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让男朋友爱上我的方法 作者:小布尔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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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让男朋友爱上我的方法 作者:小布尔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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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让男朋友爱上我的方法 作者:小布尔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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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在这个时间段相处过,所以在吃过晚饭后,我们两个就一人坐在沙发的一端,默然无言,面面相觑。
我觉得你们应该可以想象那场景的尴尬… 我拼命在脑子里回想一般的恋人在这种时候会做些什么事,可无奈我实在没什么这方面的经验,好在当时我忽然福至心灵,想起了之前友人同我说的--“谈恋爱还能干些什么?总不归是吃饭、接吻、看电影、压马路、说废话、上床,重复”。
虽然他的下一句是“还好我不打算谈恋爱”,但我觉得他这段话似乎没什么大问题。
饭我和y先生已经吃过了,别的现在能做的...大概只有看电影了。
我还没和y先生看过电影。
在我试探地提出要不要一起看电影的时候,y先生几乎立刻就要起身去换衣服,我连忙拉住他,无奈道:“在家看可以吗?fsl之前给我推荐了部片子,我一直没来得及看。”
fsl是我的那位友人。
y先生似乎翻了个白眼,但还是挨着我身边坐下来,我就赶紧起身去室内拿了投影。
友人给我推荐的电影叫《七磅》,我问过他这个名字的含义,他大概也不太清楚,只说有人说是一颗心的重量,有人说是人灵魂的重量,也有人说是引自莎翁《威尼斯商人》,里面的债主坚持要割人一磅肉抵债。
我之前在网上查过片子的大概,中心思想是个犯下罪过的主角妄图通过拯救他人完成自我救赎的故事,我以为这部能得到我这位眼光极高的友人推荐的电影会有多么惊为天人,然后他告诉我拍的一般。
“...所以你到底为什么要推荐给我这部.”
“你真的爱看不看。”
我有时其实也不太理解我这位友人,他的出身同我相仿,他比我聪明,比我左右逢源,他的父母比我的开明,朋友也比我多,我不认为他这一生有经历过任何挫折,他既不信教,恕我直言,他也不是个会被轻易打动的人。
电影开始于由男主的疏忽导致的一场车祸,这场车祸直接害死了包括男主未婚妻在内的七个人,只有男主活了下来。
幸存下的他万般痛苦,决心赎罪,他盗用在政府工作的弟弟的证件,开始调查那些正直却不幸的人的信息,打算通过器官移植来挽救他们,整部电影就这样围绕着他的赎罪经历展开。
在整个电影的过程中我和y先生没有说一句话,然而当男主同电影中患有心脏病的女孩越走越近的时候,我感觉到他握住了我的手。
荧幕上最后的画面终结于得到了男主捐赠的心脏的少女见到了得到男主捐赠的眼角膜的钢琴师,电影就在这样的一眼里结束。
片尾走演员表的时候,我对y先生说,我忽然想起友人给我推荐这部电影的时候说的是什么。
他说:“最终,他以他的眼,看见了他的心。”
y先生“嗯”了一声。
然后他像忽然想起什么:“我不一样。”
我一开始没有太听懂,只本能地觉得会有下文,于是我转过头去看他。
他似乎有些犹豫。
“怎么了?” 我问他。
“我比他幸运得多。”
y先生低下头,将另一只手也放在从电影后半段便未放开的我的左手上,他将五指穿过我的指缝,好像这样能够给他带来什么。
我没有说话,我似乎预感到了什么。
他抬起眼来看我。
“不必死去”,y先生对我说,“我也能用我的眼,看见我的心。”
№2999 ☆☆☆用户 68733045 于 xxxx-xx-xx xx 留言☆☆☆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1. 饭你和y先生已经吃过了,别的现在能做的大概就是有疯狂地...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吃瓜
2. 刚刚暗搓搓挨着老婆坐下老婆就跑了的y先生:……..
第10章 第 10 章
17.
……..
我是江毅,今年十八岁,大二。
我最近遇到一个人。
他有着柔软的黑发,湿润而清冷的眼,白瓷一样的皮肤。
他不矮...至少作为一个南方人来说,他在春天总是穿着雪白的衬衫水洗色的牛仔裤,堤上杨柳般清瘦的一条,别到小臂的袖口露出的线条却很漂亮。
他不喜欢笑。
可当他看一个人的时候,他的眼里明明未有情绪、不带情`欲,却总给人一种他心无旁骛,将你放在心上的感觉。
只是他的目光极少落在人身上,他似乎更愿意去注视一些死物,像是书或卷轴,又或是远处的风景。
他自己就像是一道风景。
他平时似乎不太喜欢和人打交道,却同方舒楼走的很近,和方舒楼在一起的时候,他的笑似乎会多一点,话也会多一点。
有人说他们是一对,说实话我不太相信,不过这不影响我讨厌方舒楼。
我在他面前晃过许多次,方舒楼和我打过招呼,他却似乎没有注意过我,他这个人像是天生有一种不可亵玩的气场,既不给人压迫也不令人讨厌,只令人觉得难以亲近。
你同他说话的时候,只觉得恨不能用词再文雅一点,态度再正经一点,他问你问题的时候,你只怕不能回答的再详尽一些,在他面前说不出脏字,说不出顽劣的玩笑,当他用那平静的眸子看你一眼,即便其中不带指责,也会令人心生羞愧。
我不认为这只是我一个人的想法,事实上,除了方舒楼这个没眼色鹌鹑精,我未见过有人用那样轻忽的态度对过他。
这也使得即便他待人的态度称得上是谦和温顺,会在他身边晃来晃去的,也不过只有方舒楼一个。
我常常会想这样的他是否会觉得孤单,又或者他也许根本就不在意。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关注他,我向别人打听之后才知道他已经是个研究生,我和他的专业毫不相关,在校我们之间也没有任何重合的课,我却总能看到他。
仿佛四面八方,都是通往他的方向。
……..
今天我又看到他了,他抱着本书,似乎刚刚打完电话,正垂着头将手机放进裤子口袋。
我当时不知道怎么想的,其实我应该往后退一步,或是不动地让他走过去,可是我顿了一下,却径自向前走了一步。
我撞到了他,但是一来他走路速度不快,二来我也有意控制力度,所以他虽然矮我一点,却也没有被撞得摔倒,只是手上的书掉了下去。
赶在他之前,我低下身去帮他捡起。
是一本小说,加缪的《局外人》。
他看起来和这本书气质不搭。
.........
下一次的见面就是年后了。
当时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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