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主在上,帮主在下[强强] 作者:麻辣不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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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主在上,帮主在下[强强] 作者:麻辣不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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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主在上,帮主在下[强强] 作者:麻辣不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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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爷抬举,恭送二位爷。”小厮把腰板子弓成了一个可以在他背上提笔作画的弧度,态度诚恳,语气谦卑。
成方遥攥着陵子钧的手,扶着楼梯扶手往下走。一边走一边想,亏了今天穿的衣服比较宽松,不然自己这腿肚子抖得这么厉害,还不被陵子钧笑话死。
杂耍店的小厮传信用的是很让人咂舌的工具,飞镖。
成方遥和陵子钧拐了个弯,就看到一枚小巧的飞镖钉到了楼下小厮身后的扶手上。
抱着自己那些小玩意儿,小厮用那只空闲的手拔下入木三分的飞镖。
嘴巴咬住飞镖头,取下纸条,小心的打开,看清上面的额内容。
此时,成方遥正好走到小厮的身边。
东西一样一样的都回到了成方遥的手里,除了多了一点小厮身上的温度外,一样都没少。
小厮把还没交到账房上的银子拿出来一半,双手捧到成方遥的眼底下。
“爷,您慢走。”
“回头咱们也让兄弟们这么传信,多有面子。”成方遥拿起银子在手心里颠了颠,又扔给小厮道:“多的那些,就算赏给你们的了。虽然没有看到后面的把戏,你们应该也已经准备好了。浪费了大家的时间精力,这些就当请他们喝茶的了。”
小厮张大了嘴巴,半晌才想起弓身道谢:“谢谢爷的抬爱。”
出了杂耍屋,成方遥心有余悸的跟着陵子钧在街上闲逛。
夕阳西下,月亮裹着银色光辉挂在天空俯视地上的行人。
手里端着客栈的米饭,成方遥才算是彻底的恢复过来。
筷子上夹着一块鸡胸肉,手中的碗里也是满满的饭菜,多的几乎要漾出来。
陵子钧咬着筷子在对面笑看着自己,对上自己回过神来的眼睛后,笑出了声。
“我刚才要是把你卖了,估计你也发觉不了。你这半天心神不宁的,怎么真的被吓破胆了不至于吧堂堂一个盟主,传出去不被人笑话死啊”
成方遥自知自己从杂耍屋出来后就一直魂不守舍,自己做了些什么,根本就没记得。这一刻,他才从自己的恐慌中,完全的逃出来。
成方遥是混混不差,也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小混混。他有家有田,有爹有娘。只因家道中落,僻居荒野生活。刚在周边的乡野里混出来点名声,天道不佑他成家,被天雷打中屋顶的茅草,引起一场熊熊大火。
那一天是他的生辰,并不富裕的家里给他举行了小小的庆祝仪式。一桌子的好吃好喝不说,还给他买了几个准备夜深之后燃放的烟花爆竹。茅屋本就简陋,承受不了火舌的吞噬,压倒了寥寥的几根地基柱子。爆竹声声,火花四射,把火势惹得更大。
成方遥去屋外的小狗窝里给他养了几年的小狗子盖上雨布。他听到了雷声,害怕大雨会把小狗子淋感冒。
小狗子就蜷缩在成方遥的脚边,他们一人一狗傻傻的站在狗窝旁边,看着那个茂屋轰然倒塌。
和太阳一样明亮的光芒,不,比太阳光还要毒辣的光芒。就像是啐了毒的利箭,从那个温馨的残堆里射出来,穿透了成方遥小小的身子。
要不是那只小狗子死死的咬住了他的衣角,成方遥早就一头扎进火海和他们一起去往一个更加幸福的地方了。
在成方遥眼里,和爹娘在一起的日子,是最幸福的。离开了他们,这世间就是一座修罗场。
待到大火彻底熄灭,迟来的大雨才缓缓的从天空落下来,打在那些零落的木炭上。
给小狗子用的雨布,披到了成方遥的身上。
他的怀里,是自己拼命抱住的小狗子。
大雨一下就是整整一夜,成方遥做在狗窝旁边,先是感到彻骨的寒冷,再是滚烫的难以忍受,冰火两重天的感觉让他如同站到了一根仅容自己一只脚站立的独木桥上,前面是万丈冰渊,后面是茫茫火海。
是一股香味把他从独木桥上拉走的。那阵香味变成了一朵祥云,托着他离开了那条死路。
再醒过来,成方遥已经躺在了土匪窝里。
救他的人是土匪窝的头子。
跟着救命恩人在土匪窝生活下去,是他唯一的活路。他只是个混混,没有任何可以谋生的本事。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成方遥连书生这两个字都担不起,比书生更没用。他所能依靠的,就是救下自己小命的土匪头子。好在土匪头子很疼爱乖巧坚强的他,把他当做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
