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嘴怪我咯 作者:喵喵会隐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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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误解,真的没误解。”
柳逸书这时挺想萧辰的,虽然他一脸冷漠,不爱说话,可是他肯定不会这么笑他的,真的!
日子慢悠悠的过着,蓝家的选婿的日子终于到来了。一大清早,年轻的公子都将自己打扮的俊美英气,然后向着蓝家准备的百花园赶去。
柳逸书和沈轩虽然没有动心思,可还是赶到百花园去,准备凑一下热闹。
百花园在整个轩辕王朝都极为出名,是蓝家上一任家主为自己的发妻特意建的,只是她喜爱百花,所以便亲自在全国各地找回珍惜的种子,顾了一批顶级的花匠回来打理。
百花园内百花盛开,一年四季花开不停,风景优美无双,可惜平日并不开放,所以游览过的人不多,此次因蓝家小姐选婿之事开放,也有许多为了观览美景之人前来。
柳逸书和沈轩两人一路看着百花齐放,闻着鼻间的花香,都有一些陶醉。此次也来了不少的小姐,只为了观赏这百花园,所以女子也是不少,就着百花园内的奇花异草,真真是美如仙境。
“真是花美人更美啊。”沈轩陶醉的看着三三两从的美人在花间走过,眼中带着欣赏,可并无猥亵之意,只是纯粹的赞赏。
“是啊。”柳逸书在现代见到的妹子都是个性、独立、帅气的居多,此时见到身上有着深厚的古典意味的温婉美人,还是很新奇。
两人慢慢走着,边走边欣赏着美人美景,孰不知也有很多小姐们在偷偷的看着他们。
他们一个温润如玉,笑容温暖,一个举止洒脱,气质风雅,最重要的长的帅!帅!帅!所以在小姐们的眼中俨然是翩翩佳公子。
“小姐,您今天真的要去选婿吗?”翠儿担忧的看着蓝歌。她做为蓝歌的贴身婢女,从小和她一起长大,她亲眼看着蓝歌和乔公子从相识到相爱,可最后为什么相爱的人总是不能在一起?
“恩。”蓝歌轻应了一声,低重着眼帘,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我爱的还是你,可她从小和我一起长大,她那么爱我,我怎么可以辜负她,歌儿你放心,你以后肯定是我的正妻。’脑海中想到那天他说的话,蓝歌不知道当初是自己的眼睛瞎了还是自己蠢,为什么他可以那么理所当然的认为她会原谅他?真当她什么都不知道?
“歌儿,时间到了。”翠儿还想说些什么,可这时外面传来了一个清冷的男声,令翠儿张了张口,可到底什么都没说。
“走吧,翠儿。”蓝歌的声音温柔似水,让人听了似是泡在温水中一般舒适,她是一个很温婉的女子。
“沈轩你说这蓝家小姐长什么样啊?大家都说她美如天仙,可到底是什么样呢?”柳逸书和沈轩逛完整个百花园,这时大会也差不多要开始了,两人找了个阴凉不说,视角还好,也不靠前的位置,然后悠闲的边喝茶,边聊天。这蓝家不愧是首富,这茶清香扑鼻,入口后,唇齿留香,果然好茶。
“我哪知道,我又没见过。”沈轩因着这是在外面,所以逗比的本性掩藏的很好,别人一点都看不出来。“再说了,一会她出来了,你不就见到了吗?”然后终于没忍住,翻了个白眼。
作者有话要说: 完蛋,我为什么总想逗比呢?
☆、比试
柳逸书一想也是,反正一会就能看到了,也不着急了。
这时,只见台上一声锣响,便看到一个蓝衣男子走上台去,用清冷的眼神扫了一眼台下所有人,然后说:“今日在下为舍妹举办一个选婿大会,并不是急着将她嫁出去,而是想给她找一个如意郎君,所以奔着蓝家的家产来的人,可以走了,而只是贪图美色之人,也可以走了。”
蓝衣男子显然就是蓝应,大家抱着自信而来,不管目的如何,此时肯定是不会走的,好在蓝应也只是警告一声,没有任何举动,“虽是在下办此大会,可这选择权终究在舍妹手中,所以只要她看不上,一切都是白搭,入选之人,我蓝家会查一下此人,如有不服者,可弃权走人。此次大会有三项比试,均是舍妹出的主意。大会举办三日,凡参加比试者,蓝家均会打扫房间,让各位在这百花园中住三晚,三日后今天舍妹便会宣布结果。还有,舍妹长什么样,还要靠你们自己猜测。”
三项比试,不知道难易如何,可既然是蓝歌出的题,那么一切都可能是按着她的喜好来的,这时有些人心思开始活跃了起来。
柳逸书和沈轩对这蓝家小姐没意思,可在这百花园住三日确实是比较有吸引力,然后两人一合计,便报了名。
等所有人报完名后,蓝家一统计,总共有五十名参赛者。分完房间,便开始宣布了第一项比试。
“先别说比试内容,先让我们看看蓝家小姐长什么样啊?”突然,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蓝应看去,只见是一个神色轻挑的男子靠在树干,望向蓝应的眼神中满是挑衅。
蓝应没理他,继续说:“第一场比试,赚钱能力。各位公子身上每人发一两银子作为,戍时在这里集合,赚不满五十两之人淘汰。我蓝家全程监测,凡作弊者,一律淘汰,至于舍妹,该看到时,自然能看到。”
话落,一排蓝衣婢女从侧面走出,将他们身上的钱袋和值钱的东西全部没收,然后每人发了一两银子,便退下了。
柳逸书看着手中的银子,倒是无所谓,反正不行他就摆个摊继续算命,也没什么不行的。沈轩也慌,毕竟家族出身,多少也有一些头脑,倒是大部分的人都一脸沮丧,显然是纨绔子弟,面带自信的人还真不多。
不过空想也不是办法,柳逸书和沈轩抓紧时间向外走,开始赚钱的事宜。柳逸书才不管,直接跑到经常算命的地方,坐在路边等生意上门。虽然他的招牌和桌子全都不在,可城中好多人都认识他了,所以也挺给面子的,生意还算不错。
沈轩到卖笔墨的店中买了支毛笔和一块劣质的墨,还有一些宣纸,便借着店家的地方作起画来。沈轩作为大家公子,自有过人之处,他不仅写得一手好字,更是作得一手好画,虽用墨稍逊,可耐不住功底过硬,叫店老板买去几张,还在画底卖出去一些,五十两银子特别好赚。
至于其他的公子,有倒卖的,有直接破罐子破摔,拿这一两银子买了些吃食,有去给饭店大当厨的,居然还有去做苦力的,当然,最奇葩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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