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眷 作者:henghengheng
分卷阅读15
血眷 作者:hengheng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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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那可真不是什么很好的回忆。”
宾描述道,两百年前那时候的猎人比现在的要凶狠多了,有很多是堪比亡命之徒的疯子。他大约三十多岁的时候遭遇过一次,被关在教会的地下室,那些人发了疯地咒骂他,折磨他,他几乎以为自己要死了。
“要是一百多年后的我,估计就不会挣扎着逃出来了吧。”
“为什么?”
宾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因为也差不多活够了啊。可三十岁的时候,喏,没比你现在大多少,惜命得不得了。满脑子只想着要活下去。”
“你、你说活够了……”诺埃尔突然很紧张。
“我也不会自己去寻死就是了。那之后倒再也没有遇上过猎人……话是那么说,落在他们手上的确比较痛苦。可以选的话我也不想要那种死法。”
“还好你一年前坚持着回来了。”诺埃尔说起来那次的状况还心有余悸。他听宾描述以前的事情时就心里绞痛着,恨不得替宾将那些人杀光。
当然,那些人早就老死了。
“为什么都这把年纪了我还这么拼呢?”宾有些无奈道,“没办法,家里有个人在等呢。要是我死在外面化成了灰,你大概会一直找一直找我,把大半辈子都耽误进去吧?”
诺埃尔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所以宾的意思是,他是为了见自己所以挣扎着逃回来的?
“如果你不见了,我会花一辈子去找你的。”诺埃尔感动之余还不忘纠正宾。
宾用开玩笑一样的语气说道:“是吗,那看来我拖着一身血爬回来真是太明智了。”
30
[1885]
诺埃尔觉得自己真的非常糟糕。
宾真的从未出过门,非常偶尔地,他会在半夜三四点,街上空无一人地时候在房子后面的院子透透气。
诺埃尔对此充满了愧疚。但现在的生活却同样让他压抑着的某种占有欲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以前他一直跟在宾的身后,看他和各式各样的人交谈。而现在宾是他一个人的。
宾的早晚餐都是自己来准备的。
宾会经常指示他去买新的书,有时候是拼图。
宾渴血的时候就会从他身上摄取血液,好在诺埃尔身体很不错,这么长时间下来完全没有贫血的症状。
晚上回家后,几乎每天宾都会和诺埃尔做。他不确定宾是真的那么渴求自己,还是把这当作个消遣什么的,但不论原因是什么,诺埃尔都心满意足。
而且宾看起来很享受……诺埃尔总怕被宾嘲笑自己没有什么经验和技术,所以总是铆足了劲儿想着法子来取悦他。
他每年回家几次,回来后宾总是会淡淡地问他母亲的事情,然后就是一副若有所思地神情。诺埃尔不想问宾亲人的事情,他直觉那是对方不想回忆,也不想说出口的过去。
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
诺埃尔怕宾闷在家里不开心,想要让宾试着养只宠物之类的。不过宾很遗憾地告诉他,那些动物天生都有些惧怕他,还是不要让它们受罪的好。诺埃尔不信邪,但是带回来的流浪猫狗的确都视宾为洪水猛兽一般,躲都来不及,更别提亲近,于是诺埃尔只得作罢。
31
[1886]
工作结束回来后,诺埃尔有时候会看到宾在房间里走动,有时候会看到宾躺在沙发上抽烟。他抽得比以前频繁多了。
诺埃尔知道宾说得满不在乎,但肯定还是会经常感到烦闷的。诺埃尔觉得自己很笨拙,只能尽微薄之力让宾的生活变得有乐趣一些。
“看,街口那家面包店新出的方面包。我去排队买来了。”
“……哦?”宾看起来兴致缺缺。
诺埃尔有些低落地把面包放在茶几上,走到宾的脑袋旁边。
客厅里几乎都笼罩在烟雾里了,宾半撑起身子,让诺埃尔坐下,然后重新躺下,脑袋枕在诺埃尔的腿上。
“呛吗?去把窗户开条缝。”
“没事,”诺埃尔低头看着宾,有些好奇地问道,“吸烟是什么感觉?给我也试试吧。”
“年轻人别整天什么都想试试。对身体不好。”
“……我已经二十七了,不是十七,”诺埃尔低声抗议道,“我身边也有好多共事的人吸烟的,就是没你这么频繁而已。”
毕竟烟草也要花钱,而且要花不少钱。他的那些同事舍不得这样一根接一根地来。但如果是宾要求的,诺埃尔即使不吃饭也要帮他买回来。
诺埃尔觉得宾抽烟的姿势也性`感得要死。
“那可是好事。人类照我这样来几年可是真的会短命的,”宾手指间夹着香烟晃了晃,“反正我的身体怎么折腾也不会有什么变化,你就不一样了。我还指望着你多活几年呢。”
“就让我试试吧,我想和你一起嘛。我不会像你这样没有节制的……我想也负担不起啊。”诺埃尔抓了抓头发道。
“你是在抱怨我花钱多吗?”宾挑了挑眉毛。
“不不不,没有,我没有。”诺埃尔立马慌乱地否认。
诺埃尔的反应成功逗笑了宾。
“……没办法,给你试试,”宾伸手从衬衫胸口的口袋里抽出来一根塞给诺埃尔,“呛到了可别冲着我咳嗽。”
“唔……”
诺埃尔咬着烟,还没有反应过来,宾便搂着他的脖子,将自己的身体拉起来,然后用自己嘴上的烟点着诺埃尔的。
“……”诺埃尔不禁脸红了,这就是他幻想中的场景。
宾躺了回去,诺埃尔的腿比前两年肌肉还硬了些,躺着倒是牢靠。
“一如既往的好懂。”
诺埃尔吸了口气,然后不符所望地呛到了。捂着嘴狂咳了一通,这下彻底憋红了脸。
诺埃尔人生中的第一根烟就在反复的尝试和试探中燃尽了。
“嗯?所以有什么感想?”宾朝他点了点下巴。
“果然谁来都不会有你一半的好看和气质……”诺埃尔知道自己刚才出糗的模样一定与宾平时性`感又优雅的姿态相去甚远。
“废话,”宾笑了笑,哑着嗓子骂道,“从小就是跟屁虫,什么都想学我。”
诺埃尔无法反驳。
他今年已经二十七岁了。可以轻易将“二十四岁”的宾拥在怀里,甚至整个人打横抱起来。但无论过去多久,哪怕他三十七,四十七岁,宾依旧会是他理想中的长辈,男性,爱人。
宾几乎是他的全部。
32
[1887]
“然后涅耳先生就气得不行,中午非要拉着我们去外面买吃的。我们问他怎么回事,他说因为老婆给他做的三明治里只有西红柿和生菜,但是给他儿子的那份里面竟然全都是鸡肉和火腿,”诺埃尔一边站在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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