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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之人人都爱雷蒙德(NP) 作者:四零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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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之人人都爱雷蒙德(NP) 作者:四零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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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你这个蠢货!”

    “……把软木棍递给我!!他会咬断自己的舌头!!”

    “卸掉他的下巴!!”

    他的意识在白雾与刺眼的光芒中游离了一会儿,最终才回到了自己的身上。疲倦,恐惧,厌恶与恶心死死的抓着他,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恢复了感知,老梅和几个仆役的脸出现在他眼前,他感觉浑身无力,身上几乎被汗水湿透,嘴里还有一股咸腥味——显然,刚才咬到舌头的人就是自己了。

    他吃力的抬起手,想要抓住老梅的胳膊,却捞了个空。

    “卢克……卢克……”雷蒙德口齿不清的说着。

    老梅打了个手势,旁边人端过来一盏灯,大法师撑开雷蒙德的双眼看了看,拿掉了他嘴里的软木棍。

    “卢克,卢克……死了!”雷蒙德抓住他的手,才发现自己一直在发抖,他咬紧牙关看了老梅好一会儿,才重新积蓄起说话的力量,“卢克死了!!”

    “先别说话……你需要镇定……”老梅拿过助手递来的毛巾,替雷蒙德擦了一把脸,后者额头上的汗水几乎要流进眼睛里。

    “……它死了,它死了……”雷蒙德喃喃的说,他几乎希望自己能崩溃的大哭起来,可是却没有一滴眼泪。

    老梅端给他一杯淡棕色的透明液体,“来把这个喝了。”

    一个仆役过来扶起雷蒙德,拿了两个垫子垫在他背后,雷蒙德扶着杯子,喝下了杯子里的东西。

    又苦又涩又辣,接着发热的感觉沿着食道一直浇到胃里。竟然是蒸馏酒。

    酒精有镇定的作用,比会引发谵妄和幻觉的颠茄碱要更好控制剂量。

    雷蒙德放开了老梅的手,无助的靠回垫子上。老梅嘱咐仆役们去弄些吃的,接着坐到雷蒙德旁边的椅子上。

    他并没有做任何表示,也没有催促雷蒙德,只是安静而面色严肃的坐着。

    雷蒙德安静了一会儿,最终开口道:“是我害了它,是我的错……”

    老梅摆摆手,打断他:“如果你打算让我听你的这些没用的自怨自艾,那么卢克才真是白死了。”

    雷蒙德看着他,老梅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严肃过,也从来没有让人感觉如此靠谱过。

    他深呼吸了一下,整理着思绪:“马库斯被兽人女王抓住了。女王是他的母亲。他们所处的位置,离边境大约三天到四天——昼夜不停的步行路程,在北方的群山之中,一条宽阔河流的附近。外观上看上去像是一座大型的遗迹,里头是矮人的地下城……”

    “女王……”他回忆着,“她与其他兽人不同,她更为强大,有自我意识,她控制他们,向他们发号施令……但是却和他们同样冰冷苍白,没有生机……”

    “巫妖。”老梅说,“她是个巫妖。”

    雷蒙德看着他,等待他说下去。

    老梅却没有进一步的解释,他站起来,走了出去。

    雷蒙德的肉体虚弱的无法自己坐直,他无助的看着老梅消失在门后。不一会儿,仆役端来了一碗麦片粥,帮助雷蒙德喝了下去。

    吃过东西,雷蒙德感觉稍微好些,紧张感逐渐消退,倦意却越来越浓,最后他睡着了。

    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死了,粉身碎骨的肉体消亡法。

    他茫然的站在自己的残骸旁边,世界照常运转着。

    他莫名其妙的想起了一部英国电视剧,一名警官从21世纪回到了20世纪的70年代,并和那时候的警官成为了至交,直到他有一天被人从昏迷中唤醒,告知他得了脑部肿瘤,那些美好的经历只是因为肿瘤压迫神经而产生的幻觉。

    这名警官接受了这个残酷的事实,然后呢……

    雷蒙德睁开了眼睛。

    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他跑出房间,一路奔下法师塔,老梅并不在这里。

    院子里,金龙也已经不知去向,甚至他带回来的财富也不翼而飞,只留下一个空旷而孤寂的坑。

    他向其他人询问大法师和老九的去向,得到的回答是金龙已经随着贵族的军队离开,而大法师则声称有事要办,并没有提及目的地和归期。

    雷蒙德只好再次赶到奥萨斯城的佣兵行会,希望能得到一些消息,又或者能给佣兵们提供一些有用的线索。

    佣兵工会里现在已经变得冷冷清清,大厅里的人员数量屈指可数。雷蒙德在柜台等了好一会儿,一个穿着围裙的中年大叔才一边擦手一边过来,问他有什么事。

    雷蒙德直接询问起马库斯的消息,并且表示愿意提供帮助。

    大叔皱起眉头看了他一会儿,告诉他一天以前消息传来,有斥候确定马库斯被兽人抓住,并被带走,贾辛图的行会负责人已经号召人手向北集结——大叔说到这里的时候,比划着示意了一下空荡荡的大厅,——连奥萨斯的不少佣兵都在这两天出发北上了。

    “那他们具体知道马库斯现在的下落和处境吗?”雷蒙德问。

    “这……我并不清楚。”大叔摇摇头,“你看,我只是临时代班管理一下这里,这间行会的负责人也去参与这件事了。”

    见雷蒙德站着一语不发愁眉不展的样子,大叔又凑过来说:“我想行会的那些核心成员应该知道更多,毕竟他们与马库斯 菲尼克斯是血兄弟。”

    “核心成员?血兄弟?”马库斯还有兄弟?兽人?人类?雷蒙德发现自己不了解的东西真是越来越多。

    “这也不算什么秘密。”大叔擦了一下柜台,“马库斯 菲尼克斯为了让佣兵之间彼此更加信任,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平时能够成为背靠背的同伴,把没有血缘的不同个体通过这种方式连接起来……不分种族,不分性别,不分年龄,不分文化,成为血兄弟的人彼此分享命运,同甘共苦,团结而平等……至少据说是这样。”

    “那么,就像你说的,核心成员……?”雷蒙德想了一下,“比如说这间行会的负责人就是?”

    大叔点了点头:“还有不少,比如……呃,算了。”

    雷蒙德已经跑出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巧遇

    雷蒙德当初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从奥萨斯城出发,去认识它的。那时候他不会骑马,只能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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