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作者:谦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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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作者:谦少
清冽
“学校门口有一个奇怪的人。”
程音一进办公室,就这样说道。
她最近在筹备结婚的事,每天都踩着点来上班,好在她的课大部分在下午,除了星期二上午的两节。她本科学文,研究生学的西方文学史,她父亲程校长是我导师,算是我小师妹。我当初上大学的时候她还在上高中,瘦瘦的小个子,整个人埋在蓝白色校服里,见着我都贴墙走,声音比蚊子小。
我今年刚评的副教授,自己带了两个小研究生,一个比一个懒,还好这两年学校玩学术行政分离,程校长也不再执着于让我去争那个系主任,我总算有点空闲时间,去年发了两篇论文,都是关于唐诗的,浅尝辄止,写了张若虚跟刘希夷。据程音说,程校看了一遍,摘了眼镜,说了句“差强人意”。
我知道程校还在气我。倒不是为齐楚,他们这一代人反而看得很开,不像我父母耿耿于怀。他是气我太迁就齐楚了。像去年过年,我冒着大雪在两个城市之间来回飞,别人过年都胖,我一个人瘦了五斤。
学校里很多老师对娱乐圈态度都很奇怪,程音他们这么年纪轻的倒还好——程音还算是齐楚的粉丝,上学时还买过他专辑的。她只是隐约知道我伴侣是娱乐圈的人,似乎还是个明星,只是不知道具体是谁。
并非我遮遮掩掩,实在是齐楚现在有点太红。娱记无孔不入,见个面都得瞻前顾后,去年过年齐楚在剧组拍戏,北方城市,大雪天,满天都是雪花在飞,我悄悄飞过去,在酒店等他过年,他拍到天黑,带着一身寒意回来,开门看见我,直接怔住了。他瘦了更好看,一笑起来,眉眼都是春雪融水般的温柔,走过来就亲我,凌蓝秋吓得不行,连忙扑过去拉落地窗窗帘,怕外面有人拍。
其实最开始齐楚是不想转影视的,他的歌唱得好,也红,媒体已经隐隐约约开始叫起“小天王”了,这些年音乐市场不景气,凌蓝秋让他转演戏,彻夜长谈,说:“你才25就想养老,疯了吧。”
他最开始两部戏不太好,但是从去年开始就有大制作找上门来了,还有文艺电影,于是越来越红,到今年年初,已经是全民偶像,我上课讲到屈原,做多媒体课件,竟然有女孩子跑过来问我:“老师,你屈原照片用电影剧照好不好。”
齐楚那部《屈原》入围金熊奖,只差最后一步,输给了一部同性电影,乐子佼的文艺片,也不算冤。凌蓝秋倒是挺懊恼,因为当初那部电影也跟齐楚有过接触,她权衡之后,选了《屈原》。当初剧本她还让我看过,我说立意不错,她坐在咖啡桌边吸着烟,开玩笑说齐楚古装好看,就算拿不了奖,颜值巅峰留部好电影也不错。
过完年就好多了,s城春天来得早,雪化得快,我今年上半年没什么要忙的,两个研究生也慢慢独立了,大把大把地又时间。抽空回了两趟家,这两年我爸心脏一直不太好,我弟肖航好像到了叛逆期,读书读得也不安生,早知道当初直接让他考我这个大学反而省心多了,至少我可以管着他。c大虽然理科弱了点,但是国内排名还是前十的。
齐楚明天回s城,有三天假,然后就得开始新戏宣传,我也很想什么都不做,陪他在家里休息三天,听听歌,随便吃点东西,一觉睡到大天亮,然后懒洋洋地裹在被子里互相亲吻。
然而积压的事情有点多。
房子是真的得换了,现在这套离我学校近,也方便,然而毕竟不够隐蔽,凌蓝秋曾经提过一次,说很多资深狗仔知道这里,她给我们看好一套大厦顶层,复式,还有一套郊区小别墅,都是非常注重隐私的小区,邻居里还有几个是娱乐圈的人,这两套我都看过,还是决定等齐楚回来再确定。
“喏,给你带的粥。”程音最近很注意养生,在我桌边坐了下来。
“谢了。”我替她移开一堆书:“我已经吃过了。”
她一脸惊讶。
“难得啊,你竟然吃早餐了,”略加思索,表情顿时调侃起来:“我知道了,一定是你‘那位’要回来了。临时抱佛脚也不行的啊,师兄……”
我生活习惯太坏,随心所欲惯了,齐楚一直耿耿于怀,他一直计划再演两年戏去美国买个大农场,养牛骑马,照我这生活习惯下去,恐怕到时候牛和马都是他一个人的工作了。
程音眼尖,刚坐下来,又发现新大陆,捡起我放在教案下的照片来看:“这是哪,师兄你又要买房子?哇,这是新外滩?”
去年她去苏州讲课,临上台前一天晚上怯场,凌晨一点打电话给我求助,我只能开视频帮她从头对一遍演讲稿,睡眼惺忪没注意,被她认出身后的大厦,从此认定我傍了大款。还好齐楚当时睡得正熟,没有睡眼惺忪从后面路过。
我把照片收了回来。
“看看而已,”我警告她:“你别到处乱说,师父知道我就杀你祭旗。”
她吐吐舌头,做个噤声手势。
“师兄你下午有课没?”
“没有,但是也不能给你代。”我先行打消她念头:“我可能要去机场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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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楚天快黑才到家。
凌蓝秋现在拿他当宝,三四个助理簇拥着送到家,她自己还亲自押解,仍然是老样子,一身黑色风衣,长发,只有嘴唇一抹红,高跟鞋像匕首,轻车熟路跟我打招呼:“hi,肖林。”
“到了?”我留她吃饭,毕竟一桌菜:“有花胶炖汤,要喝点吗?”
“不了,有人嫌我碍眼呢。”她故意揶揄齐楚,临走又吩咐:“对了,下周有个综艺,要唱歌,别让他吃辣。”
齐楚一声不响,守在门口,她一走就关上门。
他进门就脱了大衣,里面是深色衬衫,因为瘦了,越发显得身量高,一身落落无尘,线条极为干净,我过去收拾鞋子,他抓住我手臂,一声不吭地跟我接吻。
玄关灯光暗下来,他手掌托着我的脸,掌心干燥而温暖,他有着非常漂亮的手指,因为弹吉他,某个指节上有薄薄的茧。
我闻见他衬衫领口里清冽的味道。
他从来就是闷罐子性格,而且因为话少,脾气还不好,常显得气哼哼的,我想起他的粉丝说他面瘫。
我很早就认识他了,初中住得近,他家那时候家境很好,他是学校里女孩子都会喜欢的那类男生,高且瘦,皮肤是那种冷冷的白,一双眼睛安静得像星辰,我那时候骑单车上学,常从他家门口过,故意骑得很快,一阵风一样飞过去,装作不经意回头,看见他穿着白衬衫站在路边。
他连背书包的样子都比别人好看。
高中仍然同校,他父母离婚,闹得很难堪,他父亲出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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