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种 作者:舐鱼
分卷阅读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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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谈话用的是x族语言,非我族类不知深浅,最好的办法是先下手为强;刚才被自己吓走的那只乌鸦没有猜错的话被祭司赋予了“监视”的能力,智力相当于十几岁的孩童,在它面前最好不要做出不符合攻身份的事……
但同样,他有很多更温和的方法,之前买通了人假扮成宫里侍卫在皇帝寝宫侍奉的时候,他就听到醉酒的攻说可以让太医配置装了迷药方便易取的暗器——他醒来时就确认了它也在身上触手可得的地方。
可他选择了这样一种简单粗暴的方式。
说不上愧疚,让他恐惧的是在刚苏醒不能控制自己身体的时候,他心里闪过的那股嗜血的欲望。
不是攻的本能,而是他自己心中埋藏许久的渴望。
在温热鲜血浇在面庞上的时候,受甚至听到了来自自己灵魂深处满足的叹息。
也许自己本来就是一个残忍的人吧,只是隐在单纯善良的皮下而已。
在他记忆里和攻的第二次见面,他攥着攻的锦衣,怯怯地问:“大哥哥,你喜欢什么样子的人啊?”
那时的攻愣了一会儿,潇洒地收了折扇挑起他下巴,目光灼灼:“朕……我就喜欢你这样单纯可爱的小美人儿……”
压抑了的杂乱思绪,受色厉内荏地瞪圆了眼,手指着水盆里攻的脸,一字一顿:“温柔可爱的美人不能保护你,等我回金陵就把他还给你。”
过了一会儿又喃喃道:“算了,反正你又不喜欢,变成什么样你都不知道……”
在现在就出山洞找攻的下属还是在死过人的山洞里睡一晚之间犹豫了许久的受选择了后者。
虽然从一醒来就开始嫌弃山洞的环境,但受在山洞口望着外面黑黝黝的一片,衣冠楚楚地思考了一刻钟后,强迫自己再忍一宿。
因为他路痴。
路痴是他从小就有的毛病。小时候不管到哪里身边都要跟几个侍从,不是王爷家的“千金”有多宝贝,而是怕这祖宗不识路走丢。后来进了宫,他最远涉足的范围也就是御花园里,既是避嫌也是拜皇宫(在他看来)长得一样的宫殿和楼阁所赐。靠着深居不出赢得了合宫妃子的好感这件事,他只想说,感谢他的情敌们如此心大。
山洞不大不小,里面有人生活很久的痕迹,一切用品可以说应有尽有,莫名让人想到山贼的临时窝点。
受甚至看到了一件狐裘。
……在苦寒的边关穿狐裘拉仇恨,活该被抢了吧。
恶意地嘲讽了一下它的主人,再三确定没有异味和污渍后,受美滋滋地把狐裘从一堆衣物中捧出来,替换了醒来时盖的被子。
然后就着那一男一女死前生的火烧了一盆热水。
脸色泛红地解开了甲胄。
复杂的脱法和肩上的痛感急得他差点骂脏话。
攻的身体和受想的不一样。
这是他的第一感觉。
他本以为攻这种纨绔皇帝,身体应该和娇生惯养的他一样,是白白净净没一点伤疤的。
也以为攻所谓的“出征”,和数次出巡一样是玩票性质。
想不到他的身上这么多的疤。
刀伤剑伤和烧伤留下的痕迹密密麻麻,布满了这具年轻的身体,腹部的一个贯穿伤令人心惊,从那道狰狞的痕迹都能看出当时凶险的情境。
这样一对比,肩上的那个被箭划过的伤口显得微不足道了起来。
小心清洗了伤口后,一边艰难地用随身的伤药疗伤,一边想,看来平日里宫女们常说的“皇上为社稷金戈铁马,当为‘战神’”,并非谬赞。
借着剩下的热水把全身擦洗干净,受感觉自己的脸都要烧了起来。
幸好赶走了那讨厌的乌鸦。
在解开裤子的时候,被胯下之物吓得撒了手。
啧,又大又丑。
嫌弃着将它仔细清洗干净,受感觉再看一会儿,自己的眼睛都要羞红了。
迫不及待穿上干净清爽的衣服前,受红着耳根仔仔细细地抚过身上数不清的疤。
常年握着武器有了茧子的手带来一种说不出来的触感。
“不喜欢我又怎样,我今天又了解了你一点。”受半嗔半羞,恶狠狠地骂了一句。
裹着狐裘,身下是从未体验过的、垫了衣物和被褥仍能感觉到的坚硬石床,耳畔是边境呼啸的风,受嗅着隐约的边关硝烟和浓郁的药香入了梦。
是个好梦。
15
受是被饿醒的。
对他来说,是个新奇的体验。
王府里长大的少年从没尝过饿肚子的滋味,进了宫皇帝又不屑于用克扣月例的方式惩治妃子,现在饥肠辘辘的感觉倒也稀奇。
不过也不很愉快就是了。
轻微的起床气让他抱着狐裘懵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哪儿。
在山洞里搜刮出干粮简单填饱肚子,让他心情好转不少。
感谢山贼。
收拾妥当后找出攻跟亲信联络的信号弹,到山洞外放了,找了个石头倚着闭目养神。
说实话,对于下一步怎么做受心里完全没有底。
王府树大招风,受在小时候被绑架过一次,虽说最后侥幸逃脱并无大碍,十年怕井绳的王爷仍请了军营的将领教受学了武,但也只是只求自保、略通皮毛而已,要他在沙场做攻的替代品,那一身的伤和上的茧都不会同意。
果然当初还是太草率了。
身为军队主心骨的皇帝失踪,在边关掀起了不得的风浪。
前几天还可以勉勉强强遮掩过去,到后面皇帝不露面的时间比之前任何一次都久,纸再也包不住火。
一时间营里谣言四起。
无数人都在寻着皇帝的动静,希望他能尽快出现主持大局的有,勾连敌国欲杀之而后快的也有,盼着能拘着天子以指挥这边境的精英们攻上金陵让这江山改名换姓的也有不少。
多种势力明面上按兵不动,实则背地里不少人送了命。
然而皇帝依然不知所踪。
皇帝不见了,仗还是要打。
先前亲征的攻仅花三天就率着亲兵把在边境作威作福几月的敌人打得溃败而退,之后就带着伤尽兴而回,换了百姓常服“微服私访”去了。
什么时候无聊了,又回到军营领兵去敌军大本营溜达一圈。
也不管别人是不是起了鸣金收兵的意思。
“只要他的手上拿着武器,他就是你的敌人,敌人只有永远不会说话的时候才是最可爱的。”
有什么样的将领就有什么样的兵,攻的亲兵自然把他的话贯彻得认真。
每次出征都把敌军的驻地打得后撤十里,然后就班师回营,在营帐里磕着瓜子等着那边送上和谈的诚意。
要是不满意?攻也不在意重新教他们做人。
总之就十分任性,十分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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