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我凌风 作者:老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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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慕现在很喜欢他,在慕慕心里,他……”
东方远因苏琅琛身上的寒气收住了口。这要一不小心多说错了什么,苏琅琛估计能把他也一同灭了。
“继续啊,怎么不说了?”苏琅琛偏偏这时候还朝东方远笑,只是笑里一股阴气:“没关系,我不是计较的人。”
庄主不是计较的人,庄主计较起来不是人。
我怎么偏偏和死变态做了朋友。慕慕被死变态看上真是太可怜了。东方远连连腹诽好几句,才道:“他毕竟是皇族,你还是三思。万一被发现……”
“发现什么?”苏琅琛的语气很无辜,“世人都知宁郡王人在京都,新婚燕尔,守着娇妻在家你侬我侬,正闭门不出,拒不见客呢。”
如果赵宗治真的在新婚当晚成功离开,不管汝南王还是镇国将军,为了面子肯定都会如此宣称。“可堂堂郡王失踪,能瞒多久?事情总有败露的一天。”
“不错,但就算最后赵宗治的尸体被找到了又怎样?宁郡王大忠大义,新婚之后仍不忘报效朝廷,前往战场却不幸被西夏军杀死,——跟我有什么关系?”
苏琅琛做事向无遗算,东方远已经彻底没话说,只剩最后一句:“你就没想过慕慕知道赵宗治的死讯后会怎样?”
“慕慕很骄傲。”提到慕君颉,苏琅琛的神情不自觉的变柔和,语气也温柔缱绻起来,轻轻道:“以慕慕的骄傲,就算再爱一个人,也不至于去和一个可怜的女子去争什么吊念亡夫的资格。不管这个亲事是否有名无实,那个妻子永远会是横在慕慕心间的一根刺,——所以赵宗治现在死的这个时间刚刚好,连亲口跟慕慕解释的机会都没有。时间久了,我总会让慕慕把他慢慢忘掉。”
说是那么说,其实苏琅琛并没有十足的底气。待苏琅琛回去后,得知慕君颉一个时辰前就出了军营,而且出去之前还知道了赵宗治的婚讯,表情顿时就不好了。
慕君颉此刻的表情也不太好,他本以为还要再等一段时间才能见到元昊,没想到交战在即的当口元昊也能大摇大摆的出现在西夏想要攻占的这座延州城。
“慕慕,”元昊一开口就言语亲昵,“我们终于又见面了。”
傍晚时分大雨终于停了,慕君颉抬眉看了他一眼,却没说什么,在他的示意下上了马车。
元昊随后进来,马车很大,中间放了暖炉,比外面暖得多,慕君颉把手伸向暖炉烤火,露出消瘦苍白的手腕,动作间长发顺势滑落,有几缕落在了腕上,墨黑的发显得手腕更白皙,有脆弱易折又病态的美感。
他实在是太瘦了——元昊心里头冒出的一个念头竟然是这个。不由自主伸出手去,握住了那只纤细的手腕。
冰冷的触感让元昊回过神来,却也不觉得尴尬窘迫,反而表情坦然的握住慕君颉的手,带着一分邪肆三分调笑六分狂傲道:“为兄皮糙肉厚不怕冷,给你暖暖。”
两人的手交握在一起,肤色一白一深对比的异常明显,西夏人常年风吹日晒,连女子都带着三分粗犷,然而此刻元昊掌中所碰到的触感却仿佛比婴孩还要细腻,只觉得对方单单一只手都完美的像白玉精雕而成,纤细的让他不敢用力,仿佛稍稍握紧了便会将其折断。
动作不由自主放的更轻,元昊却也知道眼前的人并非外表看来那么柔弱,——慕君颉面不改色的用刀割开手臂的场景还记忆犹新,鲜血带来的刺激感让元昊至今想起就觉得兴奋难耐。
外表和内心的反差越厉害,反而越引入着迷。
元昊下意识舔了舔唇角,听慕君颉淡淡开口:“不用了,我已经暖和多了。”
进来时元昊就假装体贴的帮慕君颉披上了车里的绒毯,此刻慕君颉脖子缩在毯子里,看起来就像想要冬眠的小动物,有种说不出的怜爱在元昊心里迅速滋生,“你太瘦了,怎么不好好注意身体?在我们那里,就算是小孩子也比你身体强壮。”
话音刚落慕君颉就径直将手从元昊那里抽回,然后掀开帘子:“停一下车。”
不明白慕君颉要做什么,元昊一时间愣愣的看着自己空了的手若有所思,直到听着脚步声渐远,才抬起头,透过车窗定定望着慕君颉站在街边的修长身影。
“饿吗?请你吃。”慕君颉没多会儿就回来了,手里竟捧着两个地瓜,将其中一个递向元昊。
元昊微皱起眉打量着眼前的不明物体,——是刚从脏乱的街边一个推烤炉的老人那买来的,外表黑黑黄黄又歪又丑,还冒着热气,有些地方烤糊了,焦味也跟着散开,不禁摇了摇头。
慕君颉已经直接撕开皮咬了一口,“你没吃过地瓜?尝尝吧。”
这种中原下层百姓的吃食元昊自然没尝过,依旧没接。慕君颉倒很坦然,一边怕烫的轻轻吹气一边大大方方不扭不捏的吃起来。唇型非常漂亮,嘴唇微嘟的模样给人一种正在撒娇的错觉,语气却还是淡淡的:“真的很好吃,你确定不试试?”
元昊目光灼灼的望着慕君颉,终于接过这块难看的地瓜,慕君颉顺手把它推到元昊嘴边,“撕开皮直接咬就行了。”
元昊于是像慕君颉一样开始大口啃。
“呵。”慕君颉好像是觉得他这幅样子好玩,勾起唇一笑。
这个笑颜让元昊瞳孔微缩,僵了一秒,随即啃的更快,转眼把一块地瓜全吃光了,几乎称得上狼吞虎咽,连焦的地方都不嫌弃的吞下了肚,最后拿丝绢擦嘴总结:“好吃。”
慕君颉也吃完了,“那要再买吗?”
“不用了,这一个就够了。”马车行驶了一会,元昊突然慢慢勾起唇轻声道:“不管是谁,都喜欢动人的外表胜过实际的价值,即使那外表可能有害。”
“……嗯?”鼻音听起来模糊而软糯,像把小刷子在轻挠心口。
“是你们中原的一本传记里说的一句话。”元昊定定看着慕君颉,似意有所指,“就像我被地瓜动人的外表迷惑了,不仅想要吃它,还觉得无比好吃,再也不想要别的。所以这一个就够了,不用再买,因为别的再好我觉得也比不上这个。”
这个男人天生邪肆狂傲,高高在上惯了,喜欢把自己摆在高位,别人似乎天生就该受他奴役一般。虽然他确实有这个资本,还是让慕君颉觉得厌恶非常,面上却不显分毫:“地瓜也不是天生被人吃的,就算好吃,可既然能生在自然界,总有它的道理。”
元昊语气中的狂妄不变,“道理就是弱肉强食,这才是自然界的最大道理。漂亮好吃的地瓜当然要被人吃,这就是命。”
不等慕君颉回话,元昊打开厢壁上的抽屉拿出本书递过去,“这个送你。之前离开汴京时走的太急,甚至没来及跟你当面告别。”
慕君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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