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出大事儿了[快穿] 作者:木不方
分卷阅读37
摸出大事儿了[快穿] 作者:木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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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出大事儿了[快穿] 作者:木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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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收回手时,才意识到自己到底做了什么。瞥了一眼手指,上面似乎还残留着温热的触感。
周围人眼观鼻鼻观心,连被捏者脸上也是宠辱不惊的神态,倒显得苏砚有些大惊小怪了。
程已是第一次服侍别人,加上对方又是个“看心情”办事的,整整换了不下三十的洗脸水,到最后清风明月皆是一脸钦佩地望着这个破了五次记录居然还活在世上的男孩。
程已不知这两人的想法,他面上还是老样子,就是手泡得有些涨了。再一次擦上苏砚的面庞,他已然有了经验,不像最初摸了半天才找到,也不像后来几次,或下手重了些,或轻了些,或水热了些,或冷了些……等等不一而足。
成功洗了次脸的苏砚却不是很满意,俯身在对方耳侧恐吓道:“下次再这样,就剁了。”
程已居然也点点头,一口应道:“好。”这一声却把苏砚逗笑了,他又想捏把程已的面颊,也这么做了,“那下次就好好洗,不许再胡闹了。”语气温柔地像是情人间的低喃,“小家伙,别以为我没看出来。”
程已面上笑着,又被捏了一下,他也不恼。
“好了,今日到这里吧”,苏砚挥了挥手,“清风,带他下去。”
“是的,主上”,清风低声应诺,将程已领出了房间。这次有了清风带路,程已倒再也没碰到过碎片。
她一路话不多,讲了不少有用的“伺候心得”,最后在将程已带到房间后,还从怀中取了瓶小药瓶塞到了程已手中,轻声细语道:“主上的意思。”不待程已反应,就走了。
程已握着手中的药瓶,沉默了一会,还是将它塞到了怀中。
后面的几天,程已都是伺候一整天的。他也渐渐了解了苏砚的“毛病”了。
这是个很闲的人,可以在洗漱上花好几个小时,可见这人的确事不多。在程已伺候他的这几天,他几乎没有出过远门,最多仅在书房和卧室间走动,有时也会练武场走走,却也只是走走而已,几乎不动手。
程已一开始以为伺候这人会很吃力,当然,事实也的确如此,此人大多时候几乎是在鸡蛋里挑骨头,程已亲眼目睹一个又一个的仆从被拖了下去,他不知道这些人去了哪里,却再也没见过。
不过后来也许是适应了,他竟也不觉得吃力了,反正每天也只要站着就行。有时苏砚心情不错时,还会教他写字,给他念书。
在程家时,他没有接触过文字,却不想在这里倒是学到了。苏砚第一次握着他的手写下四字时,他是有些茫然的。
“再写一遍”,苏砚望着白纸上两人的名字,倏然松开了手。
程已凭借着记忆,挥动着毛笔,也不知写了什么,只听对方轻笑道:“好字。”
白纸墨字,两人名字。
当然,令他称好的不是这个原因,而是——
两人的字迹几乎如出一辙。
程已不知怎的,竟觉得对方的眼神有如实质,但在他还欲捉摸时,身侧之人却挪开了视线,淡淡道:“退下。”
今日没到时辰,程已却什么也没问,退下了,第二天再次见到苏砚时,昨日的事就如同未发生过一般。
程已倒不惊讶苏砚的喜怒无常,就是心底隐隐有些失落,怕是以后再也没机会接触纸笔了。本以为是这样的,但过了几天,也许是苏砚又嫌得慌了,竟是又开始教他识字,但这次,不再是心血来潮,反倒是带着些真情实意的。
后来的几次,但凡苏砚有些空,就会教他,三番几次下来,程已竟也识了不少字,不过盲人识字有什么用呢?连书也看不了,写出来的字究竟能不能见人还是两说。可即便这样,程已也没有放过这个机会。
他本以为,以后看的书,都是从苏砚口中听到,却不想有天明月清风同时来了他的房间。
当时他正坐在屋内写字,这几日苏砚没唤他前去伺候,他就干脆利用这段时间复习学过的文字。
两人来瞥见桌上叠满的厚厚一叠纸全都面露诧异,清风上前笑道:“怪不得主上这么喜欢你,写得真好。”
程已收了毛笔,“清风姐说笑了”,他面上露出一乖巧的笑容,“两位姐姐前来,可是有事?”小白不知何时蹭到了他的脚边,他干脆弯腰将它抱了起来。
“嗯,这不是快过年了吗?”清风道,“主上让我来送点东西。”只听她拍了拍手,程已便听到了数人的脚步声,他抿了抿嘴,拒绝了,“我这里没什么缺的。”
“不,这东西,你一定喜欢”,明月笑着将手中的东西捧到了他的面前,“你摸摸。”
程已一手抱着小白,一手抚了上去,指尖是冰冷的触感,有些坑坑洼洼,他越摸越心悸,就听明月道:“是主上命人刻的石板书,你以后若是有想看的书,尽管吩咐我们就是了,我们一定给你办妥。”
“这……是不是太贵重了?”程已面上难得露出一丝喜意,是孩童特有的得到心爱之物的脸色,明月几乎是第一次看到这幅神情,惊讶道:“要是主上知道你这么开心,定要后悔自己没能见到,都怪……”
她说了一半,就听到清风轻咳了一声,她笑着道:“都怪快过年了,忙得很。”
三人寒暄了一会,清风明月就走了。空荡下来的房间又只剩下了程已,他怀中抱着小白,倒也不嫌冷,只是突然想到,他第一次收到新年礼物,竟是出自苏砚的手。
算了算日子,再过七日,就要过年了,今年还是和小白一起过,倒也没什么不同……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这个故事的小攻作的要死。
且看小程已怎么拿下他吧~么么~
第28章 非正统古代
也许是魔教的缘故,长潜阁年味不重,甚至还有些冷清。大年三十的晚上,程已一个人待在屋内,和小白共享了这年的最后一餐。
小白喜欢吃肉,低着脑袋吃得油光满面的,嘴角的胡须上还有饭粒,程已笑着又往它碗中夹了一块肉,它却咬着饭碗到了程已的面前,“汪”了一声,睁着硕大的黑眼珠瞅着自家的小主人。
程已摸了摸它的脑袋,摇了摇头,“你吃吧,我够了。”小白这才低头啃肉,咀嚼声那叫一个欢快。
小白不是他捡来的,而是有天倏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围着他的双脚团团转,怎么也不肯离去。程已并不是个热心肠,但第一次遇到这么亲近他的小家伙,实在不知如何拒绝。
小孩子难免有些稚气,程已即便早熟了些,却也是个孩子,当然对这家伙没抵抗力,偷偷藏了下来。本已经做好了被发现后教训一顿的准备,却不想小白异常通人性,不仅能听懂人话,还知道程已的处境不太好,将自己藏得很好,没被任何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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