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神画入怀 作者:竹樵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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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快乐!”
——
早上,他们离开耶洛奈夫前,特意去了趟邮局,做什么呢,当然是给朋友们寄明信片。寄给傅晨朗的,萧锦华选了极光和野牛,寄给叶昕的,她选了小北极熊、红狐狸幼崽、雪兔还有雪橇犬,最后加上极光,另外她特意留了几张给自己。
几个小时后,萧锦华和阮风出现在萧珏的房子里,这是萧珏在加拿大独居的别墅,不过也可以说是萧锦华的房子。
阮风随意打量别墅的构造,这是一所完全智能化的房子,进门前,萧锦华是用指纹和瞳孔识别开的门,进门后,两人没有任何操作,室内温度就自动调整到让人舒适的温度,拉上的窗帘也自动打开。
萧锦华留下他一人在客厅,一眨眼就不知跑去哪了,不过没过多久,她又出现了。
“我上次来的时候,这里好像也是这个样子。”萧锦华随意地望了望,肯定道。
“嗯,我好像没什么好说的。”阮风挑着眉,但唇角含着笑意。按照计划,他们今天本来要回国的,但萧珏一个电话打来,说着撒娇的话让萧锦华帮他一个忙,所以,他俩就暂时留下了。
“嗯?你是在吃阿珏的醋吗?”萧锦华感觉他现在的表情有点微妙。
“像吗?”阮风突然逼近她,用清冷的眼神看着她。
“老实说,你的反应告诉我,你确实吃醋了。”萧锦华毫不委婉地点头。
阮风捧住她的脸,探下头亲吻她的粉唇,离开后,看着她说:“我不吃醋,我吃你。”
人情百态(下) 第一百章 萧珏之于锦华
萧锦华脸上没有因为他的话而脸红,眼眸清澈地浅笑着,说:“阮风,你知道听不到声音的世界是怎样的吗?”
阮风温柔地抚摸她的后发,没有说话。
“我知道,”萧锦华安静地描述,“听不到声音的世界,就像一个人漂泊在黑暗的星河中,可以看到绚丽的星云,可以感受到光的热度,但却很孤独,因为那是一个人的世界。”
“不过,我有阿珏。”萧锦华双手怀住阮风的腰身,靠着他述说着他不知道的孩童时代。
六岁前的萧锦华不太会说话,因为她有听力障碍,很难学会说话。她的听力障碍是后天造成的,六岁以后她的听力就恢复正常了,但在那段安静无声的岁月里,萧珏却能让她和正常孩子一样快乐。
萧锦华的记忆大概能回忆到自己四岁的时候,四岁的她,和萧珏一起上幼儿园,她不知道,为什么班里的小朋友都会很听萧珏的话,总之,印象中幼儿园里的萧珏是个名副其实的孩子王。
萧锦华不会说话,班里的人也不会主动和她交流,但她却不会感受到孤立,这是因为,她有一个永远陪伴自己的萧珏。在她年幼的记忆中,她竟然很难找到自己一个人独处的场景。
萧珏是弟弟,但从小就自觉地承担起哥哥的职责,四岁的萧珏已经会说话了,而且说得比同龄孩子要清晰许多,于是,他开始用适合失聪人士的方法教萧锦华说话。他和父母请教方法,看专业的指导书籍,也让萧锦华和他一起看,他们很聪明,那时已经能认识很多词汇了。
可是失聪人士学说话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助听器和人工耳蜗并不能让萧锦华听到一点声音,不过在萧珏的坚持下,萧锦华还是学会了说一些简单词汇。萧珏通过口型示范让萧锦华模仿发音,一个口型通常是可以发出许多种声音的,但是萧珏都很有耐心地帮她一个个纠正。在萧珏的努力下,她会念阿珏、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等亲人的称呼,她会说出一些简短的语句,虽然她自己也听不到自己说什么,但当她看到大家喜极而泣的表情,她知道,这一切艰辛都值得了。
“阿珏因为整天陪着我,没有结交到一个真正的朋友,他教会我说话,也让我喜欢上绘画,在这个世上,他是我永远也不能舍弃的人。”萧锦华从他怀里探出来,一字一顿地说完。
阮风伸出手摸上她白净小巧的耳朵,平静地说:“以后,换我来替萧珏守着你。”
安静的空间里传来机器的提示音,主人回来了。
“阿华,你今天怎么买蛋糕了,谁生日吗?”房子里忽然响起萧珏的声音,他看了一眼站在客厅里的两人,奇怪地问道。
萧锦华走过去,拿过他手上的蛋糕,告诉他:“今天是阮风的生日。”
“哦~”萧珏长哦一声,然后就不说话了。
萧锦华把蛋糕摆在桌面上,直接就开始拆包装,盒盖拿开,一下子就露出了精致好看的方形蛋糕,蛋糕边缘修饰了红色的玫瑰花瓣,表层是祥云状的奶油,中央写了生日快乐的英文祝福语。
萧锦华拆开装着蜡烛的袋子,看着五颜六色的它们,犹豫着说:“阮风,你是想点1根蜡烛还是29根?”说着,她还向着他扬了扬手里五颜六色的蜡烛,蜡烛细细的,目测绝对有三十根。
阮风抄着手,眼带笑意,了然地不说话。
萧锦华宛然一笑,拿出一根蜡烛插在蛋糕上,让萧珏帮忙点燃。
萧珏换了双家居拖鞋,脱了大衣,漫步走来,从裤兜里掏出一个形如香烟的小巧打火机,轻轻一按,蓝色的火焰就把蜡烛点着了。
阮风适时地走了过来,萧锦华和萧珏一起看着他站在蛋糕前,等着他把蜡烛吹灭。
阮风打量了蛋糕一眼,侧过头浅笑地看了看两人,然后就做了一件成年后就再没做过的事——吹蜡烛。
蜡烛一灭,萧锦华很应景地给他鼓掌,她把蜡烛拿开,把切蛋糕的塑料刀递到阮风手中,同时递过去一个小盘子,说:“请寿星帮我切一块。”
阮风配合地动了动刀子,给她切了一块三角形形状的蛋糕,看她不客气地尝了一口,也给旁边的萧珏切了一块,周到地说:“请。”
萧珏看了看那手掌大小的蛋糕,抽了抽唇角,但还是没有拒绝他的好意,不过自己拿了刀子把它切成两份,以二比八的比例切开,然后,他把大的那一份用叉子叉到萧锦华的碟子里,碟子还是挺大的,而且萧锦华已经快把自己那块吃完了。
萧锦华偏爱甜食,是在场两人早已清楚的事,最后这个蛋糕,萧珏吃了一点,阮风吃了一点,萧锦华吃了一半。
接下来几天,萧锦华和阮风每天都和萧珏一起去道森公司,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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