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一个人 作者:寒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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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酒吧一条街,但是具体进哪家不太清楚。
难道……
书歌却不回答,而是继续前面的话题:“如果副总您手好些了,还是自己回去吧。”
承颀伸出手,到他眼前。
白色的纱带渗出血,看起来凄惨无比。书歌瞳孔收缩了下,有些走神。承颀趁机用受伤的手抓住他,两人到停车场:“你要去哪里?我手这样,回家也没什么事做,你到哪里我去哪里好了。”
手这样,却还能做饭。书歌侧头看了他一眼,发动车子。
到了b市有名的酒吧集中中心散理路,书歌往酒吧密集处走去。
“书歌,你来这里做什么?”承颀一路跟着他,连忙绕到他身前去拦,“这里是酒吧一条街……”
“我知道。”书歌说,三拐两转进了一条小岔道,极熟地向目的地走去。岔道里面有家酒吧,名字很奇怪,叫“j’attends...”。
书歌直接迈入酒吧大门。承颀跟上去,被保安拦下:“这位客人,请这边进。”
“可是他……”承颀指着书歌背影,保安会意:“这是我们酒吧的员工通道,外人是不可以走的。”
酒吧……员工?承颀眼前一黑,耳边又响起光华帮那人的话:“有家叫夜雾的酒吧,基本上出入的都是同性恋,帮里遇到男人欠钱的,只要长得过得去,都送到那里让老板帮忙卖……听说价格还不低……”
——“您也知道我们帮主不喜欢血腥,什么杀人啊肢解啊都不让我们做,所以我就把那小子卖给夜雾了。反正那小子那么倔,打得吐血连声都不吱,估计也不可能替我们做事。”
承颀几乎站立不稳,抓住眼前保安:“你们老板在哪里?”
保安被他勒住,呼吸不畅,脸憋得通红,心里想你不放开我我怎么说话。眼前这人像是疯了一样,手劲奇大无比,眼神怎么看怎么不对劲。他衣服被承颀抓紧,皱起的衣褶渐渐染上了红色,是他手上的血。
另一名保安看到这情况,马上大喊:“搅局子的来了,兄弟们上啊!”一群保安从酒吧里跑出来,围住承颀。他们看到承颀抓着同事的脖子不放,又看到殷红的血,心中一急,也来不及问前因后果,直接电棍往承颀脑袋上打。
承颀一闪身躲开,手里还抓着那名保安,眼神微敛,有种让人心冷的凛冽:“你们老板呢,叫他出来!”
还真是搅局子的,众保安听他这么说,更是怒气冲天,一群人围上,群殴承颀一个。承颀在众人中闪展腾挪,拿着手里的人当盾牌,还抢过那保安的电棍反击。
两帮——一帮人和一个人——打得正热闹,忽然响起一个温和的声音:“你们在做什么?先都住手……”
“老板,他——”有几名保安停手跟那老板解释,承颀听到老板二字,全身散发出凛然寒意:“你就是这里的老板是么……书歌?”
书歌站在老板身边,看着他们打架,完全置身事外。
承颀脸色一变,竟然立刻恢复了镇静表情,连眼神都隐藏起来,一语不发,向两人走去。
不能让书歌看出他的担心,不能在他面前表现出真正的焦灼……要冷静,要自然,探听这老板的底细,问明到底怎样他才能放书歌……
承颀脑中飞快思索,因此忽略了外界情况,眼中只看着书歌。但保安众也不是吃素的,有人抡起电棍,对着承颀后脑就是一下。
昏倒之前,承颀闪过的念头是:如果死在这里,书歌能不能把那副漠不关心素不相识的神情,变上一变?
但是不行,不能死……在一切结束之前,不能死……
十三
承颀做了一个梦。
梦里书歌被一群人架着走,他挣扎着反抗,终于甩开那些人跑到自己面前,抓住自己的手。
然后自己伸手,把他推了下去。
他重新被那些人抓住,脸上尽是绝望,却再也不挣扎不呼救。那些人抓着他,手变成了长长的爪子,撕裂他的衣服。他们伸出长长的舌头,在书歌身上舔着。
承颀想上前,想救出书歌,可是他动不了。身体像是僵住一般,完全,动不了。
那、那人居然要——
我杀了你们!不许碰他!你们都该死!!我要把你们一个个的……全杀死……
“那你呢?”
不知何时,书歌已经走到他身前,低下头静静地问他。承颀能看到书歌满脸血迹,和血红之中,嘲讽勾起的唇角。
他拿出一把小刀,闪亮的刀刃映着承颀的眼。书歌还笑了笑,毫不迟疑地将刀身插入承颀身体里,心脏中。
承颀笑了,伸开双臂抱住书歌,吻上他带着血腥味的唇。心脏处剧烈疼痛,可是也很开心。
“书歌……”他低声念着他的名字,声音中充满了温柔。
眼前满身鲜血的人忽然散去,像是化了一样,从他怀中慢慢溢出,消失。
“书歌!”
承颀大喊一声,猛地坐起身,发现自己一身是汗。
书歌呢?承颀慌忙四下寻找,书歌人呢?
这里好像是休息室,没什么家具,干干净净的。一边椅子上坐着一男子,见他醒来,看向他这边。
承颀目光凝住,那男子,正是老板。他连忙翻身起来:“书歌呢?你把他怎样了?”
老板微微一笑:“要不是sidney说你是他公司副总,你现在多半就在外面跟垃圾桶作伴了……sidney在工作。”
工作……承颀握紧手,脑中浮现的都是一些不堪画面。
书歌……那么骄傲那么倔强的书歌……
不是没有想过书歌可能的境遇,但当真发生在眼前时,难受程度还是超出了限度,一阵阵的抽痛,像是心脏被生生剜出来,然后一口口被吃掉,连被啃噬的感觉都很清晰。
挣扎着下床,被敲晕之后大概还被暴打过一顿,身上筋骨都断了似的,一动就是酸痛。
打开门,穿过一条小小的过道,就是酒吧大厅。能听到吉他的声音和歌声,很好听,但是他哪有这个闲心欣赏。
书歌在哪里?
没有,四处看过,都没有……承颀想到“工作”的内容,心焦得一刻也站不住,忽然发现房间一侧还有小门,跑过去打开。
原来里面还有个后厅,进去,后厅比前厅安静得多,人们三三两两坐着,低声谈天。中心几个人组成一个band,正在弹弹唱唱。
急切看向四周,好像没有想象中的淫秽场面,先是稍稍松了口气,随即就看到了书歌。
书歌在吧台后调酒,一边和吧台前坐着的男人说着话。
承颀呆呆看着他,隔着半个大厅,隔着众人,看他。
书歌是个有些孤僻的人,他的性格不适合跟大多数人相处,但是真的了解他的少数人,会觉得在他身边非常舒服。书歌不会对无关的人太亲近,不会轻易笑,不会……
但是书歌现在在笑,很淡的笑容,也在和吧台旁边的人说话,好像说得不少。
一首歌唱完,乐队众人在掌声之中笑着跟大家打招呼,抱着吉他的男人起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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