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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家狗变成人 作者:豌豆泡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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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奈:“怎么才一星期就忘了主人。”最终强行把小a带走。

    平时恨不得小a走的路路扒着门缝:“它真走了?”

    “对啊。”其实米迩有点不舍。

    “小a她搅得这么厉害,是不是因为主人对它不好?”

    米迩抬眼,有些稀奇地看着他,“你不是讨厌小a吗?怎么还这么关心它?”接着说,“我相信陈总的人品,他肯定不会对小a不好的。”

    晚上吃糖醋排骨,米迩吃完一块:“我觉得有点酸。”

    来蹭饭的管三,“大概……醋坛子被打翻了?”

    米迩:“……管三叔你不要乱说。”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

    ☆、看、看书

    早上上班,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米迩觉得其他人看她的目光有点奇怪。赵乐怡手握一支去了笔帽的中性笔,以笔代刀横在米迩脖子下:“说,你什么时候勾搭上咱们大boss的?有人看见你上了陈总的车,和他一起上下班。亏我把你当朋友,你竟然这么对我!”

    米迩知道赵乐怡喜欢陈总,她不想失去这个好朋友,急急解释:“乐怡,你听我说……”听完她的解释,赵乐怡拿着“凶器”的动作不变,笑容很反派,“公司这么多女员工,为什么找了你?米迩同志,你能不能好好解释下这个问题?”

    “额……因为我和他说过我养了只大型犬,所以他放心把小狗交给我?”见赵乐怡露出将信将疑的表情,米迩伸出几根手指头对天发誓:“我要是对陈总有意我就……”

    天打雷劈。

    “噗。”赵乐怡破功,演不下去了。收回中性笔,看着发愣的米迩:“我对陈总也只是单纯的欣赏哈,你也表误会哈……”她收敛表情,侧身看了看其他人:“小迩,传言很厉害,你要注意了啊。”

    她有点没听明白,还是点点头,以后注意和陈总保持距离就是了。

    午休,秦楠看着自己空无一物的手腕惊叫:“我的手表不见了!”

    她平时戴的这款表,不少同事见过,挺贵的。

    同事甲:“是不是放哪了?再找找。”

    秦楠认真想了想,“好像是今天洗手,摘下来放在洗手台上忘了拿?”她去了趟洗手间,回来问:“今天真是大意了,请问有人看到我忘在洗手台上的手表了吗?”

    热心的男同事帮着在洗手台里里外外又找了一遍,无果。

    这时有人小声说了句:“是不是有人拿了?”

    秦楠神色焦急:“这是我爸送我的生日礼物,对我来说有特别的意义。如果有人‘不小心’拿了,请还给我好吗?”

    大家互相看了看。

    有男同事站出来:“手表就在这两小时内丢的,公司就这些人,难道会长了翅膀飞了?”笑容略嘲讽。

    赵乐怡偷偷跟米迩咬耳朵:“这男的对秦楠有意思。”米迩有些意外,因为这个男同事有女朋友。

    大家开始自查,上午十点以后去过卫生间的几位女同事都表示没见过洗手台上有东西。米迩也去了次卫生间,洗了手就匆匆出来了,没怎么注意洗手台。

    秦楠的目光在她们脸上转了一圈,说:“不好意思,为了找到我的手表,更为了证明你们的清白,所以——能看下你们的抽屉和包吗?”

    虽然是询问的句式,但是语气里可没有多少征询意见的意思。

    虽然不满,但是几个女同事为了避免麻烦,主动打开包,拉开抽屉。既然她们都没有发表意见,米迩也不好说什么,只好照做,身正不怕影子斜,也拉开抽屉,等等,这是什么?

    她有点犯楞。

    秦楠慢慢从抽屉里拿出手表,举在空中,向所有人展示证据。她晃着脑袋,耳坠也随之泛着冰冷的光,“米迩,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

    ——

    “这么明晃晃的栽赃,也是够了。”赵乐怡气愤,要不是米迩拉着她,她早就和那个女人吵起来了。

    “证据如山,吵也没用的。”米迩摇头,握住赵乐怡的手,“谢谢你愿意相信我。”

    她今天去卫生间,听到有人在讨论。

    “秦楠的那块表,我在专柜看到过,要一万多呢。”

    “怪不得秦楠那么着急,这么贵的东西……”

    “她也真是度量好,不想跟米迩计较。”

    “这下老板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了吧?穷鬼一个,还肖想这些?看到她手上戴的红绳串桃核了吗?真心老土!如果不是偷,估计一辈子都碰不上这些奢侈品……”

    等那些人走了,她才从隔间出来。洗手后她瞄了下手腕,屈起拇指和食指弹了弹小桃核。她上大学时和室友去郊区爬山,一个摆摊的老婆婆非说自己和她有缘,一定要卖她一粒桃核,枯瘦的手拽着她衣服不让走。

    室友说这是碰瓷,米迩见老人家衣衫破旧,自己也能出得起这个钱,就心软买了。室友笑她脑袋被门夹了,花10块钱买了这么个简陋玩意儿。简简单单的红绳串一粒打了孔的桃核,她竟越看越喜欢,这么多年都戴在身上。

    刚在厕所说话的那几个,平时和她关系还可以。同一个公司,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现在出了这事,她感觉是跳到黄河都洗不清了。

    路路很敏感地感觉到米迩情绪不对劲。

    回到家米迩就扔了包坐在沙发上,掏出他最大的情敌——手机,对着屏幕呆呆地看了半天。路路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米迩偏头看到这大男人和小学生似的坐在小凳子上,一手书一手字典,忍不住用手点了下他额头,“好好学习。”

    他笑起来。

    纯傻白甜的笑容,眼睛里盛满了小星星,要洒落。她被这笑容感染,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笑起来好看。”他喃喃。

    米迩虽然长得还可以,但是被夸好看的次数屈指可数。这个智障青年,嘴巴很甜。可是被夸的人是她,他这个夸人的怎么反而脸红了?

    眼里还漾起小娇羞。

    很抓人的表情。

    让人看了就想把他扑倒在地。

    初秋的天气还残留着夏日的热度,他穿一件宽松的体恤衫,领口格外宽大,他稍稍俯身,露出一双横着的小锁骨。从米迩这个角度,还可以看到更多的风景。

    胸口肌肉紧实,两颗那啥挺立着,还是粉红色的。

    她看得眼睛都直了,默念非礼勿视,强迫自己移开目光。她吞咽了一下口水,喉头滑动的声音似乎都静寂可闻。作为掩饰,她随手翻了翻他的书。

    [那妇人暖了一注子酒,来到房里,一只手拿着注子酒,一只手便去武松肩胛上只一捏,说道:“叔叔,只穿这些衣裳,不冷?”]

    原来在看水浒传。“注子”一词底下用铅笔轻轻划了道横线,估计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用手机查过了。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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