成方遥那时候除了害怕黑夜,什么都不怕。
土匪头子觉得他坚强,是因为在听他没有条理的说完自己的遭遇后,竟然只是红了红眼圈,没有嚎啕大哭,连抽泣都没有。可是他们都不知道,到了夜里,成方遥的心里的泪水,流的比谁都来得汹涌。
尤其是最初的几个晚上,躺在柔软宽大的床榻上,成方遥困极了眼才小心的睡过去。一进入梦乡就是自己那个并不算太大的小家。他的爹他的娘正坐在窗前的小桌旁边等着自己。他的爹有些文采,喜欢在窗前画画,而他的娘,则是画卷上出现的最多的美景。成方遥似梦似幻的推开小家的门,就听到他娘用温软的声音对自己唤道:“遥儿,你回来了来,过来让娘瞧瞧。”
瞧瞧,她要瞧什么呢成方遥自己还在想着,脚已经一步一步走到了屋子的中心。
雷声大起,窗外的闪电一个接一个的从九天之上划到地面,落在小家周围的空地上。成方遥顿住了脚步,不再前行。一向说话轻声细语的娘亲突然变了脸,从他爹的身边呼的站起,怒吼道:“还愣着干什么过来”
成方遥很怕,他从来没有见过他娘这个样子。但是相对于害怕,他更加孝顺。他娘叫他,他不能不去。所以即便举步维艰,他还是抬起了灌了铅一样的腿,硬着头皮往前走。
雷声骤停,小屋里的门窗瞬间全都合的严严实实的。外头的闪电也没有了光亮。所有的一切,都陷入了黑暗中。
没有光,没有风,没有声音。
成方遥把眼睛瞪得再大,还是黑漆漆一片。
他感觉这个地方,似乎连空气都快要消失了,不然自己怎么觉得胸口越来越难受呢
冰凉的液体从上方滴到成方遥的头顶。
一滴,两滴,三滴。
成方遥不敢抬头看,他想要退出去,想要离开这个小家,离开他最最喜欢的爹娘。
比过来的时候更加难以控制的双腿,犹如被什么东西从地底下抓住了一样,牢牢的束缚着他不能动一下。
他想要张口呼救,一只手悄悄的放到了他的嘴巴上。
冰凉的一只手,就像是从冰块里刚刚化出来的一样。
那只手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巴,让他发不出一点的声音。
他想要挣脱那只冰凉的手,只好沿着那只手往后去推后面的人。
两只手往后一推,空的
顺着手再找上去,没有胳膊,没有肩膀,没有脖子,更没有头
头顶上的液体滴的越来越频繁,已经沿着他的额头流下来。他看不到颜色,但是闻得到。难以形容的一种气味,像是人血,又像是烧焦的肉,更像是腐烂的什么东西。它们就像是被人操控的蛊虫,穿过成方遥的大半个脸,流进那只冰凉的手缝里,流进他的嘴巴里。
等到那些恶心的东西沿着自己的喉咙走下去的时候,两个半人半鬼的头就会悬浮到成方遥的眼前。
半鬼的那一面,鬼火从眼眶子里烧着,把另一边人脸照的极其的清楚。
成方遥一眼就认出,左边的是他的爹,右边的是他的娘。
每次梦到这个地方,成方遥就会暗示自己,这是梦这是梦只要睁开眼,什么都没有
可是效果甚微。大部分的时候,他是被他爹娘伸出焦炭一样的手臂拉自己一起走远时惊醒的。
这个梦他做了整整一年。
后来随着自己的成长,渐渐被友情取代的亲情貌似填补了他内心的恐慌。
没想到,时隔多年,当那只手搭上自己肩膀的时候,比起当年有过之而不及的恐惧,依旧翻江倒海的从心底涌上来。
成方遥捧着米饭碗,平静的扒进一小口,待全部咽下去后对陵子钧道:“想笑话就笑话去吧,我也只是个普通人。”
作者有话要说: 周四前一万字任务,不错。
、画皮难画骨
“普通人这可不像你成方遥能说出来的话啊。怎么了真的吓傻了要不要我找个大师叫叫魂”陵子钧只当成方遥是在不好意思,笑着开玩笑。
大厅里吃完饭的人不多,只因为这家客栈的吃食实在是太贵。但是不得不说,贵的很有理由。
陵子钧自小嘴巴刁的很,能让他吃的舒心的地方,都是美食行当里的顶尖都苑。眼下,陵子钧就觉得很舒心。
单说这面前的土豆丝,长短粗细一般,均匀的盛在一只纯白色的盘子里。辣椒爆炒后的辣椒油从土豆丝的底端慢慢的流出来,在黄色的土豆丝周围圈出来一个小小的红油包围圈。陵子钧夹起其中的一根,细的完全可以当缝衣服的线一样穿过针眼。咬在嘴里脆而不生,辣椒香,醋香土豆香味混合的恰到好处。简单的一道菜就显示出了这里大厨的火候。
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上,两个打扮怪异的男人正一边大口喝酒,一边高声唱着大家听不懂的歌。
歌曲调子很高,听得临近的几桌人都住了筷子盯着那两个男人打量,生怕他别再吊出一口血来。
说他们打扮怪异,因为现在已经是初秋的天气,白日里还好,太阳一下山,凉风就穿过衣裳直吹皮肤,感到丝丝的凉意。看看在座的各位,谁不是长衣长衫的裹着,更有惧冷者已经随身携带披风,只等起风时御寒而用。这两个人倒是一腔的热血,从身体里面洋溢到身体外面。短衫短裤,外加还穿着一双草鞋,能露在外面的地方,差不多都露出来了。
吸引陵子钧注意的是离他稍微有些远的那一个男人,喝一口酒,就擦一把汗,好像那些酒水全都变成了脑门上一层又一层的汗水。依现在的天气来说,真的不至于这般光景。
可能是两个人的歌声实在太过高亢,终于有受不了的人出来阻止。
“我说你们两个长得丑的家伙,在家吓唬自己人就算了,出来不仅要残害我们的双眼,连耳朵都不放过吗”
大厅里一片的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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