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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强行扑倒 作者:疯疯疯爷

    分卷阅读29

    “段家历经了好几个朝代,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知道了吧。”

    陶秋安慌了神,他知道这个世界仍存在阴暗面,但没想过自己有幸能体会一次。

    “你不是姓段吗?不是段家的人吗?他们怎么会这样对你?太荒谬了!”

    戚凌在吊床上躺下来,后脑枕着自己的胳膊:“你以为只有姓段的才是段家的人?姓段只是本家,族人在外面各种各样姓氏的都有,我十六岁才到段家,十八岁就出来闯荡江湖了。反正很复杂,说了你也不会懂,段家表面上尊敬变身人,可其实一直当成怪物防备着。”

    陶秋安不语,难怪在段家时他一直感觉到自己被排斥。

    “不用怕,你现在有两个选择。”戚凌在吊床上晃悠,很是随意地说:“你可以选择会回段家当少爷,或者和我一起亡命天涯。”

    亡命天涯,真是一个很浪漫又很悲惨的词。

    一个人亡命天涯肯定很悲惨,两个人亡命天涯就有了不一样的意味。

    陶秋安是一万个不想回段家,可是陶冶怎么办?他弟弟怎么办?

    姑且不论他回到段家的遭遇,若他真回去了,戚凌一个人该怎么办?

    戚凌将要独自面对逃亡、追捕、受伤、疲惫、甚至是死亡……

    光是想象,陶秋安已经痛得说不出话来。

    戚凌抱住陶秋安,用拇指撬开他的牙关,不让他咬伤自己的嘴唇:“不要因为我有心理负担,我向来都讨厌段家,也许迟早都会这么做,只不过顺便带走了你。”

    他一直没背叛段家,是因为没必要,而陶秋安,刚好就是这个契机。

    因为野兽的直觉都是敏锐的,当初在接到段家指示时,为了得到研究成果,戚凌企图接近的人是陶夏宁,而一直推开明明对自己有好感的陶秋安,就是下意识的知道这个人碰不得。

    结果阴差阳错,命运总是把他们凑到一起,才造成今天的局面。

    他把陶秋安带到段家就后悔了,所以又把人带了出来。

    戚凌知道陶秋安会选择跟自己走,他越来越了解这个少年,因为自己的处境更糟糕,陶秋安不忍心撒手不管。那么接下来就好办了,他成为陶秋安的保护神,主宰者和依附者,关系形成。

    至于后果会怎么样,他不在意。

    “我要去见小宁……必须要见我弟一面。”陶秋安抓住戚凌的胳膊,请求:“帮我。”

    “好。”戚凌搂住他的肩膀,另一只手轻轻抚摸他的后颈,勾起嘴角,声音是难得的温柔:“我会安排,这里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你就先安心呆着。”

    陶秋安轻轻点头,合上眼,下巴抵在戚凌的肩膀上。

    他还是觉得很冷,努力让自己贴紧戚凌,胸膛挨着胸膛,贪恋温暖。

    随着天色越来越暗,气温也越来越低了,冬天就要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八章:带你回家(下)

    陶秋安戴着棒球帽,一只手抓住帽檐,一只手插兜里,低着头快步行走。

    他在小屋里呆不住了,戚凌仍旧神出鬼没,他吃了整个礼拜的泡面和火腿肠,嘴巴里一点味道也没有,打算趁现在中午人不多,到附近看看弄点什么回去改善伙食。

    这还是陶秋安变成通缉犯以后第一次外出,他发现自己胆子没有预想的那么大,路人多看上一眼都会让他心惊肉跳,只能尽力不要让自己显得慌张。

    突然间,有两个男人抓住了陶秋安的肩膀,把他强行拖上一辆灰色轿车。

    陶秋安吓懵了,回过神来就已经被塞进车里,当他看到一张熟人的脸时,不晓得该哭还是该笑。

    “哟,小子,好久不见了,急着去哪呀?”刀疤黄说。

    “黄老板……”陶秋安稳住了发抖的声音,扯出一个假笑来:“您也不缺那十万块举报奖励,能不能就当没看到我?拜托了,我这还有事呢,改天再请你喝茶。”

    刀疤黄靠在后座上斜眼打量他:“还说自己不是干大事的人,跟我谦虚呢?”

    陶秋安欲哭无泪:“我真的什么大事也没干过,冤枉啊,大人!”

    “是被黑脸鬼连累了吧?那家伙,哼……”刀疤黄换了个姿势,从西装口袋摸出名片来:“当初你非要跟着他,我也只能说活该,不过我这人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你有事就打个电话,不太难办的事我还是会帮一把。”

    陶秋安双手接过名片,几乎都不敢看他的眼睛。

    好在他后来才知道自己是杀死人家侄子的真凶,否则早就露馅了。对于刀疤黄,因为陶秋安心中有愧,看着他也顺眼了许多,起码他比段家的人磊落,没有私下为难过他们两兄弟。

    他不敢指望刀疤黄向自己报恩,只祈祷别报仇就行了,阿门。

    从轿车里下来以后,陶秋安进了一趟超市,杂七杂八的买了好些东西。当他两手提着购物袋回到天台屋,一进门,就看到戚凌也在,而且脸色不大好,阴阴沉沉的。

    陶秋安起先有点心虚,不过赶紧调整心态,摆个脸色就战战兢兢的,太没出息了。

    “你回来啦,饿不饿?我打算炒个饭吃,咱中国人不吃饭怎么行。”

    戚凌不吭声,抱着胳膊靠在物架上。

    陶秋安懒得管他,把现在在屋子里翻到的电饭锅和电磁炉搬出来,这两样电器都不知道多久没用过了,都蒙上灰尘了。他埋头忙活了大概四十多分钟,先弄出一碗芥菜咸蛋汤来,再把煮熟的米饭倒进锅里翻炒,撒了些配料进去,满屋子都是食物的香气。

    屋里没有椅凳,陶秋安就腾出一块空地来,布好碗筷盘腿坐在地板上:“喂呀,给点面子尝下味道呗。”

    戚凌脸色比方才好了些,但仍是不肯说话,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俩人捧着碗默不吭声地往嘴里扒饭,再把汤也喝光了,一点残渣都没剩下。

    陶秋安放下碗,无比满足地叹了口气,摸着肚子在地上打滚:“吃货,赶紧洗碗去。”

    戚凌扑上去,舔掉他嘴边的饭粒,又在他脸上啃一口,低声说了句:“很好吃。”

    陶秋安得意一笑:“本大爷的厨艺可不是盖的,以后好好伺候,少不了你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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