她一遍。

    她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手腕上已经被握出了两道红痕,她背朝着,没去看他一眼。

    男人拉好窗,替她盖好被子,就推门出去了。

    管家陈伯恭恭敬敬地等在一楼,没有男人的允许,他们都是不能够上三楼的。每间房子的隔音好,上面发生了什么,或者有什么异样的声音出来,他们通通都不知道,就算不小心听到了,也得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

    何歧明站在栏杆旁,往下一瞥,给人一种极强的压迫感。

    双眸狭长清冷,唇线微抿,说不出的尖刻冷漠。

    “不用上来了。”

    陈伯点了点头,转身投入自己的事情。

    何歧明慢慢走回自己的房间,屋里是暗的,安静阴沉,外面的风阴冷的嚎叫着,时不断能够听到风吹树叶的沙沙声。黑暗像是要吞噬所有。他打开开关,房间一下亮堂起来。

    正对着墙上挂着一只小狗的标本,一身如雪一样的绒毛,头是圆圆的好像玻璃球似的,耳朵尖尖的,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可怜巴巴地盯着他看,像真的一样,下一秒就会吭叽吭叽地跑过来,吐出小舌头舔舔他的鞋子。

    小白死了。

    他回去禾家整行李的时候,他想再看看小白,于是叫了它一声。

    但是小白没有立即跑过来,连叫一声都没有。

    禾家找遍了,都没有它的身影。

    门口,有几个小孩在嘻嘻哈哈地玩闹,似乎在踢东西玩,隐隐地还伴着几声呜咽,最后突然响起一声长长的,凄厉的嘶叫,“汪!”

    他跑过去,那些小孩子一哄而散地跑了,就留下他给禾苗买的那只小白犬倒在地上,伤痕累累,身上全是被摩擦踢打过的痕迹。

    最令他难过的是,它还认出了他,他远远的站着,不敢靠近,小白犬抬抬脑袋,漆黑的眼睛流出了眼泪,它抬了抬前腿,想将身子挪过去,但是做不到了。

    “呜呜呜……”它低低地叫着,最后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鼻头,湿漉漉的。

    然后死掉了。

    眼睛睁着,看着他,喉咙里没了半点呜咽声。

    今天就是它死的日子。

    何歧明笑了笑,摸了摸它顺滑的白毛,不同于活物,是僵硬的冰冷,透过手心,直达心脏。

    第二十一章

    陈伯在外面敲了敲门,“禾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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